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談論兇殺案的時候,我們在談論什麼?《搜查瑠公圳》,作為一部台灣探案片,還是相當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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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搜查瑠公圳”,就好像在成都“搜索春熙路”,在北京“搜查王府井”,在上海“搜查南京路”一樣。

“搜查瑠公圳”,故事改編自“台灣第一女性分屍案”,也即“瑠公圳分屍案”。因為是戰後台灣的第一起女性分屍案,在當時引起熱議,媒體更是連番報道,持續挖掘,助推此案為全台灣民衆茶餘飯後的核心話題。連常凱申都大感興趣,經常詢問辦案進度,多次問詢該案。

案件實際上并不複雜,就是一件老公殺妻案。但因為警方調查方向一錯再錯,導緻亂象叢生,雜說紛纭,加上媒體的胡編亂造,很大程度上誤導了案件的走向,使得猜疑不斷。

現在去看,就是一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奇談。

先說電影内容,下面再聊一下真實案件。

電影改編自現實,案件依舊是一個殺妻案。不過改編程度很大。将當時的社會背景容納了進去,包羅的内容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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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常公連任,拍他馬屁的屬下希望能制造出一種社會安定一派和平的社會景象。誰曾想,轉到進入1961年,就在2月26日,“瑠公圳分屍案”被發現了。

在台北市,在新生南路,當時的街道幹道一側,橫亘着一條巨大的露天明溝。它是日據時期開鑿的“特一号大排水溝”,俗稱“堀川”,但當時的台北人習慣将這些露天排水溝通稱為清代時挖掘的灌溉水渠“瑠公圳”。

2月26日晚上9點多,(電影中改為了白天),已淪為臭水溝的“堀川”裡,一個體積龐大的灰白色包裹被人發現。擡上岸後,發現包裹被密封得極為嚴實。最外層是一張草席,上面用鐵絲和麻繩緊緊捆紮。草席内部,是一個用灰色棉毯包裹的物件;剝去棉毯,是一層白布;再去掉白布,裡面還有一層防潮的油紙。當最後一層油紙被揭開時,一股刺鼻的異味撲面而來,伴随着一撮女性的長發,映入眼簾的赫然是一具年輕女性的頭顱與上半身(頭顱、軀幹及右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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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第二天“瑠公圳分屍案”的新聞還是被發了出來。原來,張秀秀在交出相機之前,已經将膠片取出,隻交了一個空相機,她耍了趙子午一把。

案件既然已經曝光,自然不能再以失蹤案糊弄過去,上峰開始勒令明查,并限期偵破。

趙子午也就成了探案的第一負責人。

鏡頭一轉,開始挖掘趙子午的身份背景。原來,他的爸爸是剛剛升任“台灣參謀總長”的黃埔六期畢業生、抗日名将趙志升(張世 飾)。這趙志升兩袖清風,是當時政壇及軍界為數不多的清廉人士。連自己的兒子也沒有給照顧,反而覺得他學習成績不佳,隻能擔任基層小警員。

故事到了趙志升這裡,格局突然發生變化。他坐上了“參謀總長”,一心想要鏟除軍中腐敗,而且他已經收集了大批軍政兩界要員的腐敗證據,打算将其一網打盡。他将自己的證據,交給了自己的德高望重的周老師(梁修身 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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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清流的趙志升,能夠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改造這樣的國民政府嗎?

當然,他不能。

水至清,則無魚。

于是,趙子午正在追查的“瑠公圳女屍案”,突然莫名其妙就變了方向。有人舉報稱趙志升是兇嫌。

很快,來自台灣警備司令部的人就将趙志升帶走了。

而且,以刑訊逼供的方式,讓他招認自己就是兇手,因為與那個女人通奸洩露,于是殺人滅口。

可是,到那時,連女屍的身份是誰還不知道呢。

上峰明顯就是要誣陷趙志升,就是要他死,而這個女屍案不過是一個借口。反正,定了他的案,正好也可以為女屍案銷案,也算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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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于單純想看一個兇殺及探案過程的觀衆來說,可能會覺得這部影片漫延的太遠了,到了無邊無際的地步。對政治無感的觀衆不喜歡本片,也是可以理解的。《搜查瑠公圳》的打分不高,大抵如此。

