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发现自己看完一部与法律有关的电影后,竟有些愧对在大学期间辅修的法学课程。因为我接下来的理解与讨论可能在法学领域的专业人士看来不过是最浅显的观点,但也斗胆一言,即使徒增笑料。
从法学最基本的思维出发,男主角发起这场辩论的核心出发点就是:疑罪从无。如同他在电影中所表达那般: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罪,也不知道他是否无罪。但正是因为这份“不知道”,我们才不应该仓促地敲下刑罚的重锤。
法律的背后是责任,这场讨论其实有两层责任值得深究。第一层是举证责任。虽然本片并没有如同本格推理作品一般,让观众与剧中角色站在同一起跑线,但至少主人公们都是在接收同样的案件信息下进行的观点碰撞,所有的争议也只是围绕发庭上呈现的证据。既然陪审团想做出“有罪”的判决,那必然要尽到相应的举证责任。这些举证不能仅仅是合乎语境,更应该去反复推敲,直到所有的细节都充分合理。第二层是陪审责任。当我们面对重大决策,例如能决定一人生死的问题时,我们应该选择面对、逃避、还是无主张的趋同?当我们将纸片写下冰冷的裁决,但又无法保证正确时,我们应该扛下这份可能会懊悔终身的风险,还是心安理得地将难题甩给下一批陪审团,任由真相永远的掩盖在打着哈欠下的另一场投票中?
所有我们看到的,只是一种视角,不是事实;所有我们听到的,只是一种观点,不是真相。纵观世人,谁又能理性到做出决定之时抛下一切身份与立场。因为我认为他有罪,所以我听到老人走向楼梯的时间是20秒,不是15秒;因为我认为他有罪,所以我听到他说自己是“走”过去,而不是“跑”过去;因为我认为他有罪,所以我只看到了那把精致非凡的折叠刀,而看不到鼻梁旁的眼镜痕。偏见本无贬义,从我们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我们的视角已经不再中立。
携带立场的观点,裹挟偏见的态度,正是因为人无法避免这些,所以我们需要探讨与沟通。男主角的每一次辩驳其实只是用他的思路去论证案件故事中的不合理,并为了论证而做出实践(买一把一摸一样的凶器),激发众人的怀疑。因为不同的社会经历与思维模式,在讨论下又会发现新的不合理,把信息交换后又能产生新的怀疑。无论这些怀疑是否能指导众人走向最后的真相,但没关系,因为进一寸就有进一寸的意义。
那什么才叫合理,而什么又值得怀疑,什么有是所谓“合理的怀疑”?为何老人言之凿凿的证词值得被怀疑,而男孩“短刃放兜里遗失”的阐述就不可能是谎言?为何要因按抚鼻梁的动作而判定女人的证词不够合理,而去相信在窗户前行凶的就另有其人?即使贴着面看到行凶的场景,也可能只是一时神经恍惚下的误判;即使举着刀体会到捅穿肉体的触感,也可能只是在慌乱下刺向了枕包。我们无法证明任何事情是百分之百真实,那我们应该如何去决定合理的边界。
或许每个人的观点都有偏颇,纵然每个人经历着毫不相同的世间磨砺,但我们总能在人际磨合中共筑一层夯实的交流基础:共识。火车呼啸而过而没法听到过于精细的声音,这是共识;跛足老人无法在15秒内迅速跑完长长的走廊,这是共识;辗转反侧的女子不会带着眼镜睡觉,这是共识。人们的生活截然不同,但我们总能从相似的经历中抽离出共性,外化表达后就成了共识,而挑战共识的就是不合理的,就是值得被怀疑的。
共识并不是真理,更不是真相。共识下的观点仅仅是一种被高度认可的可能,它可以被颠覆,但需要拿出更加合理的解释,这里的“合理”是指合乎情况的特殊,合乎偶然下的情境。为了追逐这场共识下事件的真相,我们才应该去不断探索细节,因为只有细节才能让我们剥离出一切的原貌。
但是,在了解事件时,孜孜以求地寻找细节真的就是上上之策吗?
面对公共事件,我们常言每个人都有追求真相,了解细节的权利。但在“4-9中”事件中,这份对真相的刨根问底,在隐性地伤害他人。我们不理解为何公共机关不将跳楼事件的录像公之于众,我们认为这不合理,认为这值得怀疑;我们骄傲地认为自己在帮正义摇旗呐喊,可我们看不到官方内部程序的合理运行时间,看不到站在别处的事件相关人,看不到舆情在黑手误导下的发酵。
基于一切明里暗里的原因,监控视频公开了,男孩被情所困,多次做出伤害自己的举动,并最终选择一了百了。网民长舒一口气,感叹朗朗乾坤下,一切都能真相大白。但我们是否想过那位被告白的女生及其家庭,未来会承受怎样的心理重担与流言非议。“飞黄鹏踏去,不能顾蟾蜍。”在追寻真相下冲锋的我们,哪里看得到被撞翻的百姓。
我不知如何做最后的总结,正如我不知何为彻底的合理;我不知应不应该追寻穷尽的细节,正如我不知何为不可辩驳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