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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嚴歌苓的粉絲,〈芳華〉原著是一定要看的,據說書裡的故事都是根據真實人物和事件寫的。雖然對于軍隊生活和文工團生活毫無經驗,但是對于書中描述的集體主義氛圍,我卻是一點兒也不陌生。

我人生對于集體的第一印象是四歲時出門看到一群幼兒園孩子在一起玩耍,那時因為家裡有老人看護,所以我并不曾上幼兒園,但是出于天性,我會羨慕那種集體抱團兒有組織的感覺,于是喜滋滋加入那群孩子一起玩。不料那些孩子第一眼看見的是我嶄新的紅皮鞋,在那個物質欠缺的年代,這是犯衆怒的東西。于是他們憤恨地上來指着我的鞋開始念歌謠:“小皮鞋,嘎嘎響,資産階級臭思想!”然後開始故意踩我的腳,吓得我落荒而逃。——這是我第一次領教到集體主義的強大。

後來上了小學、中學、大學,對集體的感悟更深。在我的印象中,在集體裡,你不可以太出格,太與衆不同,就是說,不可以太落後,也不可以太先進。所以,在學校裡,學習最好或者紀律最差的同學往往人緣兒都不會太好。你太差了,老師會帶着大家一起批判你嘲笑你,因為有了你的存在,大家可以盡情貶斥發洩自己的壓力感受自己的優越。如果你太優秀了,大家會嫉妒你多得的表揚和獎勵,因為這襯托出他們自己的渺小和平庸,于是大家都暗地盼望你能失敗或者出醜,以便證明你并不比他們卓越。

〈芳華〉中的男主人公劉峰是個活雷鋒一樣的存在,自幼貧寒的出身給了他平凡的外在,在軍隊文工團,他的天資和專業功底都不算出色。但是他憑着心靈手巧熱心助人,不斷地給大家做好事,成為文工團免費的木匠、鐵匠、電工,他給殘疾孩子擔水,給炊事班長做結婚的沙發,給戰友們捎帶東西,甚至給女兵從棉被裡撈針。往好處說,他是學雷鋒标兵,往壞處說,他是公用的打雜跟班兒。從心理學角度分析,過分的老好人是有低自尊傾向的,就是格外喜歡讨好别人,在别人贊許自己“懂事,好人”中感到自己的價值。在馮小剛的電影中,又加入了主動吃破餃子和出讓上大學機會的情節。隐約強調劉峰對自己的個人價值判斷是“隻配吃破餃子,不配上大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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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峰從窮得光腚的人家出來,為了能在梆子劇團混口飯吃而苦練翻跟頭直到身高發育不足,後來能進文工團,大概對他而言是一種天大的福分,于是格外珍惜。可是作為演員,他不算出色,于是他隻好拼命做一個活雷鋒,換取大家對他的認可。其實大家并不會因此而高看他,也不肯被他帶動着去努力用功,去學雷鋒。隻是當他當選全軍學雷鋒标兵時,大家看到這标兵背後的種種好處,才開始羨慕而尊重他。同時,因為他成了标兵,大家對他的使喚也就更加理所當然心安理得。沒有人念他的好,相反,當他後來向心上人林丁丁表白遭拒,一時情急觸摸了對方的後背,反而被大家大做文章,貶低為流氓,趕出文工團,下放到伐木連,後來又被派去前線打仗緻殘,潦倒至死。

如果沒有對林丁丁的觸摸事件,書裡說劉峰至少會當個幹事或者宣傳科長之類,即便平庸,也不至于潦倒。所以相對而言,他對林丁丁的愛付出的代價未免太大了。他為了林丁丁,不惜用糧票換取糖票做甜點讨好她們全宿舍的人,又幫助林丁丁入黨,最後還因為觸摸事件而被送上前線,直到把觸摸過林丁丁的那隻手臂丢在中越戰場,才算贖了罪。書裡描寫自從林丁丁在他表白時喊“救命”那一霎那,劉峰就失去了愛女人的能力。等他上了戰場,他就一心求死,以為他的死将創造一個英雄故事,這故事會流傳得很遠,會被譜成曲,填上詞,寫成歌,流行到一個女歌手的歌本上,那個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終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時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關系的,有着細細一根纖毫的關系,但她脫離不了那關系。(讀這一段時我想起了〈血染的風采〉,然而電影裡配的是〈英雄贊歌〉,也許馮小剛是對的,林丁丁不可能是通俗唱法的歌手。)