既然要陷害趙志升,那女屍案自然再查下去。不然,真相出來了,對不上來,也是麻煩。

何況,趙子午為了老爸的清白,加上自己本身就是女屍案的第一辦案人,自然要追查下去。隻有案情厘清了,真相還原了,才能讓老爸安然回家。

包括實習記者張秀秀,為了證明自己,為了能夠轉正,也想拿到獨家報道,一戰成名,好結束實習。

于是,小警員趙子午與實習記者張秀秀就聯手将案件追查了下去。

為啥不聯合其他警員?

因為案件被警備部接手了,他這邊不能繼續再查了。再查,也隻能是私下行動,隻能跟張秀秀合作。

女屍案的線索并不複雜。第一個難點,是确認她的身份,隻要查出她是誰,然後從她的人際關系上去查,線索并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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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就在趙子午追查的過程中,當他查到熟石灰店,去找店老闆,因為碎屍案裡使用了熟石灰進行吸血止血,通過店老闆可以查到陸根生的下落。

可是,就在熟石灰店裡,警備部的人插手了,他們直接殺死了老闆,然後将趙子午抓了起來。栽贓于他,聲稱趙子午才是殺死阿美的真兇,是他殺死了石灰店老闆,以消滅關鍵證人。

誣陷趙子午也不是目的,根本目的依舊是逼迫趙志升承認自己是兇手,然後伏法,好阻止他的政途。

兒子永遠是父親的軟肋。當警備部将趙子午綁到趙志升面前,讓他選,要麼自己認了,要麼兒子就是真兇,就得死。

趙志升一下就崩潰了。他知道自己難以脫身了,如果自己不認,不僅兒子要遭殃,妻子與整個家庭都會跟着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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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志升的冤屈得以洗清,但是他已經死了,清理軍隊腐敗的事自然不了了之,周老師的目的已達到。

趙子午也得以恢複警員身份。

就在一切都要完結的時候。可是,疑點并未完全排除,趙子午感到疑惑的是阿美與陸根生的孩子,究竟去了哪裡?

根據目擊者的回憶,2月26日晚抛屍的人操着一口浙江口音。趙子午突然意識到其實阿美老家裡死的其實是黃姓商人,陸根生還活着,而且現在變成了黃姓商人。

這邊廂,張秀秀為了得到獨家新聞,再次采訪黃姓商人,想問問他的感受。

結果,當張秀秀提到阿美已經懷有身孕時,實際上那是陸根生自己的孩子。但是,聽到這個消息後,真實的陸根生跳反了,一下子變得暴怒。大吼到她居然懷上了他的孩子,還要跟他跑,就是該死。

陸根生已經暴露,張秀秀自然陷入死局,被陸根生綁了起來。

最後,趙子午及時趕了過來,在最後一刻救下了張秀秀。陸根生被抓,他的兒子一直與他待在了一起,還活着。

案件再次得到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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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這個彩蛋,這部早該結束的電影的藝術成色将大大降低。但是加上了這個彩蛋,還是得到了相當的升華。

整部影片還是相當不錯的。

對了,最初報案趙志升是兇手的匿名電話,正是陸根生打的。因為當初陸根生被抓壯丁,成為了一名國民黨士兵。他加入的部隊,正是趙志升的部隊。盡管趙家軍在抗戰中戰績赫赫,但與底層的陸根生無關。反而是他不得不離開家鄉,漂泊到台灣的經曆,帶給了他巨大的傷害。他将自己的不幸歸結于當初的趙志升部隊抓壯丁的行為。眼看自己成了兇手,而趙志升卻升為了參謀總長,所以惡向膽邊生,報案稱趙志升就是兇手的電話就是他打的。沒想到,這恰恰給了警備部一個極好的借口,得以将趙志升系獄,正好可以借機懲治他。

