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性與藝術性的糅合、實與虛的相互滲透,是《回西藏》有别于大部分真人改編類影片之處,細細分析,這樣的處理既是孔繁森這一人物所需——他的事迹早已家喻戶曉,也是創作者的一次有意的大膽嘗試,而影片所有的好與不好都歸在“回”字之上。

回,“返回”之意,對照劇情來看,影片大量篇幅講述的是老孔第一次到西藏的故事,回西藏這一行為,在影片末尾方才出現(采用虛實結合的方式),從比重上來看,影片應當叫做“到西藏”反而更合适。

編導選用《回西藏》為名,指向的應當是孔繁森人生中最重要的抉擇,并試圖在他第一次進藏工作的曆程中找出“回西藏”重要的精神依憑,但遺憾的是,從影片中我并未找到支撐老孔“回西藏”的可信原因。編導給出老孔與久美的友情歲月,并且有意的拿掉老孔的“神格”,将它交還于西藏這片土地,最明顯的是,在講述“處理病羊”和“修建水庫”兩個故事的時候,老孔并沒有被塑造成孤勇者,而是老孔、久美、藏族鄉親等幾方力量共同付出的結果,也就是說,編導想要塑造的老孔是一個普通的真人,他不能獨立成神,也不能摒棄人間煙火,這種處理方式沒有問題,但如此一來,影片并不能為“回西藏”這一行為提供堅實支撐,編導為影片制作了一個大帽子,帽子底下藏着的是一顆小腦袋。

但,如果編導所期的《回西藏》,是以影片的上映為引子,帶領更多觀衆将目光重新投向孔繁森和他的故事,《回西藏》這個名字倒也立得住腳,但仍稍顯牽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