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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电影讲述一个西北大学毕业的新闻专业优等生安迪来纽约谋职,误打误撞成了时尚杂志《Runway》女主编米兰达的秘书。米兰达原来挑选的秘书都是些年青漂亮崇拜该杂志的时髦女郎,可是实践证明这种秘书都不好用(自然规律如此,爱打扮讲时髦的美女多半是庸俗浅薄不用心工作的),于是这次她转变风格,选择了安迪这个毫无品味不懂时尚甚至从未读过《Runway》的土丫头。

米兰达是时尚名人,以拥有最敏锐的时尚触觉和最恶毒的损人利嘴闻名于时尚界,她的一句话可能导致一个时尚品牌的兴亡。那些时尚名人和大牌设计师、名模都对她毕恭毕敬。她手下的员工每天在她到来前都如临大敌,忙着化妆穿鞋收拾桌子,没有人敢跟她坐一架电梯。她待人严苛,冷漠无情。布置工作时总是滔滔不绝一次说完绝不重复绝不解释,她讨厌等待、讨厌回答问题,如果她点头一下,表示可以;点头两下,表示很好;如果摇头或者噘嘴,那您就只好redo了。尽管如此,还是有成千上万的女孩渴望为她工作。她有两个秘书,安迪是二秘,只能做些挂衣服送咖啡接电话订机票之类的杂活儿。一秘是爱米莉,一个精明冷酷的时髦女郎。一秘可以做一些高级工作,比如送样书到米兰达家、陪她参加酒会,甚至陪她去巴黎米兰参加时尚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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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每天早晨要负责给米兰达和一秘买星巴克咖啡,然后接受这头层主子和二层主子的吩咐和嘲弄。米兰达每天早晨把脱下来的貂皮大衣和包包一股脑儿掼到安迪的桌子上让她收拾(每天不同的名牌大衣啊,何止Prada,还有Chanel、LV和Givenchy好像,当然我是看不大懂啦,不过连我这个老土也能看出来都是名牌俏货,不明白为什么作者要起名为穿Prada的魔鬼,难道Prada买下了冠名权?)。

安迪虽然年轻,但很有工作热情,虽然时髦女同事都在背后嘲笑她,但是有个好心的男编辑时常帮助她。不好意思,忘记他的名字了,暂且叫他光头Gay哥吧!一次米兰达周末去迈阿密出差,安迪趁机与久别的老爸吃个团圆饭,席间老板来电,当晚订好回纽约的航班因飓风取消,但她明天要赶去参加双胞胎女儿的朗诵会,所以要安迪重新订票。可是天力难违,当天美国境内所有航班都取消了。安迪的团圆饭被毁了,而且又遭到老板的咆哮。正当她打算辞职,光头Gay哥鼓励了她,还帮她挑衣服打扮自己(时尚杂志社就是这点好处,总有漂亮名牌衣服和限量版提包和鞋子折价供应)。当然,穿着时尚也是这个杂志社一种professional的必要表现。从此安迪麻雀变凤凰,由外在改变自己,工作也越来越顺手,还借工作便利认识了不少名人,包括一个时尚作家(我又忘了他叫什么了,干脆呼之金发帅哥吧)。金发帅哥为时尚美丽的安迪倾倒,安迪也希望通过他进入新闻界,但她又不想为此背叛交往多年的男友。安迪越来越漂亮,还总有名牌货赠送朋友,但她与男友和朋友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

一次米兰达再度为难安迪,要她把尚未出版的哈利波特手稿弄来供她的双胞胎女儿在旅途中阅读。幸运的安迪得到金发帅哥的帮助(认识人多好办事——这是真理),从出版商处搞来了手稿,还心思周到地影印装订成两份给老板的两个女儿。米兰达从此对她刮目相看,授予她送样品书来家的光荣职责。一秘大约有点嫉妒,在指点她送书上门时有点保留,结果安迪在老板家的大房子里晕头转向,又得到了淘气双胞胎的错误指点,直接把书送到了老板的卧室,无意中听到了老板与其丈夫的吵架。好在米兰达并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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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米兰达召开慈善晚会那天,一秘感冒了,米兰达要求安迪也一起前往,并要求她看熟当天所有宾客的背景资料。安迪的好记性使她当晚表现出色,成了老板的左膀右臂。从此安迪无形中升任一秘,挂衣服的活计扔给了埃米莉。但是安迪的男友终于与她分手了。