影片故事反轉不斷,将一個原本很簡單的案件拍出了深度與厚度,做到了以小見大管中窺豹的效果,完全不失一部佳作。

記下來,再簡單聊下真正的案情經過。

同樣,在1961年2月26日,在台北的堀川發現了被肢解的女屍。因為當時的堀川附近存在大量眷村,以及多所大學,還有大量貧民窟及棚戶區,案情想要保密是不可能,當晚就迅速傳開,迎來了大量圍觀人員。

屍體被發現後,迅速被送往驗屍房。由法醫楊日松連夜展開解剖與拼湊工作。楊日松,因為卓越的法醫工作,後來被譽為“台灣法醫之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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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輿論報道,全民的關注,警方面對這起極其惡劣、全島矚目的命案,投入了空前的偵查力量。台灣省警務處刑事警察大隊立即成立了由多部門組成的高規格專案組,由省警務處刑事科長馮文堯與刑警大隊隊長王魯翹(曾經是國民黨軍統王牌殺手,千裡追殺過汪精衛未遂)領導。

《搜查瑠公圳》裡,案件由初出茅廬的小警員趙子午擔綱,這是為了讓小鮮肉來擔綱主演做出的改編,不足為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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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偵查陷入僵局、社會輿論持續沸騰之際,一條關鍵線索浮出水面。3月1日,當刑警大隊隊長王魯翹正就此案召開專案會議時,一位名叫林萬而的30歲三輪車夫匆匆趕來報案。

影片中,林萬而被改編為萬二,由廖嘉琛飾演,是一個貪婪又搞笑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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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屍體的草席與白布)

林萬而提供的線索讓專案組精神大振。警方随即拿出當時包裹屍體的草席和白布讓其指認,林萬而果斷确認這正是那名乘客攜帶的物品外包裝。

為了确保信息的準确性,王魯翹不僅仔細聆聽了林萬而的講述,還安排警官扮作乘客,将當晚的情景進行了現場重演。

根據林萬而的記憶,嫌疑人上車的确切地點位于和平東路二段107巷,巷口有一根木制電線杆和一盞昏暗的小路燈。至此,警方終于确定了疑似抛屍者的活動軌迹,偵查的矛頭開始直指和平東路二段的這片巷弄。

為了避免走漏風聲驚動守候的記者,加上3月1日當晚正值元宵節,街頭人多眼雜,專案組決定将搜索行動暫緩至深夜。3月2日淩晨一點,在王魯翹的指令下,大批警員開始仔細搜查和平東路二段周圍巷弄的房舍,尋找命案現場的蹤迹。警方很快就鎖定了107巷35弄1号的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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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吳武英)

審訊後的專案組認定吳武英涉案,将他列為重大嫌疑人,他們認為吳武英有三個可疑之處:首先,吳武英将房屋空置了三個月,有可能是預謀将其作為犯罪現場,并且屋内發現了疑似血迹和斷繩;

其次,附近居民證實吳武英在2月26日中午曾逗留于此屋内,且其妻證實他當晚并沒有住在永康街的家中,這在警方看來恰好契合了傍晚七點三輪車夫搭載疑兇的時間線;

最後,當專案組向吳武英出示女屍照片時,其“臉色頗不正常”,警方以此斷定這是其犯案後心虛的表現。

吳武英在審訊中堅決否認與分屍案有任何牽連,面對警方的一再逼問,他始終表示一無所知。據警方之後的調查,和吳武英密切接觸的年輕女性也似乎隻有他的新婚妻子,而她無疑還好好地活着。

總之,除了幾處模糊的污迹以及幾乎每家都有的麻繩外,并沒有證據将身形瘦小的吳武英與命案直接聯系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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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哲生)

柳哲生,也就是《搜查瑠公圳》裡趙志升的原型,隻是将他的線索另外編織了一個故事,因為将其官職調大,成了影片裡的參謀總長。

由于柳哲生的特殊身份,專案組沒有貿然行事,辦案人員先行裝扮成電力公司工人潛入柳宅探勘。辦案人員發現柳宅内恰好飼養了一隻大狗和數隻小狗,這似乎就對應着法醫在包裹屍塊的草席中發現的幾根顔色各異的狗毛。此外,警方又打聽到柳家的男性仆人近期交了女友,便主觀揣測受害人可能就是這名女子。