然而這夢想并未實現,他被救活了,被拉回殘忍的現實生活——失去一條手臂,轉業回梆子劇團看大門,與一個售票員結婚生女,之後被抛棄,去海南販書失敗,去北京在侄子公司打雜,最後患癌去世。

在他并不快樂也不算長久的生命中,林丁丁并非是他唯一的女人,他有過妻子,也有過在海南的情人。然而這些人主要是因性而合,不是因愛,也正因為此,後來分手了,也不算特别遺憾。妻子嫁他,為的是戰鬥英雄的光環;情人小惠本身就是發廊妹,肯依附他也是因為有利可圖。以利相交,利盡則散。劉峰并沒有很深沉的愛可以給妻子和小惠,他能給她們的利更是有限,所以她們紛紛離去。當然,劉峰是不會對不起她們的,他對每一個女人都盡心照顧。在婚姻存續的時候,他拒絕了何小曼的真誠投懷;在與小惠分手的時候,他不惜借錢也要給情人留下一筆分手費,使她能整容改善生活。

何小曼一直真心愛他,但他從未接受,隻是用她當幌子拒絕侄子介紹對象。直到身患絕症才接受她的幫助和照顧。書裡說他心裡愛小曼,但是身體不愛。但是我想他大概心裡也并不愛,隻是憐惜她而已。

男人愛女人總是憑着第一印象,所以學生時代的班花永遠是男生心中的女神,除非他娶到了她。否則,就算多年後聚會時看到雞皮鶴發身材走樣的她,雖然十分遺憾幻滅,但她青春時代的形象永遠是他心中不可超越的。

作為一名貧苦出身的直男,劉峰的審美觀念和水平絕不可能有任何超群特異之處。他就是喜歡那個可愛的獨唱女兵,圓圓的腦袋,細細的脖子,走路微張着兩隻小手,以防摔倒随時撐扶似的。還要像林妹妹一樣柔弱多病,走路腳打泡,吃飯胃氣痛,動不動就天真地睜大圓眼問:“真的呀?”

當然他看不到林丁丁一邊享用着他的殷勤,一邊跟醫生和攝影幹事腳踏兩條船,一邊心裡做着給北京首長做兒媳的美夢。即便知道了,也不會真的恨她。愛情是主觀而盲目的,他隻愛她可愛的一面,這份愛因為付出巨大且從未得到回應,顯得越發可貴、不可替代。如同〈小王子〉說:“我的那朵玫瑰花,一個普通的過路人以為她和你們一樣。可是,

她單獨一朵就比你們全體更重要,因為她是我澆灌的。…… 因為她是我的玫瑰。”

所以他不肯聽老戰友講起林丁丁的近況,也避免與她重聚,他不想看到理想的幻滅,也不想承認自己愛錯了人。既然已經犧牲了這麼多,還要讓他承認這犧牲是不值得的,這實在是太過殘忍了。

