《色戒》原著是很多年前就讀過的,感覺比起《金鎖記》、《傾城之戀》和《沉香屑系列》有所不如。至今我也不認為這種看法需要改變。雖然報紙上拼命報導說這是張的代表作,說短短28頁紙讓她寫了30年才發表。我想這不過是為宣傳電影搞的噱頭。寫過東西的人都知道,一篇東西寫出來往往是趁一時之興,短篇尤其如此。如果作者一時寫完後覺得不很滿意(越是名作家越是愛惜羽毛),可能也就放在那裡暫不發表。隔了幾年拿出來,心境變了,再看舊作,反正沒有發表,還是删改掉一些與現在心境不合之處吧,改完後仍覺得可以進一步改,或者竟成了雞肋,于是再度丢入書櫃。再過個十年又翻出來,于是又改,改來改去,覺得也就這樣了,作者已老,著作等身,靈感與激情日漸淡化,那麼就這樣吧,拿去發表,讀者愛說什麼說什麼吧!可是讀者狂熱追捧,認為作家越晚期的作品越值錢,其實人到老年閱盡滄桑,心底沉澱多了,能表達出來的反而見少。

張愛玲的小說總在蒼涼中透着冷嘲,尤其是對于女人的冷嘲。她說:“女人的确是小性兒,矯情,作僞,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經女人雖然痛恨蕩婦,其實若有機會扮個妖婦的角色的話,沒有一個不躍躍欲試的。”她小說中的女主角無論多麼美好,但或多或少也會承襲這些特點。王佳芝也不例外,“眼光如豆”正是她的明顯特征之一。
《色戒》在我看來不過是張氏風格的又一篇,如同《五四遺事》一樣的嘲諷青年學生的無聊無知,如同《連環套》一樣嘲諷女人的癡情和空虛。小說講述的是一個流亡女學生演愛國戲演上了瘾,在無知熱情同學的忽悠下跑去刺殺老漢奸,結果臨時心慈手軟反而被老漢奸殺死的故事,在我看,跟《東郭先生和狼》的故事沒有本質分别。但是看完電影後,我不覺啞然失笑:“兩碼事嘛!”
誠然,看得出,李安在細節上盡量接近原著,無論是王佳芝的藍色旗袍還是鈕扣耳環,甚至于咖啡館的桌布、三輪車上的三色風車,都完全忠實于原著的描寫,處處在昭示天下:“這就是張愛玲描寫的那個《色戒〉!”可是狡猾的李導在大關節上卻加上了自己的理念,從而使張的《色戒》到了電影裡變了味道。
小說裡的王佳芝是個單純熱情虛榮而無聊的女學生,對于演戲出風頭這種事有着漂亮女孩常見的那種淺薄的癖好。演出成功時,她興奮難眠,和兩個女生一起半夜坐車逛街。後來色誘刺奸,也是衆人七嘴八舌定下的美人計。在與梁閏生發生關系時,因為燈光的緣故(其實也包括她心裡的狂熱激情因素),連這個猥瑣的男生看來也不那麼讨厭了。色誘失敗後,她隻在心裡自悔太傻,後來到了上海,又有人請她繼續未完的事業,她沒怎麼經過思想鬥争就答應了。電影裡的湯唯選得很好,除了沒有張愛玲描寫的那種“秀麗的六角形臉”,其他方面都具備了,秋水寒星般的眼睛,飽滿的櫻桃小口,細腰豐臀,穿旗袍尤其好看。與書中不同的是,電影裡的王佳芝并不是一個淺薄虛榮的女孩,她很低調内斂,溫柔單純,因為暗戀學生領袖邝裕民而加入話劇社,又因為他的忽悠而參與刺殺漢奸,繼而失身,繼而真正愛上了漢奸,最後拉着邝和其他同學一起走上不歸路——也算一場冤孽。電影版王佳芝不像小說那樣自幼被衆人追求,抵抗力超強。事實上,電影裡的王小姐純真而無奈,她一直得不到親情的溫暖,隻能靠演話劇交朋友來填補内心的寒冷。邝的慷慨激昂對她是種誘惑,可是這種誘惑比起易的溫情和迷戀來是那麼不堪一擊。電影裡的王比小說中的王更加冷靜理智,對付起形形色色的人等來遊刃有餘,這在現實中幾乎是不可能的,隻能說電影小王是個奇才。