后来米兰达还改变原计划,带安迪去巴黎参加时尚发布会。此时安迪已经成为米兰达最欣赏的手下,她的品味也成熟了,不需要光头gay哥给她当军师了。与此同时,光头gay哥被邀请去跟一位著名设计师合作开发品牌产品推向国际市场,这是他等待了18年的理想机会。安迪为他高兴。正当安迪事业春风得意时,得知了米兰达婚姻破裂的消息。此时的米兰达卸去浓妆,苍老疲惫地哭诉自己两度因为事业而失去丈夫,报纸又将大肆报道这一消息。安迪非常同情她。此时金发帅哥也到了巴黎,二人一夜情后,帅哥向安迪透露了《Runway》高层决定要以新人替换掉米兰达的内幕。安迪不顾一切地跑去通知米兰达,却遭到冷遇。原来米兰达早已洞悉一切,早就跟高层摊牌:没人能做到她这么好,而且杂志社一批顶尖的骨干设计师、编辑、摄影师和模特都是她一手培养的死党,她的离开将使杂志社失去这些人才。于是杂志社将与那位著名设计师合作开发品牌产品推向国际市场的机会转给了原本要替换米兰达的那个女人。于是米兰达安全了,高层满意了,那个女人也很开心,只是光头gay哥的理想又破灭了。

米兰达对安迪说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她会大力栽培她,让她将来像自己一样成功。但安迪坦言并不想像她一样,米兰达笑了:“别傻了,人人都希望过我这样的生活。”安迪义无反顾地离开了米兰达,跳槽去了NewYorker杂志社做记者,同时也找回了曾经丢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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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片子是轻喜剧风格,节奏很快,真正拍出了纽约大都会那种繁华忙碌、车水马龙、人们衣着光鲜、行色匆匆的感觉。导演就是Sexy City的导演,两部片子风格惊人地一致。

女主角是Anne Hathaway,比她演断背山时好看了何止N倍!打扮前和打扮后的鲜明气质对比把握得很好,角色诠释得很到位。但是相比之下,老戏骨Meryl Streep的表现更令人惊叹,原来一向扮演柔弱单纯善良闷骚女性的她这次成功扮演了一个女魔头。银白的短发、微眯的笑眼、优雅的举止、低沉缓慢而刻薄的语音,发自内心的冷漠和高傲,活脱一个修炼千年的银狐、时尚圈说一不二的教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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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片改编自同名畅销小说,原著作者劳伦·魏丝很大程度上在这部小说里在讲述自己曾经的亲身经历。她当年同样在大学毕业之后,便进入了美国著名的时尚杂志《Vogue》编辑部中担任主编助理,经过一年的工作“磨砺”之后辞职。随即便写出了这部关于自己工作经历的小说。在书中,她毫不隐讳了描写了自己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而书中写道的那个号称来自地狱的老板的形象,亦是直指现实生活中的前《Vogue》主编安娜·薇托尔。其实,普通人对于名人富豪的奢华生活总是存有猎奇心理,因此,这本书一经上市就引起不小的轰动,取得了空前热卖的成绩。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一连持续了15个星期高居不下。

有人说此片是一堂绝佳的MBA课,我没觉得有那么深刻,它无非是鼓励大家要不怕困难追求自我吧?可是真正让这书和电影大热的原因并非如此,关键还是大家对时尚界浮华生活的好奇心。浮华的生活究竟好不好?没经历过的人没资格回答,他们羡慕还来不及呢!米兰达的回答也不能听,肯定不客观。她为了这种生活已经奉献了自己的全部,要她自我否定既不客观也不人道。同时,我也颇同情米兰达,她的变态未必不是工作压力导致,男人未必能做到比她更好。她的工作性质导致她不可能成为全职的贤妻良母,而且她确实在尽力爱她的孩子,冒着飓风的危险乘飞机不就是为了参加女儿的朗诵会?作为一个行业领军人物,她成就了一些人,也压制了一些人,恨她的人怕她的人很多,但更多的人离不开她、渴望跟随她,这也是客观事实。

安娜·薇托尔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人吧?据说她曾授意各大品牌,不许投资赞助这部片子,可是还是有很多名牌店争相赞助此片——没办法,噱头太大,利益驱使啊!

劳伦·魏丝的小说虽然火爆,但内涵经不起推敲。她的老板是魔头,她最终选择离开,去做自己,那么她自己是什么呢?天使?其实她遭遇的一切不止在时尚界,任何行业,包括她热爱的新闻界也会有类似的人物类似的黑幕,单纯的洁身自好不能带来巨大的成功,逃离安娜微托尔也不能使她自己成为天使。她的出名和成功何尝不是靠写书揭露别人隐私呢?可以说,她走上的是另一条魔道。

据说原著并不高明,吸引人的是内容本身。电影剧本的改编倒更加精彩紧凑,比如女主人公与作家的一夜情就是原著没有的,但这样改编更加自然富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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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片最大的看点就是漂亮的衣服。尤其喜欢每天米兰达把那些漂亮大衣和包包随手扔到桌上的重复镜头;还有安迪上班时天天换装的镜头,过一个路口换一身打扮,潮啊!当然,爱米莉捧着几大盒爱马仕丝巾被汽车撞飞的镜头也很奢侈!就算你只是个没深度没头脑的傻丫头,看不懂什么励志内涵的,能看看这些也算不错!

那天走过东方广场的PORTS店,发现居然打出Devil Wears Prada; Angel wears Ports!的广告,心里窃笑宝姿的可笑叫板,只纳罕Prada怎么不控告他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