有人說林丁丁就是典型的綠茶婊,确實她具備綠茶婊的很多特征,就是表面柔弱人畜無害,實際精于算計,對于異性追求不主動不拒絕也不負責。但是我想她的裝傻也不隻是為了勾引直男、享受來自異性的種種便利,更因為扮做一個愚蠢幼稚的人,在那樣一個險惡的年代和集體中會更加安全。作為一個典型的嬌嗲的上海女性,她是工于心計的。所以男朋友一定要多,備胎一定要夠,劉峰的好處是可以接受的,反正他對誰都是特别好的。可是劉峰的表白超出了她的預料和想象。嚴歌苓描寫:林丁丁繞不過去的是那個概念:雷又鋒怎麼從畫像上從大理石雕塑基座上下來了?!還敢愛我?!大概意思是,活雷鋒向她表白愛情,顯得他原來的樂于助人都變成了有目的的陰險,這讓她感到震驚和惡心。因為小說也是有現實原型,所以這也算是嚴作家對現實中林丁丁的心态的解釋。可是在我看來,如果一個偶像能走下神壇向你求愛,那豈不是對你個人魅力最大的證明嗎?如果每個人都像林丁丁那樣喊救命,哪還會有孫中山宋慶齡毛澤東江青魯迅許廣平這麼多的浪漫佳話呢?應該說,實際上,她隻想嫁給能帶給她實際利益的男人,劉峰除了标兵光環,其卑微的背景,有限的才幹并不能帶給她想要的生活。所以,當他觸摸她時的那一聲“救命”,對她而言才是自然而然沖口而出。她并不真的想要坑害劉峰,她隻是害怕自己的命運偏離她自行設計的軌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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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裡的林丁丁并未像電影裡那樣直接嫁去海外做了闊太,而是先做了北京首長的兒媳,在這樁齊大非偶的婚姻中飽受嫌棄。首長的公子雖然身為研究生,但審美品位還是直男大衆型,直到被母親和姐妹不斷嘲笑她素質低沒文化,才感到後悔,終于在留學前果斷抛棄之。林丁丁遂賭氣嫁給澳大利亞一個餐館老闆,又受不了作為老闆娘的種種辛苦,隻好回國,給有錢人看房子,教富二代唱歌,自己也是身材走樣,頭發稀疏。林丁丁的結果并不美好,與其說是她對不起劉峰的報應,不如說,在那樣一個時代,文工團裡培養成長起來的大部分人并不具備在正常社會和年代裡獲得幸福的能力。

書裡的女主角其實是何小曼,她的身世格外令人憐惜。她的知識分子父親因為被劃成右傾,又被妻子唾棄而自殺。從書裡描寫可以感覺到,何父與劉峰除了文化水平的差異,其他方面有着驚人的相似,“像所有軟弱善良的人一樣,小曼的父親是那種莫名地對所有人懷一點兒歉意的人,隐約感覺他欠着所有人一點兒情分。人們讓他當“右傾”,似乎就因為他比任何人都好說話,常常漫不經意地吃虧,于是人們就想,何妨把“右傾”的虧也讓他吃了。”這種為人的風格,與劉峰如出一轍。不但如此,何父深愛的小曼的母親也與林丁丁非常近似,“像所有可愛女人,有着一點兒恰到好處的俗,也像她們一樣略缺一點兒腦筋”。在何父死後,這個善于為自己打算的上海女人(又是上海女人)嫁給一個南下老幹部,一個大老粗,像前夫伺候自己一樣小心翼翼伺候這個老幹部,又把從前夫那裡學來的高雅品位(下圍棋,聽越劇,跳華爾茲,收藏古董)教給新夫,給他生兒育女,順着他和新生兒女的心意排擠自己的大女兒。何小曼成了家裡多餘的人,于是她想方設法,考入文工團,她不怕死,不怕痛,身為多餘的人,心裡也有求死之心。因為惡劣的教養環境,她成長成了一個不招人喜歡的姑娘。首先是外形上的毛發濃密汗腺發達,其次是舉止行為上的鬼祟委瑣,最後因為在内衣裡墊海綿而遭到大家的鄙夷。男兵也被女兵傳染而嫌棄他,配舞的朱克拒絕托舉她,活雷鋒劉峰照例作出重大犧牲,毅然接盤。

