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候语文老师会布置缩句的作业,即把一个句子多余的修辞砍掉,只留下主干,目的是让学生明白一句话是如何被建构的。如果说电影故事也遵从这种建构方法,编剧从人物-行动-事件的骨架出发,通过补充背景和细节创造饱满的故事和人物,那么三大队的故事看起来就像是一件刚刚出厂的半成品骨架,与其说是故事,不如说是一场关于电影故事的“原型想象”,观众好像正在参与编剧会议的头脑风暴,然后在脑子里套上演员的形象把故事捋了一遍。

人物:空洞,还是空洞

三大队的原著里从始至终只有程兵一人,电影版为他虚构了几个队友的形象。编剧选择了职业作为虚构的切入点,毕竟职业能最快速地为一个人贴上标签。但问题就在于,这些人物到最后也只有标签——与其说编剧用这种方法创造了四个角色,不如说编剧把四种职业的刻板印象搬上了银幕——夜宵摊主虽然辛苦但收入不错;文玩老板玩世不恭又兼具侠义;保险销售永远西装革履,推销总是无孔不入;训狗师不修边幅但血性仍存。编剧靠着刻板印象十分省事地树立起四个人物的空壳,再填充入演员的形象,看起来完成了一场人物的速成,但事实上,却是整部电影虚浮的祸根。

脱胎于刻板印象的四人在故事中完全变成了程兵的工具人,因为他们没有内心世界,也没有生活细节,能够提供给编剧的抓手只有他们的职业。马振坤在长沙开的餐馆变成了行动的据点和经济来源;蔡彬的“文化熏陶”令他总是一副军师的模样;小徐的训狗专长搞定了人贩子窝点的看门狗,并且为之后生擒歹徒,遇见真爱提供了身体支持;廖健在保险业里养成的懦弱、市侩的性格让他成为了调节气氛的存在。每过一个“F4”的部分,编剧就能幸运地混过去十分钟的时间,而采用这种混时间策略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编程兵的独角戏对于我们的快餐编剧来说是不值得花的力气。原著中程兵追凶的过程本来就没有细节,编剧如果要再造一个弧光完整的“孤胆英雄”故事,必然不能再这样当拼图匠了。这只是一部喂给大陆商业院线的电影,何必费这劲呢?

故事:暧昧,还是暧昧

整个故事只有王二勇归案的结尾是明确的,其余的部分都是模糊的,暧昧的,因为程兵并不是完全伟光正的英雄,本质上还是一个类似罗宾汉的角色。程兵看似与G.J.F.有着相同的目标,但以一个非警察的身份天天“查案”,本身就暗含着反制度的因素,只不过因为结果尚佳而为制度所容忍。于是程兵的故事进入了某种灰色地带,制度既不能出面肯定这种行为,出于现实考量也不想批判,最佳的状态就是把警服的执着和伸张正义的精神“提纯”,“蒸馏”掉那些棘手的现实故事。要把三大队拍成电影,最棘手的肯定是打死王大勇和坐牢的部分,导演是如何做的呢?首先,架空现实。电影里出现了唯一的虚构地点,广东台平,避免观众顺藤摸瓜去掀当年的丑事。其次,选择一种不置可否的视角。三大队五个人在法庭上就是一副扑克脸,摄影机的视角客观得像是新闻报道,对几个人的内心活动只字不提,在电影之后的时间里,五个人也没有对这个事有过任何直接的讨论。这场审判对于三大队来说是一个重大的人生转折点,但是作为观众,我们却看不到三大队心理上到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也就更谈不上“理解”程兵。编剧想让观众记住的,是三大队在出狱后社会阶层的跌落和物质生活的窘迫,以此将这场审判包装成一次普通的中产家庭悲剧。程兵的角色本质上也是一个模糊“疯人”,编剧用单纯的执念来解释人物动机,其实是在引诱观众将程兵划入“不可理解”的范畴,最终将其完全作为一种奇观,进而放弃对其“罗宾汉”身份的思考。我们的社会拒绝罗宾汉,我们的电影也无法承担阐释其复杂性的重任。联想到最近经济数据变得“敏感”,券商写研报都开始推崇“只列数据,不说观点”的法则,这与导演把故事片当新闻片拍的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