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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電影講述一個西北大學畢業的新聞專業優等生安迪來紐約謀職,誤打誤撞成了時尚雜志《Runway》女主編米蘭達的秘書。米蘭達原來挑選的秘書都是些年青漂亮崇拜該雜志的時髦女郎,可是實踐證明這種秘書都不好用(自然規律如此,愛打扮講時髦的美女多半是庸俗淺薄不用心工作的),于是這次她轉變風格,選擇了安迪這個毫無品味不懂時尚甚至從未讀過《Runway》的土丫頭。

米蘭達是時尚名人,以擁有最敏銳的時尚觸覺和最惡毒的損人利嘴聞名于時尚界,她的一句話可能導緻一個時尚品牌的興亡。那些時尚名人和大牌設計師、名模都對她畢恭畢敬。她手下的員工每天在她到來前都如臨大敵,忙着化妝穿鞋收拾桌子,沒有人敢跟她坐一架電梯。她待人嚴苛,冷漠無情。布置工作時總是滔滔不絕一次說完絕不重複絕不解釋,她讨厭等待、讨厭回答問題,如果她點頭一下,表示可以;點頭兩下,表示很好;如果搖頭或者噘嘴,那您就隻好redo了。盡管如此,還是有成千上萬的女孩渴望為她工作。她有兩個秘書,安迪是二秘,隻能做些挂衣服送咖啡接電話訂機票之類的雜活兒。一秘是愛米莉,一個精明冷酷的時髦女郎。一秘可以做一些高級工作,比如送樣書到米蘭達家、陪她參加酒會,甚至陪她去巴黎米蘭參加時尚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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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每天早晨要負責給米蘭達和一秘買星巴克咖啡,然後接受這頭層主子和二層主子的吩咐和嘲弄。米蘭達每天早晨把脫下來的貂皮大衣和包包一股腦兒掼到安迪的桌子上讓她收拾(每天不同的名牌大衣啊,何止Prada,還有Chanel、LV和Givenchy好像,當然我是看不大懂啦,不過連我這個老土也能看出來都是名牌俏貨,不明白為什麼作者要起名為穿Prada的魔鬼,難道Prada買下了冠名權?)。

安迪雖然年輕,但很有工作熱情,雖然時髦女同事都在背後嘲笑她,但是有個好心的男編輯時常幫助她。不好意思,忘記他的名字了,暫且叫他光頭Gay哥吧!一次米蘭達周末去邁阿密出差,安迪趁機與久别的老爸吃個團圓飯,席間老闆來電,當晚訂好回紐約的航班因飓風取消,但她明天要趕去參加雙胞胎女兒的朗誦會,所以要安迪重新訂票。可是天力難違,當天美國境内所有航班都取消了。安迪的團圓飯被毀了,而且又遭到老闆的咆哮。正當她打算辭職,光頭Gay哥鼓勵了她,還幫她挑衣服打扮自己(時尚雜志社就是這點好處,總有漂亮名牌衣服和限量版提包和鞋子折價供應)。當然,穿着時尚也是這個雜志社一種professional的必要表現。從此安迪麻雀變鳳凰,由外在改變自己,工作也越來越順手,還借工作便利認識了不少名人,包括一個時尚作家(我又忘了他叫什麼了,幹脆呼之金發帥哥吧)。金發帥哥為時尚美麗的安迪傾倒,安迪也希望通過他進入新聞界,但她又不想為此背叛交往多年的男友。安迪越來越漂亮,還總有名牌貨贈送朋友,但她與男友和朋友相處的時間越來越少。

一次米蘭達再度為難安迪,要她把尚未出版的哈利波特手稿弄來供她的雙胞胎女兒在旅途中閱讀。幸運的安迪得到金發帥哥的幫助(認識人多好辦事——這是真理),從出版商處搞來了手稿,還心思周到地影印裝訂成兩份給老闆的兩個女兒。米蘭達從此對她刮目相看,授予她送樣品書來家的光榮職責。一秘大約有點嫉妒,在指點她送書上門時有點保留,結果安迪在老闆家的大房子裡暈頭轉向,又得到了淘氣雙胞胎的錯誤指點,直接把書送到了老闆的卧室,無意中聽到了老闆與其丈夫的吵架。好在米蘭達并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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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米蘭達召開慈善晚會那天,一秘感冒了,米蘭達要求安迪也一起前往,并要求她看熟當天所有賓客的背景資料。安迪的好記性使她當晚表現出色,成了老闆的左膀右臂。從此安迪無形中升任一秘,挂衣服的活計扔給了埃米莉。但是安迪的男友終于與她分手了。

