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比自己想象中更喜歡《周處除三害》。
電影在香港的評價非常兩極,但票房大概確實不好,院線的排場並不算多。無論是否喜歡它,「黃精甫一點都沒變」這一點評價大概是再中肯不過,兩邊的人都不會反對。就像當年拍的《江湖》,喜歡的人很喜歡,不喜歡的人很不喜歡,如今這部也是。黃精甫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這麼多年後,拍了一部台灣電影,還入圍金馬獎最佳導演,令大家以為他也許有些改變。
一同看此電影的朋友說黃精甫僞善,我一時不知如何反駁,後來回到家再細想,也許是誤會了這部電影,至少是我可能誤會了它。
我誤會它是一部與社會議題有關的電影。這也怪不得我,起了一個這樣的名字(「周處除三害」畢竟是有出處的),以及這幾年台灣電影乃至全球電影對社會議題的偏好,再加上邪教那一段劇情,很難不讓人對它有此誤會。段落式的敘事,表層展現出來的憤怒,或許又令它看起來有點像是台灣版的《天注定》。
但想想黃精甫過去的幾部電影,他對於社會議題似乎並沒有太多的關心。
這部電影雖然表現了台灣社會的一些荒謬現象,或涉獵了台灣人所關注的一些議題,如黑幫猖獗、警察無能、廢除死刑……但這些其實都隻是背景的點綴,而非主題。我不介意說自己年少時也喜歡過《江湖》甚至覺得《阿嫂》也不錯,現在我也願意相信黃精甫隻是想講一個關於愛的故事──對,就這麼老土,一如十幾年前的黃精甫。
解除了這個誤會,電影裏一些看似不合理、不統一的東西,比如簡單如「阮經天飾演的主角陳桂林到底想怎樣」,就變得說得通,而原本看似串聯不起來的故事,在精神內核上至少是一緻的。
身為通緝犯之一的男主角,到底為了什麼而要去殺死另外兩個通緝犯?如他在電影裏宣稱的那樣,是要在病死之前做件大事讓人人記住他,還是為自己曾經「作惡」而贖罪?
贖罪嗎?他其實沒有那麼「壞」,在邪教修行營大開殺戒之前,他殺死的沒有一個是無辜的,都是黑道上可說是窮兇惡極的人──當然,身為黑幫的殺手,他也不是為了什麼正義,純粹為了賺錢而已,但即使是為了賺錢,也非個人的享樂。潛逃的日子可不好過,連唯一的親人也無法親身探望,他不像袁富華演的那個香港仔,視通緝令如廢紙,一直在警察眼皮子底下繼續行兇作惡。他四年前殺人賺錢,是為了他相依爲命、年邁的奶奶而已,儘管實際上他奶奶並不需要那麼多錢,他隻是以為錢就是能給奶奶最好的愛。他看到奶奶留下的那隻表,可能也明白了奶奶需要的不是錢。
他自己也是一個缺愛的人,無論奶奶給了他多少愛,都填補不了父母的缺失。他大概以為,奶奶給不了的,是經濟問題。由謝瓊瑤飾演,四年前曾為他療傷,在他潛逃四年期間又替他照顧奶奶的「赤腳醫生」,在他眼中,或許也是母親的一種替代。在未知道二人真正關係之前,看起來就挺像那麼回事。當然,兩人關係的着墨並不多(這是整部電影其中一個主要的問題),但在奶奶過世後,他在她面前毫不掩飾地痛哭,一定程度上表現了他對她的信賴。
陳桂林跟「周處除三害」故事的「周處」並不一樣(劇透:真正的周處是那位醫生)。他由始至終都隻是因為自小缺愛而在追尋別人的關注,他除害不是替天行道,也非贖罪──這也解釋了他人不算蠢,卻為何那麼容易受了邪教蠱惑,也解釋了他發現被欺騙後,會有那麼大的憤怒。與他相反,邪教教主在成為通緝犯之前其實有一個母親,之後甚至曾寄信給他母親,對自己的貪念所引發的惡行表示懺悔,但這些懺悔當然都是假的,他告訴陳桂林「牛頭」林祿和已死也是假的,因為他本人就是林祿和。我想,當陳桂林掘開林祿和的墳墓,發現棺材裏放着的隻是一張林祿和和林母的合照時,他最大的憤怒不是自己受騙,而是林祿和也欺騙了他的母親,甚至埋葬了這段「親情」。
某程度上說,陳桂林其實「還是個孩子」。這是他對孩子吐黑水反應那麼大,繼而發現那其實是個邪教的原因。他想救孩子,也想救孩子的母親,因為那個母親為了孩子願意向教主獻出自己的一切,不正是陳桂林的生命裏所一直缺少的部分嗎?