小說裡的小王覺得與老易在一起好像洗熱水澡,而電影裡的小王則哭訴每次老易都要她流血哭喊才滿意(雖然三場戲隻有第一場有性虐待表現)——既然如此她怎麼還能愛上他放過他呢?難以理解!電影裡被删的部分在我看來并沒怎麼推進王對易的感情,當然,如果删去又隻會更糟。小說裡的小王在老易臨時起意送她戒指時還頗擔心自己挑的這小店拿不出像樣貨色,讓她在老易跟前丢臉,直到那粉紅鑽戒出現她才松口氣。見老易慷慨解囊為她訂下預備次日付款(還沒到手),立刻就一副窮孩子沒見過世面的嘴臉,覺得老易對她有真心,決定放他一馬。結果是自己當晚十點就被老易槍斃了,那美麗的鑽戒她連多看一眼的機會也沒有。電影版小王就要幸運得多,還戴着大鑽戒在馬路上溜達了一圈。小說裡的小王放走老易是一念之差,事後立即後悔了,決定躲到愚園路親戚家裡去看看風頭再說。電影裡的王佳芝似乎并無悔意,而是直奔福開森路,連毒藥也不吃了。知道老易若肯放過自己自然會放,不肯的話,逃到哪裡也沒用——驚人的理智。慷慨赴死的小王大概覺得死在老易手上也是無憾的吧?電影裡的王佳芝比小說中的更有内涵更加迷人,從而讓人覺得,能讓這樣一個女人舍命來愛的也必定是個了不起的男人。

小說裡的男主人公叫易先生,電影裡叫易默成,導演顯然在暗示這個角色不僅取材于張的原著,更有丁默村和胡蘭成二位著名漢奸作藝術原型。我個人覺得梁朝偉的外形并沒有美化漢奸,他的小個子、長鼻子、嘴角邊猙獰的紋路、耷拉眼皮使眼睛微成三角之形,都跟我想象中的高級漢奸樣子差不多。小說裡的老易是個自私自利的老色鬼,身邊女人常換,老婆看得很緊。電影裡的老易是個成熟冷峻的男人,他沒有子女(漢奸活該斷子絕孫的吧?),老婆是個隻知道享樂的淺薄女人。他的工作也并不容易,一方面要應付日本主子的吩咐,另一方面要躲避抗日志士的追殺。人到中年,婚姻家庭并不能為他分憂,昔日的黨校同學現在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敵,日本人對他并不滿意,而他所效忠的政府也日薄西山——将來的下場如何,他不是不清楚,但是也許是出于慣性也許是因為怯懦,他還是要努力工作、努力保全這條殘命。縱情聲色大概是他發洩緊張情緒的一個重要方法,對王佳芝,他由不信任、垂涎、虐待發洩到迷戀和依賴。到最後,給觀衆的印象是這個男人與其說可恨,不如說可憐可悲。
他似乎也不是單純的漢奸。面對奄奄一息的抗日志士,他不顧可能來自日本憲兵隊的麻煩,堅持要“給他一個痛快”——在人性化對待抗日志士的同時,也切斷了日本人追查美國捐贈重慶軍火的線索,後來導演又特意借王佳芝他們的抗日領導人老吳之口強調說老易劫走了那批軍火,但奇怪的是日本人也在追查軍火的下落。那麼這批軍火哪去了?難道說是老易同志捐贈了新四軍?人在曹營心在漢哪!後來老易又在日本飯館裡對小王說鬼子殺人如麻,其實心裡比誰都怕,美國一開戰,日本就快完蛋了雲雲,于是機靈的小王不失時機地唱起了“家山北望淚滿襟,咱們倆是一條心”,直唱得老易老淚縱橫,還喝了小王飽含革命深情遞過來的一杯酒,讓我以為漢奸被策反成功了,後來老易遞給小王的那個神秘信封,我還以為是他發給陳立夫的投誠信呢!

