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多年,還是被阿爾.帕西諾驚豔到。這世上有些人,讓人不怕老去。因為他們不僅呈現老去的容顔,還呈現更深的魅力和智慧。永遠的阿爾.帕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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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爾蘭人》超過通常的片長,三個半小時左右,但看完後仍覺意猶未盡。我完全沒有猜出高潮部分的情節。影片在阿爾.帕西諾扮演的Hoffa死之前,做了大量的鋪墊,尤其那首在Frank的頒獎晚會上蕩氣回腸的歌,已經預示了Hoffa的死。還有,當時的情況很清晰,Hoffa并沒有能真正和黑幫較量的本錢與實力。那個他深惡痛絕的小個子與他的針鋒相對背後,也并非沒有支撐。Hoffa的執拗與真誠的好惡來自于自己的本性,理想,權力欲,并不是來自于對時勢的判斷。說時勢造英雄,說的是Russell那樣的教父級大佬;對于Hoffa來說,隻有英雄造時勢。若造不成,便付出自己的代價,義無反顧。是的,猜出Hoffa 的死很容易。問題的關鍵在于:Hoffa死的時候,Frank是否在場?這個我猜對了,Frank一定在場。當Frank坐到直升機上,這個情節已經順理成章。我當時想,他一定有辦法讓飛行員送他去Hoffa身邊。但後來的情節卻完全沒猜到,沒猜到是Frank,掏出槍,殺了Hoffa,如同以前他殺了很多人。

      影片結束的時候才仔細去想這個情節安排。如果他不殺Hoffa,他的另一個選擇是幫他。怎麼幫他?就像之前的那個晚上,他夜不能寐,盯着電話,想給Hoffa報信。他不是不想救Hoffa。可是,Hoffa的死是必然的,因為已經和黑幫的利益發生了根本沖突。Frank在現場,又要幫Hoffa,等于直接宣告自己和黑幫的破裂。就像Hoffa原來說的,黑幫會認為他和Hoffa是一夥的。他的導師Russell給他安排了另一個角色,就是忠誠于黑幫。就像以前将Frank從Whisper安排的死局中撈出來一樣,Russell這次再次将Frank從黑幫對他可能的質疑中撈了出來。這層意思,Frank明白。所以,他确保了忠誠,沒有通風報信,甚至親自動手,殺了Hof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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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可能認為這片子的開頭部分和結尾部分太拖沓,臃腫,削弱了整個故事的線條。還真的不是,正因為有了開頭和結尾的冗長的看似無關的叙述,這片子才從一個普通的黑幫故事變成了關于命運的史詩。

      如果沒有開頭細瑣的叙事,Frank後來的選擇就沒有憑藉。如果沒有後面膚淺的忏悔,這個故事也沒有完結。是的,Frank為此付出了巨大代價。不是他在監獄裡度過的18年。對于無數次抛掉兇器的殺手來說,監獄并不那麼讓人難以忍受。不是女兒從此不再和他說一句話。因為女兒很早就表示了對他行事方式的不認同,Hoffa 的死,不過是決裂的最後一根稻草。從他第一次在女兒面前暴打欺負她的店老闆開始,他們就已經漸行漸遠。這些并不是Hoffa的死帶來的。最後一個鏡頭才是真的代價:他要把門留一條縫。這是他和Hoffa第一次同住套房時的細節重現。那時Hoffa 對他談不上信任,睡覺時要把兩人之間的卧房門留一條縫。後來他們親密無間,兩人同睡一間卧室。Hoffa死之前最後一句話,是喊Frank一起離開這個地方。他到死也不會相信,Frank是那個殺他的人。Frank最大的代價,不是對友情的背叛産生負罪感,不是失去親情,是失去了對人世的信任。就像《麥克白》裡說的:從此麥克白沒有睡眠!這才是最大的懲罰。相比之下,那一點點忏悔,是多麼微不足道。

      最有意思的部分就在這裡,Frank從開始就衡量過兩種可能性:幫Hoffa還是忠于Russell,他選了。他選的時候就明白代價。Hoffa的英雄主義是命運,他的生存主義也是命運。每個人,都選得其所,也都死得其所。把這些人的命運放在一起,就是那個時代的樣子。從這個意義上說,《愛爾蘭人》是史詩級的作品。

      我不知道為什麼在讀過好的書、看過好的電影,或者遇到有意思的人和事之後,總有記下來的沖動。也許這也是我的執拗:總相信有些東西值得留下來,會留下來。這是我對這個世界的信仰吧。相信無數沙裡總有金,相信多糟糕的境況裡都有歡樂。昨天美國确診病例增加13000多,這是個與災難同行的日子,但确實也是被阿爾.帕西諾點亮的日子。

      緻永遠的阿爾.帕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