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到“高概念电影”的定义,即电影的起源源自某个假设,从而决定某个故事规则。这种叙事手法是如今小帅小美类电影解说的惯用技俩:注意看,十二个男人呆在一个密室,掌握着一个男孩的生死。然而,若凭短视频的三秒钟定律和扁平化处理,试图穷尽《十二怒汉》的复杂性,实在是难有说服力。即使笔者用文字代替短视频视听思考,因笔力不足和电影主题近乎完美的饱满,恐怕也难以窥其全貌,在此只作一个切片。
十二个男人辩论的核心,始终锚定于一种悬而未决的可能性。这在法律上对应为“疑罪从无”,我们不需要证明男孩“没杀人”,而是尽力找出证据链的漏洞。当我们忘了这一点,或盲目复读“facts”,却不知作为证据链组成成分的facts恰是需要推敲的(3号);或执着于阶级的刻板印象,为被告预设罪行(10号);或受从众压力,丧失独立观点(12号);或陷于平庸之恶,将审判视作球赛前的过场(7号)。
影片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为我们提供一个可供理性与成见斡旋的程序概念。理性不代表听见看似高明强壮的推论就轻率倒戈,须有观点碰撞才可被说服(4号);愤怒也不代表非理性,反之,或可成为愈辩愈明的逻辑链的催化剂。
不可被忽视的是“动机性推理”与“自我一致性”的可能性。这其中有人(3号,7号,10号)固执己见或并非为了公正的审判结果,而是维护自我的同一性,为自己亲手搭建偏见固化和思想依赖的藩篱。如若改口承认“无罪”,则显得像是对盛放自身价值观的容器的某种背离。当逻辑链不足,则用雄辩(3号)或急躁(7号)或傲慢(10号)补齐。然而理性不会因为悬殊的力量对比而噤声,它会用正义与逻辑搭桥,从而provoke更多的理性。
戏中有市侩,有智者,有怒者,有愚者,有各种虚虚实实的真相。真相仍然是未完成时,如若男孩确是真凶,而十二人却因看似牢不可破的推理达成共识,放走了男孩,这是正义的胜利还是溃败?为了守护程序正义的底线,我们不得不容忍真相在某种程度上的模糊。如果男孩的确杀人而被放走,这是真相正义的失败(笔者后查阅资料,笼统概括的“真相正义”在法学上表述为“实体正义”)。然而我们宁可退而求其次,选择程序正义。因为当游戏规则也在根源上模糊或失效,那么真相正义因其不可完全回溯性,也会失去价值。
理性与正义或有残缺,或以一敌百,然而正是它们文明的踌躇,鞭策我们不断怀疑。当别人的生命权握于你手,怀疑并非虚无主义,一切放弃思考的非理性皆是冷漠麻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