盡管這些推論在缺乏證據支撐的情況下顯得極為脆弱,但在社會與高層急于破案的巨大壓力下,專案組将其視為突破口。

3月6日清晨5點40分左右,王魯翹會同軍法檢察官、司法檢察官等大批辦案人員,帶着搜索票突擊了位于和平東路107巷附近的柳宅。在睡夢中被驚醒的柳哲生面對警方的突然搜查,十分冷靜,從容地打開了家門。

搜查過程中,處于高度緊張與亢奮狀态的辦案人員,将屋内許多尋常的日用品都視作了“重大嫌疑物證”。他們在院内的狗窩裡搜集了沾有狗毛和排洩物的稻草,在男傭房間翻出了粉紅色的女性内褲、束腹帶、旗袍及木屐,又在廚房和院落裡找到了面粉袋、石灰、麻繩。另外,一棵尤加利樹也赫然屹立在庭院中(上文說過,屍體包裹袋中有尤加利的樹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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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哲生夫婦青年照)

大批刑警和記者日夜包圍柳宅,試圖探聽虛實。柳夫人雖然在應對記者時強作鎮定,但内心深感驚悸與不安。柳家的孩子們更是被殘忍的流言和進進出出的陌生人吓得夜不能寐,甚至不敢前往學校上學,迫使柳哲生禁止孩子們閱讀報紙。

這起因警方草率辦案和媒體推波助瀾而引發的鬧劇,不僅嚴重幹擾了正常的偵查方向,最終也迫使柳哲生黯然提前退役。

雖然從柳家逮捕了三名嫌犯,但從柳家找到的物證卻疑點重重。一度被視為破案關鍵的狗毛,在法醫專家的顯微鏡下經過了清洗、脫色、染色與切片等複雜檢驗程序後,最終證實其顔色和特征,與柳家飼養的犬隻并不相符。

盡管在柳宅仆人房搜獲的女性衣物上驗出了與死者相同的A型血迹,但這在缺乏核心證據的支撐下,依然無法構成完整的證據鍊。警方試圖從三名男下屬口中獲取破案線索的努力毫無進展,除了新聞報道,他們明顯對分屍案一無所知。專案組最初的判斷開始動搖。

如同《搜查瑠公圳》裡一樣,盡管犯罪都快被确認了,可是關鍵的點在于,女屍的姓名究竟叫啥,至今還一無所知呢,這真是荒唐之極。

到了三月上旬,眼看分屍案案發已經近十天了,卻連一點可靠的線索都沒有。之前所謂的“發現”一一地被推翻,辦案人員急得如同熱鍋上的螞蟻,隻能回到案件最開始的核心問題:死者到底是誰?

到目前為止,這仍然是一件解不開的謎。雖然好幾次認屍中,家屬都言之鑿鑿地肯定是自己的家人,但結果都被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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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因為負責偵破此案省刑警大隊的專案組将案情事無巨細地洩露給各大報社,記者在得到這些信息之後,加油添醋,甚至捏造情節進行報道,嚴重幹擾了判案過程和社會輿論。于是,台灣防務部門命令将案子移送到台灣警備總司令部接辦。

《搜查瑠公圳》裡也有警備部接手案件的過程,但是緣由已經被改編,成為了誣陷趙志升的借口。

新的專案組吸取教訓,保密起見,搬到位于北投區石牌的保一總隊,相關人員一律不準外出,門口也設了警衛看守,将任何非辦案人員一律擋在門外。

除了巨額懸賞,專案組試圖從死者腹中的胎兒尋找突破口。他們檢驗了胎兒的血型,希望能借此反推生父即潛在嫌疑人的身份。更為關鍵的是,經過婦産科權威專家與法醫的聯合檢驗,警方最終确認了一項重要生理特征:受害人不僅年齡在25到30歲之間,而且生前曾有過生育史。這一發現終于為警方排查龐大的失蹤人口名單提供了一個相對精确的篩選條件。

