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回廊》昭示出导演何爵天的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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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也是电影未能在内地过审的主要原因。

因为它过于赤裸。就如片中不断闪回的碎尸画面,不断挑战大众的伦理常识,电影所批判的内容是反直觉的。

审判罪恶的依据是什么?这是审视影片的核心落点,却是大众“日用而不知”的元问题。

所谓审判,其实便是人的审判。老虎不会因为吃了羚羊便要接受羊的审判,因为他们没有伦理道德。

所以,朴素的审判依据是人心,是道德,是伦理,是人普遍的生活经验。现代陪审团制度便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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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们以眼睛所看到的真相来审判罪犯,往往会造成许多冤狱。

因为人是不可靠的;我们永远无法真正分辨出某个陪审员的判断是出于个人好恶还是社会公义的,是感性还是理性的。对犯人而言,这是不可靠、不公正的。

于是,我们需要法律,需要围绕法律建立一整套司法体制,保证审判的公正性。

如果导演的创作意图止步于此,便是对《12怒汉》的简单模仿,没有拍出创作者的新意。

《正义回廊》表达了对人类朴素道德观和司法体系的双重怀疑,以及对人类幽暗意识的探索。

片中有大量张显宗的自我臆想,他是精神上的勇士,却是行动上的废物,他拥有强烈的自我意识,认为自己有着区别于普通人的聪慧,甚至将自己想象为纳粹。这也是致使他杀害父母后,还抱有逃脱法律制裁的幻想之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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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他用一种含糊其辞的手法,将自己的看法分布在不同人物、不同镜头语言中,以此坚定审判本身的合理性。

《正义回廊》的含糊给予观众一种清澈的痛快感,至于真相,所有人都有阐述真相的权利,这为真相披上了幽暗的阴影——萦绕在真相之上的幽灵,便是广义上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