書裡的老易迷戀的隻是小王的青春美色,小王恨不得時刻提溜兩隻乳房在他眼前轉才能留住他。而電影裡的易真正愛上了王,那種情感更像是兩個亂世中苟延殘喘的可憐人彼此取暖。書裡被描繪成“鴿子蛋”的是一隻十幾克拉的鑽戒,老易不肯買給老婆。而電影裡那隻六克拉的鑽石竟成了小王眼裡的鴿子蛋,感覺好像是老易把本該給老婆的待遇給了小王。書裡刺奸的地點是革命同志們商量好的,由王借修補耳環的名義帶老易進入一家珠寶店,然後埋伏好的革命同志們一舉刺奸。地形是他們事先看好的,樓上樓下的構造,門口窄小,剛好甕中捉鼈。而電影裡這個店卻是老易自己選的,買戒指也不是書裡寫得那樣心血來潮,而是一個深情浪漫的surprise安排。書裡老易逛珠寶店時官架子十足,還要小王作英文翻譯,而電影裡老易舉止風流潇灑含情脈脈,還很文藝腔地使出必殺技說:“我對鑽石不感興趣,我隻想看它戴在你手上。”于是小王就此被成功策反。書裡老易批示槍斃小王後,若無其事繼續看太太打牌,還自私地暗自抱怨太太交友不慎引狼入室,還決定明天把家裡的厚重窗簾拆去以防刺客,一面又想正因為自己是這樣無毒不丈夫的男子漢,小王才會這樣愛他,又為自己殺小王找了半天借口,總之,一個自私自利心狠手辣的漢奸老色鬼就此躍然紙上。而電影裡的老易看起來讓人心痛得多:心愛的女人原來是來要他命的,他看起來很受打擊,張秘書其實早知道小王的底細卻知情不報等着看他笑話——這世界上還有誰能信?看到那個從小王手上摘下的鑽戒,他條件反射地說:“不是我的!”回到家裡坐在小王睡過的床上深情撫摸床單,追憶佳人倩影,顯得很癡情的樣子,看起來不像他殺了小王,倒好像是小王害了他。
至此,一篇警世小說徹底變味了。本來是嘲諷無知小青年的冒進糊塗和虛榮女性的空虛淺薄的,到了電影裡變成一個纏綿悱恻的愛情故事,一對本不該相遇相戀的亂世男女,身處不同立場,懷抱不同信念,本應不共戴天,不料造化弄人,偉大的原始的愛情超越了一切,而這愛情終于又被殘酷的現實擊碎。

張愛玲小說剛發表時,曾有人批判她為漢奸張目。我倒不覺得她怎麼張目,當然,怎樣算張目,這火候我也不會把握。至少我覺得她在小說裡沒有美化漢奸。當然,在那個時代,隻要不肯把漢奸妖魔化,那就算“張目”了吧?可是要把漢奸妖魔化勢必要加上一些殘酷恐怖或有關政治軍事的情節,我覺得張愛玲恐怕是不擅長這些的。張愛玲自己也愛上了漢奸,女人的征伐觀念較男性為弱(小龍女就是代表),張也不例外。我想她未必不知道漢奸的壞處,隻是她覺得愛情更重要,但這并不意味着她一定會為此給漢奸張目。張愛胡,并不見得就此愛上漢奸這個群體。而老易說穿了,也隻是天下所有有權勢又狠毒自私的男人的縮影,隻是故事背景放在了抗日戰争時期。據說《色戒》取材于鄭蘋如刺殺丁默村案,有人為此要求張愛玲向鄭道歉。據說張也是從胡蘭成處聽的這個案子,作家的想象力總是豐富的,于是想象出另一個可能,如果女刺客愛上了漢奸會怎樣?于是寫了篇小說,張顯然有意回避原型,所以書中的人物不但名字不像,連出身也不像。為一隻鴿子蛋動心的流亡女學生可能有,但決不會發生在大家閨秀出身見多識廣革命态度堅決的鄭蘋如身上。
文字上的東西,讀者不同感覺就不同,但是一旦拍成了影視作品,有100種讀法的小說就變成了最多30種。電影《色戒》就是李安對小說的解讀。小說中的受害者是女人,男人是殘忍狠毒自私的,電影則相反,男人的自私是形勢所迫,殘忍是樹欲靜而風不止,狠毒是因為骨子裡的脆弱無助,要不是小王先欺騙他的感情,他也不會走到這一步。李安是男人,面臨着中年危機的男人,讀到《色戒》這樣一個奇特的故事,不由自主要站在男人角度為老易辯護一下。于是有了易默成這個人物。我想張愛玲假如在世,也不見得會認為老易兼備了丁默村和胡蘭成的特質。鄭蘋如家人要求李安道歉也有道理,誰叫他用了那個“默”字?李安把一部警世小說拍成一個文藝片,固然有票房上的考慮,另一方面也是中年男人的微妙心态。他也不見得就是想為漢奸張目(雖然确實有這種效果),隻是他想表達想維護的東西與漢奸和床戲比起來,實在太渺小太難引人注目了。而即使是他真正想表達想維護的那些東西,其實也并無新意。這電影的好處在于背景和口音的懷舊感,每個片斷看起來都很動人,但這些動人處又與電影的主題思想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