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看,邯郸案和《周处除三害》有着不少共同关键词:基层社会,暴力凶杀,个人恩怨。但仔细看来,两者间却是迥异大于微同。
邯郸案在收获大量流量关注后,舆论压倒了一切。刑法学教授、著名女歌手轮番出场,之后副国级领导也在基层调研过程中专门回应了:“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此,该案已从“是否追究三个凶手的刑责”变成了“在多大程度上追究他们的刑责”,主要矛盾由定性问题变成了程度问题。因而该案在两会时间节点后选择了全然依顺民心,就更多地指向了法律领域内部的专业辩论(怎么判?判几年?),它也必然就逐渐淡出民众视野。
而在《周处除三害》中,是非正义无法通过正常法治渠道得以解决。被继父长期性侵的小美报警了吗?没有。被尊者精神催眠的信众们打过一个市民投诉热线吗?也没有。为什么?因为报警的成本太高,凶手就在你身边、和你朝夕相处,你报得了警吗?而且执法机关的办事效率也没有想象中那么高,电影中陈桂林可以屡次摆脱追捕,去自首却还需要排队、全程没人认出他就是通缉犯,这就折射出现实世界中执法部门的低效与无能。最终,就连追缉杀人王TOP1和TOP2的任务,也只能落在同为黑帮成员的陈桂林身上。这是导演的巨大讽刺:黑帮系统的溃败究竟需要寄望于系统内部的自我革命,而司法机关却只能等在场外,等待陈桂林这个关键变量的良心觉醒和自我向善。
《周处除三害》更现实主义一些,它把警力的匮乏、警员的无能、民众的愚痴全部表现了出来,它突显了“浪子回头”的逆转和私力救济的奇效,也就同时彻头彻尾地否定了现实司法系统的作用,因而《周处除三害》是彻底悲观的,它完全不相信这套司法体制。
而现实中邯郸案的成分就更加复杂,它有法学教授、人气歌星和万千自媒体的及时介入,这些外力成分迅速保障了案件的新鲜感、正义感。在大众瞩目下,案件变成了一次公开执法和一次典型法治宣教,因而它的结果必然不会令人失望,“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结果必然毫无悬念地再次降临。
然而并不令人乐观的是,杀一个未成年人的案子竟也需要动用如此多的社会关注,才能确保一个令人满意的最终审判结果。那么那些杀全家、杀几家的案子呢?那些无法区分投河自毁和抛尸的案子呢?那些投毒后又完美灭失犯罪证据的陈年案子呢?很明显,这些案子的处理难度更高,不仅需要更多勇气去触碰更多人的利益,也需要更高的处理智慧。既然有这么多的“需要”,那么不如让这些案件泯灭,毕竟擦掉一道奥数题比完美解答它,要容易得多。
魏晋时期的刘义庆在《世说新语》中收录了《周处除三害》这个故事,把它当成一个佳话、一个道德规训故事。鲁迅称《世说新语》是“一部名士的教科书”,因为《世说新语》这本书的一个重要作用也就在于输出道德律令、影响社会风气。它在记录汉晋时期士大夫生活方式、精神面貌的同时,也夹带了刘义庆本人对于各色社会人物的品评褒贬,因而《世说新语》本身也是有立场的,它在根本意义上是认同并维护封建统治的,这是它的时代局限性。
期许一个浪子回头,并把这种鲜见的觉醒人物个例视为普遍情况,是天真的、幼稚的。这个道理是一千多年前的刘义庆所不懂的,他以为恶人是可以被劝善的,他以为需要被矫治的只是一个又一个恶人本身。但这个道理黄精甫应该是懂得的,虽然因为市场制约和审查需要,他在导演和剧本编写过程中最终认同了《世说新语》的价值立场,但我却始终觉得陈桂林的几十发子弹,并不全都射向那个全然黑化的尊者,他还另有所指,因为那毕竟是一把警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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