這個怎麼也打不死的人,為且隻為兩個人流過眼淚,一個是全世界唯一關心他的人,他的奶奶;另一個就是在他執行死刑前,為他刮鬍子的髮廊女小美。刮乾淨鬍子後他流的那一些淚,不是悔恨的淚,而是得到了一種受到關注的安慰。他本以為殺掉兩個通緝犯再投案自首,就會獲得全社會的關注,彌補他成長過程中愛的缺失,而最終,他的確贏得了一些關注(他自首現場不遠處圍滿媒體的情況,也挺符合現實中台灣媒體的形象),他沒料到他在關進監獄後也將很快失去這些關注,畢竟這些關注並不是真正的關心。在他等待死刑的期間,唯獨還想起他的,就是他在除害過程中「順手」拯救的那個女子。
王淨飾演的女子小美,和陳桂林很像,都是缺愛的可憐人,但又和陳桂林截然不同。她母親健在,但正在替救過她的男人坐牢,同時也導緻身為女兒的小美背負巨債,並被救過她母親的男人所控制。陳桂林開車載她到海邊互訴衷腸,有點不合理的浪漫,又有點老土,但老實說,我又很喜歡。先是小美問陳桂林:你為什麼要殺香港仔;陳桂林沒回答,反過來問:你為什麼要為香港仔做到那種程度。有意思的是,香港仔在被殺死之前,也求陳桂林給一個他必須死的理由。
小美最後「像」她母親那樣,為救過她的男人走進了監獄,但她不是去代替他坐牢,而是為他刮掉鬍子、乾淨離去。他們走出了父母輩的命運,並互相安慰了彼此,陳桂林的淚為此而流。陳桂林直到被執行死刑前,俯臥的他擡起頭,眼神裏仍然在渴求著他人的關注。
當你理解並且接受陳桂林這個角色「隻是個孩子」,那麼他在邪教的殺戮,就不是在扮演「制裁者」的角色。他隻是痛恨邪教所營造出來的虛假的美好。正如我前面所述,黃精甫大概是沒有「正義感」的人,我們隻是誤會了他在這一段有社會議題的表達──當然,造成誤會,也可能是導演的問題。此文寫到最後,我上豆瓣看了一眼短評,我也明白了朋友為何特別不喜歡這段戲──原來真的不少人當這場戲是「爽戲」。
導演的問題肯定不止這些。警察那個角色就拍得不好,強烈的BGM加威風的出場,開頭和主角追逐、打鬥如此之長,還傷了一眼,最後卻戲份極少,然後又不合理地和一直追查的對象共情了。決定去殺兩大通緝犯之前,陳桂林得到關帝的啓示,本來要去自首,結果到了派出所才發現,自己成為了通緝犯四年後,在警察眼中仍然是nothing,而李李仁飾演的警察,是所有警察中真正「在乎」他的人,他和陳桂林的關係,有點像暗戰裏的劉青雲和劉德華,一個咬着不放,一個帶着病軀「替天行道」,貓和老鼠,本來可以寫得更有趣或更合理一些,但結果成了徹徹底底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