雖然新專案組雙管齊下,希望解決屍體的身份之謎,但仍然徒勞無功,此時離案發已經近一個月。警方在絕望中,開始四處盲目出擊。他們曾在3月底盯上一對社會交往複雜的李姓夫婦,懷疑他們謀殺了丈夫的前女友,結果卻牽扯出一樁“匪諜”案,與分屍案毫無關聯。随後,基隆一艘漁船上發生的船員槍殺船長案,也一度被媒體和警方懷疑是分屍案真兇意圖偷渡出海,最終亦被證明是無稽之談。

案件的水落石出,還得等待女屍的身份的最終确定。

早在3月1日,警方在全台灣發布大量印有死者照片的尋人專刊時,生活在嘉義的陳靜子就隐隐覺得這個面孔似曾相識,有點像自己的好姐妹陳富妹。等到一個多月都沒能聯系上陳富妹時,陳靜子的直覺告訴她,那個死去的女子可能真的就是陳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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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母與妹妹認屍)

至此,無名女屍的身份終于大白于天下。

陳富妹,客家人,出生在1932年,家住在嘉義市芳草裡,在家排行老大,下面有幾個弟妹,父親務農,但家庭條件尚可。陳富妹小學畢業後,不再上學,留在家中幫忙。十七歲時,她來到嘉義附近雲林縣的一家幼兒園工作,也因此認識了在這裡工作的陳靜子,兩人成為好友。

1955年左右,陳富妹前往台北謀生,兩人分别。1960年底,陳靜子來台北旅遊,在新生戲院看演出,散場時竟意外遇到了陳富妹,一别數年,兩人均分外驚喜。陳富妹當時告訴她,自己已經結了婚,且生了個小女孩,可是在1959年離婚了,現在在咖啡館、茶社做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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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家祥歸案)

根據盧家祥的講述:1961年2月23日那天,陳富妹返回住處,向盧家祥明确表示自己要搬走,要去與周君亮共同生活。雖然兩人在法律上已無夫妻關系,但盧家祥依然強烈阻止她的離去。争執中,盧家祥決定妥協,同意陳富妹搬走并将戶口遷出,但陳富妹随後提出要帶走兩人的女兒,并試圖搶奪女兒戶口簿,這成為了壓垮盧家祥理智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激烈的肢體沖突中,又急又怒的陳富妹掐住了盧家祥的喉嚨。被徹底激怒的盧家祥随即反擊,死死掐住陳富妹的頸部,直到陳富妹停止了呼吸,盧家祥的怒火才逐漸平息,取而代之的是極度的驚恐。面對逐漸發紫的遺體,盧家祥嘗試了各種搶救方法,但終究無力回天。

盧家祥聲稱,他是害怕年幼的女兒在自己被捕後,無人照顧,這才做出了毀屍滅迹的決定。他買來冥紙祭拜,向前妻的亡魂祈求原諒,随後便着手将遺體殘忍地肢解為六大塊。雖然沒有毀壞面容,但他剪下了陳富妹的長發,這給之後的認屍的确也造成了困擾。

為了防止血水滲漏,他使用了石灰和稻草,并用被單、草席和油紙等家中物品将屍塊層層包裹。2月26日傍晚,他雇傭了三輪車夫林萬而,将這兩個沉重的包裹運至新生南路三段的堀川旁抛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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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哲生夫婦祭奠死者)

在調查過程中破綻百出、牽連無數的專案組,在案發後卻享受到了媒體與社會的極力頌揚。在官方舉辦的破案記者招待會上,參與調查的人員悉數出席,人人喜形于色。

作為“台灣第一女性分屍案”,本案在偵破過程中,的确曝出了許多在現在看來啼笑皆非的鬧劇,也暴露了當時台灣社會存在的諸多弊病。但除了被卷入其中的空軍少将柳哲生,并沒有涉及高層政治的問題。《搜查瑠公圳》能夠将這一案件進一步展開,通過趙志升一家,将社會上層的政治鬥争囊括進來,這一改編,不得不說相當大膽,而且改得相當不錯。

當然,影片故事的過于戲劇性,使得部分細節經不起推敲,這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