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多久没有去过书店了?当Kindle、有声书等现代科技的便利产物占领了我们的生活时,不知不觉间,原来承包了每个月期待的路边报刊亭或者整齐摆着封面装帧精美书籍的书店变成了遥远的记忆。你想过如果没有了书店,生活会有什么变化吗?可能大多数人的答案都是不会,但是当点开电子书时,那种和纸张与文字的距离感又会让人感到心里空落落的。书店里,由店主精心挑选陈列出的书与独特的氛围是不能用现代科技比拟的感官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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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电影《书店》大概是一部充满“挣扎”的片子,女主人公弗洛伦斯丧夫之后,来到了偏远的海滨小镇哈堡,她搬进了当地一个破破烂烂的老屋,她倾尽所有把那里改造成了一家书店。弗洛伦斯为整个小镇带来了文化气息,大家都将书店当作了新世界,她结识了与自己兴趣相投的古怪绅士爱德慕。然而,弗洛伦斯开设书店的计划从一开始就不是那么顺利,当地名流从中作梗想利用权势让她的计划流产,并将她赶出小镇。


弗洛伦斯守护老屋书店不仅是为了生计,还是为了捍卫自我梦想。《书店》不是一部偏向温情的电影,它没有书店与顾客的治愈系故事,只有一个普通女人与全世界为敌,却不败下阵来的勇气,哪怕最后她与她的书店同归于尽,她曾执着过的会被人看到。

书店是记忆的载体

弗洛伦斯执着于开书店的原因很简单,一是她觉得这个小镇需要一个书店,二是因为她与丈夫曾经就是在伦敦的一家书店相识的。在读书时,她感觉丈夫还是在自己的身边。有趣的一点是,《书店》并没有提到弗洛伦斯的丈夫是一个怎样的人或者他们间有什么动人的爱情故事,弗洛伦斯对丈夫的爱是含蓄深沉的。她没有忘记他,想用开一家书店来延续他们共同的甜蜜回忆,但这一段在电影中成为了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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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伦斯选择了将小镇上一处废弃的老屋作为店面与自己的住处,她付出了很多精力与金钱重新翻修。在弗洛伦斯到来之前,镇上的人们对于闲置老屋持漠视的态度,它就像是小镇上的一块伤疤,不痛不痒,却很别扭。屋里水管堵塞、有一股发霉的味道、屋顶塌陷,人们都说这不是可以住的屋子。


按照道理来说,有人愿意接手破旧的老屋是件幸事,然而,以加玛特夫人为首的当地名流将弗洛伦斯视为了眼中钉,从她开始装修老屋的那一刻起,便轮番软硬兼施地劝她放弃将老屋改造成书店这件事。


为什么他们如此敌视弗洛伦斯呢?加玛特夫人明确地和弗洛伦斯说过,老屋还是成为艺术中心比较妥当,小镇上有很多其他房子可供弗洛伦斯选择,她没有必要挑这么一个破烂的屋子。加玛特夫人不是反对镇上开书店,而是看不惯“外来者”弗洛伦斯将老屋“抢”走了。


《书店》没有说明老屋对于镇上的人有何特殊意义,也许即使它被镇上人“遗弃”,但老屋也是人们的记忆载体之一。由加玛特夫人的劝退理由可以看出,改造老屋的计划不应该由弗洛伦斯这个外乡人进行,而是应由她来完成。老屋的所有权可以说是加玛特夫人地位的象征,建造艺术中心这项宏伟的计划凸显了她高贵的品味,而打乱她计划的竟是一个平庸的女人,这让她又气又恨。

书籍中蕴含的孤独气质

从第一次受邀出席加玛特夫人的宴会,弗洛伦斯便明白了问题的棘手性。虽然加玛特夫人笑着劝她放弃老屋,但是弗洛伦斯感受不到丝毫的友善。作为外乡人,面对当地有权有势者的警告,弗洛伦斯从容不迫地无视了加玛特夫人的“高压政策”,她心中只想着老屋现在是自己的家,她不可能将翻修好的老屋拱手让人使自己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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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洛伦斯轻松应对周围的压力,书店顺利开张了。她收到了小镇上唯一热爱阅读,永远不肯离开自己家的独居老人爱德慕的信,他写道,对于小镇上有了书店这件事十分开心,如果可以,希望弗洛伦斯定期为他邮寄新到的书。这是老屋书店的第一位客人。


