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小丑”,是法庭上、舞台前恣意表演以自我欺骗,更是监狱中、城市里从者追捧来集体造神。

亚瑟褪去红色外套的装扮,纵使仍画着那张扬的面妆,也终于承认自己不过是伤痛经历中长大的平凡且真实的人,本不存在什么“双重人格”,在骚动的仅是自己与旁人的“双重妄想”。

作为DC宇宙最具影响力的反派角色,小丑这一IP承载了太多的受众期待与概念象征,主演华金·菲尼克斯与导演托德·菲利普斯踏过前人踩实的光荣之路,从剧本中抹去黑暗骑士,仅保留黑暗与黑暗中的小丑,完成了极精彩的反英雄视角现实主义情绪宣泄——《小丑1》在2019年威尼斯电影节横空出世问鼎金狮,华金·菲尼克斯在奥斯卡上杀出重围斩获影帝,片中小丑枪杀由德尼罗饰演的脱口秀明星莫瑞那一刻,更仿佛是完成了戏外“演技之王”的权力交接。

华金·菲尼克斯和托德·菲利普斯面前似乎已没有了路,如果续集当真有必要,那么就选择背反自我,对前作、甚至对人们心目中的小丑形象发起一次解构。他们一边安排工具人律师提出“双重人格”的概念,一边找来Lady Gaga饰演小丑女试图引导小丑走向疯批。

亚瑟爱上小丑女、抛掉律师,扮作小丑自我辩护,是对“双重人格”的否定,倒向“我就是小丑”的单向结论;亚瑟通过知晓小丑女的欺骗手段、法庭上证人的动情言语,逐渐认识到自我的复杂性情,终明了“我只是亚瑟”,走向了此前自我认同结论的反面。

精巧的剧作结构、颇有深度的表达思路、不变的现实主义取向,再加上依然水准高超的制作团队,看似一切齐备,只待再创传奇。可是以“双重妄想”为题(原名Folie à Deux为医学术语,意为“共生性妄想症”),似乎能透过影像见到主创们在后期剪辑室讪笑——那些被闪了腰的观众、影评人们何尝不也是在对“小丑”妄想?

于是求仁得仁,从威尼斯到北美,从海外到国内,《小丑2》收获骂声一片,被指为“年度诈骗影片”。

《小丑2》的扑街当真是一场冤假错案吗?

当然不是。

可能这部续作的片名还是起的保守了些,应当叫做“三重妄想”才对,剧中人和观众提供了前两重妄想,而创作者们则提供了第三重——这一反英雄、反高潮、反预期的表达思路并非完全不成立,其实还颇有可圈可点之处,可相对于另辟蹊径,倒不如说是掩耳盗铃,多少有些一厢情愿。

我们且先不谈视听表现效果与剧作细节,《小丑2》剧作思路的一切前提均是要先探讨“亚瑟”与“小丑”这所谓两重身份的关系,只有先把“双重人格”的概念抛出来,才有可能抵达讨论“妄想”的结果。

类似的主题其实颇常见于超英题材电影,比如《蜘蛛侠》中彼得·帕克颇具反差的双重生活,《黑暗骑士》中布鲁斯·韦恩的光明与黑暗两面,以及《钢铁侠1》结尾那终于令粉丝觉得释然开怀的“我就是钢铁侠”,只不过以往作品商业大片属性太强,关于单一人物的身份思考极少聚焦并深入到人性层面,或许正因此,导演认为这一问题值得在《小丑2》中再度探讨。

然而,影片中“双重人格”的概念一经提出,一种极强的似曾相识感迅速占据上风,随后小丑女出现,开启爱情戏码,这一俗套印象被进一步加深,直到影片后程的法庭高潮戏,导演的意图才终于浮出水面。

但无论是否预期到这一表达走向,我们都很难获得本应有的震撼体验——至少对于我来说,我本就不觉得在这部续集里探讨“双重人格”与“身份认同”是正确巧妙的选择,被按着头陪同着亚瑟经历了一个多小时的无聊讨论,却希望我去承认对更精彩炸裂的社会派小丑故事的预期是一种“妄想”,又凭什么?是关心小丑还是关心亚瑟,这道选择题被摆在了面前,可谁又规定了刻画小丑就一定要做这道选择题呢?

