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題太多的一篇叙述,不算影評,更多的是一些自己亂七八糟的想法。
在我看來,結局算是一種「有限的圓滿」吧。
兩個落入不幸的女人,得到了男人的愛,然後将度過大概算「幸福」的餘生,在那樣的年代下,這已經是她們最好的結局。
在她們為數不多可供選擇的命途中最好的一種。
但對于這樣的結局,我還是不太高興得起來的。
因為,她們本可以擁有更好的結局。不必依附他人,不必渴望垂憐,本可以獨立又自主地去追尋屬于自己「一個人」的幸福。
她們本可以,如果她們與生俱來的權利不曾被剝奪的話。正因為失去了應有的權利,她們不得不去追逐所謂的愛。
我甚至開始懷疑,「愛情」或許是過去的女性給自己編造的美夢?
因為在過去,她們除了依仗所謂「愛情」來改善或維系她們的生活之外,她們一無所有。
被選擇是她們的命運,她們在無可選擇之下,編造出愛情的美夢,為男人的「選擇」冠以「愛」之名,用這種虛無缥缈的東西,來慰藉自己不安的靈魂。
極其美好的願望,充斥着虛構和泡影……或許也不全是,隻是感情深切、短暫、捉摸不透,在不公正的位置相愛,總覺得哪裡不太對。
算了,我也不太理解,還是不要說太絕對了,或許真有永恒深切的愛呢?!
反正我還挺喜歡寫那樣的東西和很愛看,假的又怎麼樣呢哈哈。
聽說我們都應該去喜歡一個「具體的人」,好像是羅翔老師說的,可是即便如此,那我喜歡一個「被具體且認真虛構出來的人」,似乎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至少,會感到幸福的。
放棄無法辨明的議題,不如來想想什麼樣的才是「真正的圓滿」。
《還有明天》的影評下,有人質疑為什麼女主在投完選票以後還是選擇了回到那個她将繼續被家暴的家,那位現代觀影人對女主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更是恨其不争。
我一開始也很生氣,怎麼電影沒給那個男的安排一個過馬路被車撞死的結局啊?!好憋屈的。
但是後來想想,這樣的結局才是真實啊。那部電影不是爆米花喜劇,不是童話不是科幻奇幻,是接近紀錄片性質的電影。在那樣的社會背景之下,她最終就是還要回到那樣的家洗衣做飯挨打受氣,但那才是現實啊。
就像《燃燒的女子肖像》裡的小姐結局是無法回頭的,開端中她的姐姐沉默着跳下懸崖——她們不是不想回頭不是不想好好活下去,但她們都别無選擇。
我不覺得她們應該被責備,别無選擇真的不是她們的罪過。
對抗整個世界太難了,而明天的太陽雖然不那麼明亮,但至少還有希望不是嗎?誰又不想活下去呢?
而那時候的女性,她們的痛苦是我無法去說「感同身受」的。她們每一個人都隐忍又孤獨,在綿長的刺痛中麻木沉淪,又在某一刻清醒而迷惑——就因為她們身為女性,所以「沒有資格」?
……為什麼?
正是因為這樣的疑惑,她們慢慢醒來。
女性拿回屬于自己的權利的過程漫長而艱難,她們最開始匍匐在地,她們慢慢擡起頭來,她們慢慢擡起膝蓋,然後又慢慢站起來。
期間她們最親密的人向她們施予嘲諷甚至暴力,她們或許又被迫跪了下去,但最後還是一點點站直了身體。
我想或許如今的我們,如今的女性,我們正身處變革之中也說不定呢,雖然我們已經對此習以為常,但或許我應該再多心懷感恩一些,對于那些争取到這樣局面的先輩,當然,我想那些先輩之中也不止有女性。他們所争取的,并非男權或是女權,而是每個生命與生俱來的權利。
「關于公正與平等」
我曾設想過,如果「絕對公正」應該存在也必須存在,那它究竟要如何存在呢。
我想或許是「無限的輪回」?
是指,這世界上的每一個人,甚至每一隻動物,每一棵植物——都曾是我,也都将是我。
我将扮演所有角色。
就像那粒在不同時空來回穿梭接近無數次數的粒子,它存在于過去,存在于現在,也存在于将來,存在于每時每刻。過去的它和将來的它構成萬物構成一切。
「所有」,都是「我」。
我曾是殺人兇手,也曾死于刀下;我曾捕食受傷的幼鹿,也曾被獵豹所捕食;我摘下一片葉子,也曾被一雙手摘下。
這大概就是我所設想的有關這個世界的絕對公正和絕對平等。
而談及「公正」和「平等」,我們下意識都聯想到「法律」。
但其實「法律」自從被創造以來一直都是在不斷被完善的,換言之或可以說,法律從未絕對公正,也從未賦予治下絕對平等。
在東西方曆史長河中,不約而同長久地進行着對女性的剝奪,這種剝奪也最為直觀地體現在律法之中。
法律主持着被「人為定義的公正」,執行着對女性的不公。
明明被賦予維系公平與正義的職責,但事實上,其實在人類文明建立的時間尺度上,律法作為維系「不公正」的工具的時間遠比維系「公正」要長的多。
人們盲目相信它是世界上最應該維持公正的事物,在很久之後才緩過神并非如此。
也正是在這樣的法律之下,這部電影裡的母女會因為父親的離世而突然一無所有。
好吧,她們本來也可以算作一無所有,但是繼續用容器來比喻的話,她們原本是盛着某種昂貴的酒的杯子,等待被拿起飲用然後被小心翼翼地放在鋪着幹淨白布的餐桌上,但現在,她們成為了什麼都沒有的普通空碗,一隻空碗有限的價值讓她們的命運變得難料,不确定是否還會被好好收進櫥櫃,還是被人随意棄擲。
當時的律法,正是讓她們成為這樣的容器的最直接的罪魁禍首。至于律法反映的是誰的意志,大概也不言而喻。
所以,到底什麼樣的律法才是最公平的呢。
後來我見過一個觀點,發現和我所設想的「絕對公正」也有相似的地方。
那個觀點是,如果編寫法律的「執筆者」,将在編寫完這部法律以後重生成為在這部法律治下的某一個生命——或許是女人,男人,殘疾人,也可能是動物——那麼,為了今後自己的命運着想,這位「執筆者」所編寫的法律或許将最接近公平的标準。
因為如果沒有對動物保護的立法,或許它将被殘忍殺害而兇手逍遙法外無人問責,沒有對女性權益的保護,或許她将被迫接受婚姻和生育并且不能擁有任何資産,終生不得不依附他人。
「我」的利益被侵犯而無解的時候,「我」最清楚「我」正在遭受的不公。
而這部電影的女主們,如果能夠生活在絕對公平的法律之下,或許說相比起來法律嚴謹許多的現代——那麼她們将擁有繼承權,擁有追逐獨自幸福的權利和能力,不必将所有願望賦予他人,不必期盼自己被選擇——那才是我所希望的不可能在那個年代實現的最好的結局吧。
以及,正是因為在這樣的虛構叙事中,我願意去信他們是真的相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