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的作者性體現在本片與導演前作《荒蠻故事》一緻的對于:社會的惡與“人性的報仇”、人對系統的改變的無能以及系統對人的重塑(壓迫、扭曲)的反抗,的表達。

片中直接呈現在銀幕上的屠宰場元素則(間接的)傳達和提出了對于人類(過度)屠宰動物的合法性的質疑(以及其背後的惡)—我們應該視為理所當然的嗎?同時也達成了某種人類與動物處境的共通性。

人物(“主角”&“反派”)在經曆了創傷後 内心積攢的仇恨和壓抑需要以某種方式釋放,其中前者選擇了向内的—釋放給自己,而後者選擇了向外的—釋放給他人。而影片對于“主角”的創傷的處理是模棱兩可未明說的,而對于“反派”的處理則是将其創傷歸結于了生理性的且具有偶然性的原因,由此影片便喪失了其對于主題的表達的力度。

在看透系統後是選擇反抗并毀滅還是接受并利用是其二者的又一項不同。而“主角”似乎(或者說理應)成為勝利者,但事實上影片結尾在其“接受并利用”這個系統後的“抓住他 然後回歸正常生活”(随之而來的是迅速的影片謝幕)的獲勝感是如此的無力甚至具有欺騙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