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题太多的一篇叙述,不算影评,更多的是一些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
在我看来,结局算是一种「有限的圆满」吧。
两个落入不幸的女人,得到了男人的爱,然后将度过大概算「幸福」的余生,在那样的年代下,这已经是她们最好的结局。
在她们为数不多可供选择的命途中最好的一种。
但对于这样的结局,我还是不太高兴得起来的。
因为,她们本可以拥有更好的结局。不必依附他人,不必渴望垂怜,本可以独立又自主地去追寻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幸福。
她们本可以,如果她们与生俱来的权利不曾被剥夺的话。正因为失去了应有的权利,她们不得不去追逐所谓的爱。
我甚至开始怀疑,「爱情」或许是过去的女性给自己编造的美梦?
因为在过去,她们除了依仗所谓「爱情」来改善或维系她们的生活之外,她们一无所有。
被选择是她们的命运,她们在无可选择之下,编造出爱情的美梦,为男人的「选择」冠以「爱」之名,用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来慰藉自己不安的灵魂。
极其美好的愿望,充斥着虚构和泡影……或许也不全是,只是感情深切、短暂、捉摸不透,在不公正的位置相爱,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算了,我也不太理解,还是不要说太绝对了,或许真有永恒深切的爱呢?!
反正我还挺喜欢写那样的东西和很爱看,假的又怎么样呢哈哈。
听说我们都应该去喜欢一个「具体的人」,好像是罗翔老师说的,可是即便如此,那我喜欢一个「被具体且认真虚构出来的人」,似乎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至少,会感到幸福的。
放弃无法辨明的议题,不如来想想什么样的才是「真正的圆满」。
《还有明天》的影评下,有人质疑为什么女主在投完选票以后还是选择了回到那个她将继续被家暴的家,那位现代观影人对女主的态度,是哀其不幸更是恨其不争。
我一开始也很生气,怎么电影没给那个男的安排一个过马路被车撞死的结局啊?!好憋屈的。
但是后来想想,这样的结局才是真实啊。那部电影不是爆米花喜剧,不是童话不是科幻奇幻,是接近纪录片性质的电影。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她最终就是还要回到那样的家洗衣做饭挨打受气,但那才是现实啊。
就像《燃烧的女子肖像》里的小姐结局是无法回头的,开端中她的姐姐沉默着跳下悬崖——她们不是不想回头不是不想好好活下去,但她们都别无选择。
我不觉得她们应该被责备,别无选择真的不是她们的罪过。
对抗整个世界太难了,而明天的太阳虽然不那么明亮,但至少还有希望不是吗?谁又不想活下去呢?
而那时候的女性,她们的痛苦是我无法去说「感同身受」的。她们每一个人都隐忍又孤独,在绵长的刺痛中麻木沉沦,又在某一刻清醒而迷惑——就因为她们身为女性,所以「没有资格」?
……为什么?
正是因为这样的疑惑,她们慢慢醒来。
女性拿回属于自己的权利的过程漫长而艰难,她们最开始匍匐在地,她们慢慢抬起头来,她们慢慢抬起膝盖,然后又慢慢站起来。
期间她们最亲密的人向她们施予嘲讽甚至暴力,她们或许又被迫跪了下去,但最后还是一点点站直了身体。
我想或许如今的我们,如今的女性,我们正身处变革之中也说不定呢,虽然我们已经对此习以为常,但或许我应该再多心怀感恩一些,对于那些争取到这样局面的先辈,当然,我想那些先辈之中也不止有女性。他们所争取的,并非男权或是女权,而是每个生命与生俱来的权利。
「关于公正与平等」
我曾设想过,如果「绝对公正」应该存在也必须存在,那它究竟要如何存在呢。
我想或许是「无限的轮回」?
是指,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甚至每一只动物,每一棵植物——都曾是我,也都将是我。
我将扮演所有角色。
就像那粒在不同时空来回穿梭接近无数次数的粒子,它存在于过去,存在于现在,也存在于将来,存在于每时每刻。过去的它和将来的它构成万物构成一切。
「所有」,都是「我」。
我曾是杀人凶手,也曾死于刀下;我曾捕食受伤的幼鹿,也曾被猎豹所捕食;我摘下一片叶子,也曾被一双手摘下。
这大概就是我所设想的有关这个世界的绝对公正和绝对平等。
而谈及「公正」和「平等」,我们下意识都联想到「法律」。
但其实「法律」自从被创造以来一直都是在不断被完善的,换言之或可以说,法律从未绝对公正,也从未赋予治下绝对平等。
在东西方历史长河中,不约而同长久地进行着对女性的剥夺,这种剥夺也最为直观地体现在律法之中。
法律主持着被「人为定义的公正」,执行着对女性的不公。
明明被赋予维系公平与正义的职责,但事实上,其实在人类文明建立的时间尺度上,律法作为维系「不公正」的工具的时间远比维系「公正」要长的多。
人们盲目相信它是世界上最应该维持公正的事物,在很久之后才缓过神并非如此。
也正是在这样的法律之下,这部电影里的母女会因为父亲的离世而突然一无所有。
好吧,她们本来也可以算作一无所有,但是继续用容器来比喻的话,她们原本是盛着某种昂贵的酒的杯子,等待被拿起饮用然后被小心翼翼地放在铺着干净白布的餐桌上,但现在,她们成为了什么都没有的普通空碗,一只空碗有限的价值让她们的命运变得难料,不确定是否还会被好好收进橱柜,还是被人随意弃掷。
当时的律法,正是让她们成为这样的容器的最直接的罪魁祸首。至于律法反映的是谁的意志,大概也不言而喻。
所以,到底什么样的律法才是最公平的呢。
后来我见过一个观点,发现和我所设想的「绝对公正」也有相似的地方。
那个观点是,如果编写法律的「执笔者」,将在编写完这部法律以后重生成为在这部法律治下的某一个生命——或许是女人,男人,残疾人,也可能是动物——那么,为了今后自己的命运着想,这位「执笔者」所编写的法律或许将最接近公平的标准。
因为如果没有对动物保护的立法,或许它将被残忍杀害而凶手逍遥法外无人问责,没有对女性权益的保护,或许她将被迫接受婚姻和生育并且不能拥有任何资产,终生不得不依附他人。
「我」的利益被侵犯而无解的时候,「我」最清楚「我」正在遭受的不公。
而这部电影的女主们,如果能够生活在绝对公平的法律之下,或许说相比起来法律严谨许多的现代——那么她们将拥有继承权,拥有追逐独自幸福的权利和能力,不必将所有愿望赋予他人,不必期盼自己被选择——那才是我所希望的不可能在那个年代实现的最好的结局吧。
以及,正是因为在这样的虚构叙事中,我愿意去信他们是真的相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