弗洛伦斯将挑选好的书《华氏451》庄重地包上了牛皮纸,用绳子捆好,仿佛在进行某种仪式。爱德慕与弗洛伦斯一样,尊重读书这回事。他是一位古怪的老人,面前总是堆着书。电影中的一个镜头令我印象深刻:爱德慕认为书中内容是浑然天成,而不是作者写的,他将印着查尔斯·狄更斯画像的书皮扔进了火里。爱德慕对于书有着独特的看法,他讨厌勃朗特姐妹,但当弗洛伦斯向他询问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放在店里卖好不好时,他说《洛丽塔》不能用好坏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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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书籍培养了爱德慕一种孤独气质,这种孤独也是被逼无奈的。他一直不肯离开自己房子的原因是镇上总是流传着关于他和他妻子的谣言。别人说,爱德慕的妻子在蜜月期间,为了摘下桑葚给他做蛋糕,不小心失足溺死了,他活在回忆中,所以不愿出门。然而,当爱德慕邀请弗洛伦斯来喝下午茶时,他第一次向外人解释了自己与妻子的事,原来他们是友好分手,现在前妻在伦敦生活得很好。


爱德慕深知镇上的谣言是由加玛特夫人散布的,只因她不能接受他瞧不起自己。爱德慕是一个被迫孤独的人,所以才热爱起阅读这回事。书籍给予他慰藉,让他有勇气去消化流言蜚语,即使他的方式是沉默。也许在爱德慕心中,他也接受了镇上流传的故事版本,那比现实情况更加戏剧化、更加浪漫。对比爱德慕的经历,热爱阅读的弗洛伦斯也是孤独的,但是与书籍有关的孤独是一种人生的沉淀与思考。孤独是他们的修行。

一位平庸女性的偏执

如果从女性主义视角来看《书店》,它似乎是部颇具英雄色彩的电影。弗洛伦斯与加玛特夫人的暗自较量经营书店不仅体现了她为梦想而坚持的勇气,还有与世俗之见的抗争。老屋书店第一次大批量购入的书是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这部小说至今都是充满争议的。陈列在橱窗里的《洛丽塔》宛若一颗炸弹一样,会在思想保守的小镇居民间炸开。《洛丽塔》这本书造成了书店所在街道的交通拥挤,执法人员勒令弗洛伦斯立刻停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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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店中摆放的书籍也体现了店主的文学品味,弗洛伦斯购进的250本《洛丽塔》体现了她热爱冒险、不走寻常路的一面。然而,与文学世界的圆满不同,受到现实势力干预的老屋书店注定陨落。书店里唯一一位雇员克里斯汀因年龄过小,被教育部的巡查员以未成年人非法打工为由“逐出”了老屋书店;同一条街的另一家书店让老屋书店不再具有优势;加玛特夫人的侄子提出了“废旧老屋归属政府财产”的提案,弗洛伦斯的老屋会被政府收回,且她拿不到一分钱补偿。


在外界干扰下,弗洛伦斯始终没有放弃专心于自我信仰,但是她不可能永远封住耳朵专注于书中世界,不可解决的困难将她拉回了现实。《书店》中弗洛伦斯与以加玛特夫人为代表的掌权阶层虽有着身份的悬殊,但是平庸的弗洛伦斯始终用不卑不亢的态度面对强权。她没有停止过对抗,以不变应万变。虽然说弗洛伦斯有些偏执,但是她的坚持暂时换来了老屋书店被那么多人喜欢,打破了权力即一切的社会现状,那是她的胜利。


《书店》的结局是有些悲伤的。尽人事听天命,弗洛伦斯在压力下不得不关闭了老屋书店,离开了小镇。可是,弗洛伦斯的精神依旧。多年之后,那个声称自己不爱读书的女孩克里斯汀开了一家书店,她说,在书店,人永远不会感到孤单。长大后的克里斯汀终于明白了弗洛伦斯阅读带来的幸福。就像弗洛伦斯想要将阅读的乐趣带给小镇人们的初衷一样,克里斯汀继续在做弗洛伦斯曾经未圆满完成的事。回过头看,克里斯汀受到弗洛伦斯的影响而爱上了阅读,这也赋予了她的执着更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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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结尾处,弗洛伦斯迎风潇洒离去的身影令观众印象深刻,就算最后失败了,稍显落寞的她也不后悔,因为她曾做到了,满足过后洒脱地离开也不错。我不会为弗洛伦斯感到惋惜,因为在过去、现在和未来,她都遇到了读懂她的人,分别对应她的丈夫、爱德慕先生和克里斯汀。读书对于弗洛伦斯来说是一种享受,有书籍作伴,她习惯了孤单,并乐此不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