對于劉峰而言,這照例是一次做好事,如同他以前幫助别人,承擔别人不愛幹的髒活累活一樣。但是何小曼,這個極度缺乏擁抱,一貫被人嫌棄的孩子突然遇到一個不嫌棄她,願意像父親一樣擁抱和托舉她的男人,情窦大開,從此傾心于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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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歌苓說,一個始終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識得善良,也最能珍視善良。這個自然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我覺得小曼也是從劉峰身上找到了早逝的父親的影子。與其他女孩子看重的外形、物質條件不同,她最需要的就是這樣一個善良好脾氣肯吃虧的男人,給她溫暖,補償她愛的缺失。然而很遺憾,劉峰對她的好,與他對别人的好,沒有任何區别。他對小曼的關照和情感,幾十年加起來,不但比不上對林丁丁,隻怕也比不上對他的前妻和小惠。

小曼外形和才藝并不出衆,也不符合文工團審美标準。當集體都嫌棄小曼時,劉峰未必就會喜歡小曼。一個人勇于承擔髒活累活,主要是出于高尚的品德,而不是出于對髒活累活的異于常人的偏好。小曼努力一生也不可能擁有林丁丁那樣白嫩的皮膚、多病的身體、性感的外觀,她是黑瘦濃發,健康倔強的矮小丫頭。需要靠裝病才能引來生母短暫的憐愛和集體的矚目,也因為裝病而被領導下放野戰醫院。

她知道劉峰對自己沒興趣,但是堅持在衆人唾棄他的時候給他送行,離開了劉峰,她的一切都是靠慣性和本能活着,包括接受病号排長的求婚,也包括在戰場上帶着戰友死裡逃生。她依然牽挂劉峰,會在成排屍體中憂心忡忡找尋他的名字。最終,誤打誤撞她成了英雄,鋪天蓋地的榮譽湧來,讓一世卑微的她難以承受而發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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痊愈以後的小曼陪伴劉峰去雲南祭奠陣亡戰友,她的主動投懷遭到劉峰拒絕,他有老婆,不能對不起老婆,也不能欺負小曼這個寡婦。當然,就算沒有這個約束,他也不會接受——不愛就是不愛。當她再去看他,看到的是他的年輕情人小惠。

後來聽說劉峰在北京,小曼就接受了護理海歸堂叔的工作,以便能去北京見劉峰。此時的小曼已經随着歲月沉澱,變成了一個老美人,然而劉峰依舊不肯接受她,隻是為了回避侄子不斷介紹對象而不得不拉來她當幌子。直到他自己身患絕症,需要照料,才與小曼親密來往,但兩人依然保持男女大防,隻做好友。

說到此,真要為劉峰點贊。這樣一個善良的老好人,在個人情感上卻始終有自己堅持的原則,絕不湊合,絕不依賴和利用别人的感情。相比之下,電影裡最終給了小曼和劉峰一個不婚而相守的“美滿結局”,就顯得過分一廂情願了。劉峰絕不肯不給小曼婚姻就與她厮守的,劉峰也絕不會因為自己年老潦倒就接受小曼作自己老伴兒的,憐惜和同情不是愛情。劉峰一生所遭受的不幸也絕不是小曼能補償和治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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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曼也知道這些,但是她也堅持以她的方式愛着劉峰,讓他從容地離開人世。這兩個人雖然未能成為眷屬,但是他們在人格上是等高的。