所以总体来说,第三重妄想即,身份主题是解构表达的前提,可身份主题的建立是导演主动选择完成的,本就限定了续集故事的探讨空间,压低了艺术表达的天花板,随后导演自己再出手完成的解构又能有多大价值呢?

更大的问题出在了完成度上。无论是剧作、场面还是节奏,《小丑2》中稍还不错的内容均蒙前作余荫,其他的则可说是一塌糊涂。

若从故事和人物本身出发,本片剧作思路要求完成“造神·认同”、“迷茫·质疑”、“弑神·解构”三步核心动作,但影片实则几乎舍弃了“造神”环节,直接用3/4的篇幅写“迷茫”,1/4的篇幅写“弑神”。

一方面,“造神”环节的缺失剥离掉了应有的类型满足,更极大地削弱了后两步的合理性与表现力,导致整个剧作都有种强拗的吃力感;另一方面,占据最大篇幅的“迷茫”环节又拍得非常空洞,思考层次单一,剧情设计无聊,全靠爱情戏与歌舞元素撑容量,直接宣告了影片总体完成度上的失败。

在《小丑1》中,原生家庭不幸、人际关系失语、社会阶级矛盾等问题压抑着影片的情绪基调,最终的爆发一举完成了亚瑟到小丑形象的转变,这是典型的“源起”故事,可“源起”到“造神”,还隔了好大一块。我们知道了亚瑟为何成为小丑,却不知道为何小丑会被追捧封神,仅靠《小丑1》片尾的寥寥几个镜头场面及《小丑2》中小丑女强调“我们多么爱小丑”,这无疑太过苍白无力。

诸如亚瑟本人是否享受这种追捧,他身上是否有独特气质使他成为适合被造神的恰当对象,又是否在被造神的过程中主动选择推波助澜......即使这些问题都觉得不必探讨,那至少也应该在《小丑2》中呈现出哥谭市的社会环境与底层情绪,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曼森案完全可以作为蓝本参考。塑造小丑形象本就带有极强的社会向指涉,其“造神”的底层逻辑终没法让位于单一个体,仅由小丑女去归纳代表是远远不足的。若不是预先知道故事背景,仅看《小丑2》的话,你能理解为何一个杀了六个人的罪犯会有这么多的狂热拥趸吗?

回到电影成片,导演实际上拍了什么呢?

生硬的爱情戏——小丑女完全作为符号出现,既没有引出新的表达维度,也没有输出合格的银幕魅力。她和小丑的爱情来得莫名其妙,就像是程序写好了脚本让这两人必然相爱一般,既没有走心,也没有走肾。作为观众,感受不到浪漫,感受不到奇情,能感受到的也只有庸俗和跑偏了。

平庸的法庭戏——只要看过《坠落的审判》,就不难比较看出本片法庭戏的平庸,平庸到莫名其妙,让你无法理解导演为何非要这么拍来自取其辱。法庭戏上,法官笨拙地说出各种用来推进剧情或是增强剧情合理性的蹩脚台词,证人机械地陈说着证言而似乎并不与案件本身有太多情感交互,观众席上的众人似乎只是看客偶尔完成下传达群体情绪的任务,而大名鼎鼎的担任控方律师的“光明骑士”哈威·丹特更没能带来丝毫双雄对峙的体验,沦为可有可无的工具人......

无效的歌舞戏——一般优秀歌舞片中的歌舞包含叙事和情绪挖掘两大功能,《小丑2》所有的歌舞元素都是“强行歌舞”的颅内剧场,几乎不具备叙事功能,可对于主角情绪挖掘的作用也极弱。导演确实是希望用歌舞来表现亚瑟的内心世界,可所有的歌舞段落都可以说是对现实情景中刚刚呈现过的主角情绪的简单重复,既没有深入挖掘,也没有细腻表现,只是重复、重复再重复,甚至连歌词都不会写,只能重复。另外,歌舞片要是歌曲不好听,舞蹈不好看,场面调度没水平,那就是原罪。只能说,或许主创对于歌舞片也存在着“妄想”,作为观众,我们应该都希望像最后中枪倒地的小丑那样奉劝他们一句,“能不能别唱了”。

如何创作一部电影是导演的自由,一切反套路的创新都值得鼓励,一切不刻意讨好受众的勇气都值得尊重。可一个IP诞生后,其自带某些议题属性上的和受众预期上的倾向,这也无可厚非。毕竟,若连小丑都不发X,在架空幻想中XXXXX,我们的“妄想”又该当何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