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晓芒先生的文章《关于人类尊严的思考》中一段内容可以解答电影最后主人公的行为动机:
从学理上说,反对自杀和安乐死的理论根据虽然可以是对此岸生命的尊重,但它必将遇到自身的悖论,即自杀本身也可以看作一种勇敢面对死亡的行为。只有超越此岸而追求一种理想人格性的意志,才能真正为承担肉体痛苦而保持生命意志的一贯性提供更高层次的依据,也才能用来评价自杀或安乐死的道德价值。但这对于没有彼岸信仰的人来说是很难做到的。所以我们对于因逃避痛苦而自杀或安乐死的人只有同情和怜悯,只要有条件就要阻止他们自杀或帮助他们选择活下去,而对于“以身殉道”的人则怀有敬重,甚至不能有充分的理由阻碍他们的这种英勇行为,这才是对他们的尊严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