後來米蘭達還改變原計劃,帶安迪去巴黎參加時尚發布會。此時安迪已經成為米蘭達最欣賞的手下,她的品味也成熟了,不需要光頭gay哥給她當軍師了。與此同時,光頭gay哥被邀請去跟一位著名設計師合作開發品牌産品推向國際市場,這是他等待了18年的理想機會。安迪為他高興。正當安迪事業春風得意時,得知了米蘭達婚姻破裂的消息。此時的米蘭達卸去濃妝,蒼老疲憊地哭訴自己兩度因為事業而失去丈夫,報紙又将大肆報道這一消息。安迪非常同情她。此時金發帥哥也到了巴黎,二人一夜情後,帥哥向安迪透露了《Runway》高層決定要以新人替換掉米蘭達的内幕。安迪不顧一切地跑去通知米蘭達,卻遭到冷遇。原來米蘭達早已洞悉一切,早就跟高層攤牌:沒人能做到她這麼好,而且雜志社一批頂尖的骨幹設計師、編輯、攝影師和模特都是她一手培養的死黨,她的離開将使雜志社失去這些人才。于是雜志社将與那位著名設計師合作開發品牌産品推向國際市場的機會轉給了原本要替換米蘭達的那個女人。于是米蘭達安全了,高層滿意了,那個女人也很開心,隻是光頭gay哥的理想又破滅了。

米蘭達對安迪說從她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輕時的影子,她會大力栽培她,讓她将來像自己一樣成功。但安迪坦言并不想像她一樣,米蘭達笑了:“别傻了,人人都希望過我這樣的生活。”安迪義無反顧地離開了米蘭達,跳槽去了NewYorker雜志社做記者,同時也找回了曾經丢失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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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片子是輕喜劇風格,節奏很快,真正拍出了紐約大都會那種繁華忙碌、車水馬龍、人們衣着光鮮、行色匆匆的感覺。導演就是Sexy City的導演,兩部片子風格驚人地一緻。

女主角是Anne Hathaway,比她演斷背山時好看了何止N倍!打扮前和打扮後的鮮明氣質對比把握得很好,角色诠釋得很到位。但是相比之下,老戲骨Meryl Streep的表現更令人驚歎,原來一向扮演柔弱單純善良悶騷女性的她這次成功扮演了一個女魔頭。銀白的短發、微眯的笑眼、優雅的舉止、低沉緩慢而刻薄的語音,發自内心的冷漠和高傲,活脫一個修煉千年的銀狐、時尚圈說一不二的教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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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片改編自同名暢銷小說,原著作者勞倫·魏絲很大程度上在這部小說裡在講述自己曾經的親身經曆。她當年同樣在大學畢業之後,便進入了美國著名的時尚雜志《Vogue》編輯部中擔任主編助理,經過一年的工作“磨砺”之後辭職。随即便寫出了這部關于自己工作經曆的小說。在書中,她毫不隐諱了描寫了自己所受到的種種不公正待遇,而書中寫道的那個号稱來自地獄的老闆的形象,亦是直指現實生活中的前《Vogue》主編安娜·薇托爾。其實,普通人對于名人富豪的奢華生活總是存有獵奇心理,因此,這本書一經上市就引起不小的轟動,取得了空前熱賣的成績。在《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上一連持續了15個星期高居不下。

有人說此片是一堂絕佳的MBA課,我沒覺得有那麼深刻,它無非是鼓勵大家要不怕困難追求自我吧?可是真正讓這書和電影大熱的原因并非如此,關鍵還是大家對時尚界浮華生活的好奇心。浮華的生活究竟好不好?沒經曆過的人沒資格回答,他們羨慕還來不及呢!米蘭達的回答也不能聽,肯定不客觀。她為了這種生活已經奉獻了自己的全部,要她自我否定既不客觀也不人道。同時,我也頗同情米蘭達,她的變态未必不是工作壓力導緻,男人未必能做到比她更好。她的工作性質導緻她不可能成為全職的賢妻良母,而且她确實在盡力愛她的孩子,冒着飓風的危險乘飛機不就是為了參加女兒的朗誦會?作為一個行業領軍人物,她成就了一些人,也壓制了一些人,恨她的人怕她的人很多,但更多的人離不開她、渴望跟随她,這也是客觀事實。

安娜·薇托爾大概就是這樣一個人吧?據說她曾授意各大品牌,不許投資贊助這部片子,可是還是有很多名牌店争相贊助此片——沒辦法,噱頭太大,利益驅使啊!

勞倫·魏絲的小說雖然火爆,但内涵經不起推敲。她的老闆是魔頭,她最終選擇離開,去做自己,那麼她自己是什麼呢?天使?其實她遭遇的一切不止在時尚界,任何行業,包括她熱愛的新聞界也會有類似的人物類似的黑幕,單純的潔身自好不能帶來巨大的成功,逃離安娜微托爾也不能使她自己成為天使。她的出名和成功何嘗不是靠寫書揭露别人隐私呢?可以說,她走上的是另一條魔道。

據說原著并不高明,吸引人的是内容本身。電影劇本的改編倒更加精彩緊湊,比如女主人公與作家的一夜情就是原著沒有的,但這樣改編更加自然富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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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片最大的看點就是漂亮的衣服。尤其喜歡每天米蘭達把那些漂亮大衣和包包随手扔到桌上的重複鏡頭;還有安迪上班時天天換裝的鏡頭,過一個路口換一身打扮,潮啊!當然,愛米莉捧着幾大盒愛馬仕絲巾被汽車撞飛的鏡頭也很奢侈!就算你隻是個沒深度沒頭腦的傻丫頭,看不懂什麼勵志内涵的,能看看這些也算不錯!

那天走過東方廣場的PORTS店,發現居然打出Devil Wears Prada; Angel wears Ports!的廣告,心裡竊笑寶姿的可笑叫闆,隻納罕Prada怎麼不控告他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