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十二个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有着不同的社会经验的公民齐聚在一个狭小逼冗的夏日房间里,要求他们在不违背道德的情况下对一则毫不关己的案件作出一致的判决,十分精彩的一场群像戏。故事里有受伤的公主,有给公主帮助的船夫,有咬着公主不放的坏人,一则经典的故事结构,只不过是在陪审团制背景的美国。
整个故事围绕着一个主题“如果他没有杀人呢?”在这个甚至连风扇都罢工的小房间内,十二位公民出于自愿或不得已,围绕着这则连法官都不愿多看一眼的案件翻来覆去地讨论,只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限制对无辜者的伤害,只是为了把这个走在大街上都有人嫌弃的贫民窟里长大的孩子从电椅上救出来,“只是”,仿佛贫贱的生命就不应当消耗过多的公共资源,仿佛这个人人都看不起的孩子就应该被送入地狱。直到一场暴雨突袭,湿热的空气混杂着房间内十二个焦头烂额的家伙们顺着胸膛、腋下以及后背流下的汗液,这里的氛围更加焦灼了,似乎连空气都凝结在了一起。我想复工的风扇是个巧妙的隐喻,在风扇成功吹出第一口风之后,陪审团也开始真正地发挥了作用:如果这个孩子真的没有杀人呢?精美的折叠刀、呼啸而过的电车、压凹鼻梁的眼镜......一切的证据都指明似乎这个孩子还有一线生机,或许换个说法,似乎这个孩子真的没有杀人。
看到这里我想到存在主义的经典论述,即判断是非的方式之一即为这种行为或生活方式是否具有普世价值,当你选择一种判断,你要为自己做出的决定负责,你要给出合理的答辩词,要肯定,至少在自己心中相信这种选择是有合理性的,倘若世上每个人都这么选择,这个世界会更美好。而这里的冲突也由此展开,八号陪审员据理力争,试图靠论证去说明自己的选择才是正确的。当然正如所有的好莱坞电影一般,这里的主角形象过于伟光正,但这又不能成为一个缺点,只是在他人汗流浃背的时候,主角泛着光的额头以及他坚毅的眼神多少让我想到了吴京。
从影片伊始,众人进入室内的那个长镜头,整部影片就展现出绝佳的调度能力。在一个只有门窗的简单环境中,在一个半小时内众人不断走动交换位置的场景下,导演不仅能够使得观众清晰地观察到众人的位置变化及状态走向,而且能够把握到细微的环境变化来推进故事走向高潮,这是运镜灯光的魅力,这是编剧与导演的魅力。这是一场完美的群像戏,每个人在镜头前都是鲜活的,他们讲出的观点都是角色自己的而非被强加的,每个人对案件的理解与观察共同构成这出表演,借着八号的穿针引线,整部影片也以最顽固的“有罪论”支持者崩溃放弃而收尾,完成了这场精彩的show。
整部影片不仅具有艺术上的价值,同时也是绝佳的公民教育片,或许还可以称之为美国的主旋律影片,向世界宣告“一切罪恶终将绳之以法”(不是),向世界宣告出没有一个无辜的人会在美利坚这片土地被迫入狱,什么是人权?这就是人权!(显然实际并不是)
同时它还展示了在美国的背景下这样的社会会培养出怎样的公民,是有着政治素养的公民,有着是非曲直判断的公民,有着良心与正义感的公民。或许这样一部影片在如今会被诟病其选角不够多样化,不够政治正确,但无论怎么说,艺术的价值不在于政治,而在于其永恒不变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