郝淑雯是我在書中最為厭惡的角色。一個在外形、家世、才幹各方面得天獨厚的人物,卻對人格外刻薄。她喜歡來自異性的殷勤,人家不給殷勤,她會去搶。人家對她一切的好,她收取得心安理得。因為她的美貌和家庭背景,人人都讓着她,她自己卻對他人毫無感恩之心,對于弱小的同性毫無恻隐之心。她聚衆揭發何小曼給内衣塞海綿,因為她自己身材豐美,背景雄厚,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羞辱和欺負身材瘦小、沒有背景的何小曼。因為嫉妒蕭穗子知識分子家庭遺傳的特殊氣韻,就故意搶走她的情書對象少俊,以上床為條件,要求少俊告發蕭穗子寫情書,教一個二十二歲的男性“同志加戰友”,僞裝成了一個十五歲小女兵的受害者。要不是後來劉峰及時趕到,蕭穗子差點兒受不住批判而上吊自殺。郝淑雯後來利用父親的職權把少俊調去連隊吃苦,最後他不得不賣身給一個奇醜女博士出國了。郝淑雯看到後來蕭穗子的慘狀,也自後悔,所以後來警告林丁丁不要出賣劉峰,然而這又哪裡是林丁丁能做主的事呢? 雖然知道劉峰是冤枉的,郝淑雯還是跟大家一起在批判大會上發言整劉峰。此時的她,想不起劉峰給她在棉被裡撈針,給她吃甜品,也想不起劉峰在偶然撞見她與少俊幽會後為保護她而保持沉默。 甚至在多年後回憶這段往事時,還以從衆為自己開脫。對于告發蕭穗子的罪過,她已經在臆想中堅信自己已經得到了穗子的原諒。這個世界上,所有人都活該對她好,所有她的受害者要麼是罪有應得,要麼就該自動原諒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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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活在自己優越的家世和天分裡,活在任性的心安理得裡。甚至于她的結局也不算很壞,嫁了個高幹子弟,後來做了闊太太,當然,如前所述,她也不具備在正常社會和年代裡獲得幸福的能力,這種女人總是會沒錢時要享受有了錢又要陪伴,總之好日子不得好過,軍二流子發了家也是暴發戶的油膩嘴臉,吃喝嫖賭,離婚後,郝淑雯落下北京的兩套房,也算衣食無憂,從此虔心向佛,偶爾戰友團聚說說八卦。這樣的結局說起來也并不比林丁丁差。其實林丁丁至多是自私自利,算是平庸的惡。而郝淑雯年輕時害人卻是損人不利己,為了整人而整人,以此為樂,後來也并沒有真正反省和悔改。那一代大概有很多這樣的人吧?特殊時代激發和綻放了他們人性中的惡毒,而他們則把自己的罪孽歸咎于時代的利用和年輕幼稚,還要在回憶中不斷自我美化,高喊青春無悔。所謂“壞人變老了”,說的就是這些人吧?

蕭穗子是貫穿全書的人物,也是全書中唯一一個比較中性的人物,應該也是作者自述。她是主要人物中年齡最小的一個,也有一個受迫害的知識分子父親,這一點與何小曼很相似,也許這是她能理解和同情小曼的原因。然而也因為平庸的惡,因為環境和氛圍,她像其他人一樣享用劉峰的幫助,也參與對小曼的欺侮。聊以自慰的是,她不曾參與對劉峰的批判,因為她自己也是曾經因為作風問題受到過批判的人,沒資格發言。穗子在整個故事中好像一個旁觀者,見證了郝淑雯的高傲惡毒,林丁丁的自私懦弱,何小曼的可憐可敬,以及劉峰被毀掉的一生。她沒有大善,因為她十五歲就經曆了人性之惡,所以成為一個老實怕事的人;也沒有大惡,因為她并不具備郝淑雯的背景和林丁丁的禍水魅力。幸運的是,她遺傳了父親的寫作天分,後來成為名作家,憑借一技之長,活出了自己的精彩,算是文工團的異類。因為她不曾批判過劉峰,後來對劉峰也曾出資相助,所以也榮幸地收到了劉峰追悼會的邀請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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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小剛把嚴歌苓這個故事拍成一場青春芳華的美好回憶,算是迎合了現實生活中的郝淑雯和林丁丁這類人,這些人大概是有票房購買力的吧?可是這本書其實是一部青春的忏悔和反思,在對那個年代和人性的認識水平上,馮小剛比嚴歌苓差了一大截。

電影結局是劉峰和小曼相依為命,還曾經參加戰友孩子的婚禮,真是太可笑了。小曼是終生鄙夷唾棄那個集體的,所以在書裡沒有與任何劉峰之外的老戰友聯系。直到劉峰去世,為了感謝穗子的三萬元錢,才邀請她見面和參加追悼會。在她心裡,那個文工團的生活,團裡的人都是應該被忘卻和抛棄的,如同那個葬送了她和劉峰美好青春的年代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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