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看到《戀之罪》這種極盡腦殘之能事,在無恥與惡毒上同時登峰造極且隻以那種純粹刻薄的剝削姿态現身的電影時,如果我們不選擇因之否認導演園子溫“藝術人格”(這一稱呼因其非實體性而常常飽受質疑)的存在/将之全部推翻——與之相應的,園子溫的“人格”早應被人道毀滅,他的人渣行徑與王小帥或伊利亞·卡贊之流毫無區别(而他的“被忽略”隻能證明“苦難書寫”一詞所代理的現象之不可信:“有所側重”與“發乎惡意的偏見”已如此近似!)——那無疑是在縱容這樣一種傲慢而低能的毒液表達繼續湧流。所以在實現其間一切符号的“分解”動作之前,我們應做的是将這樣一份“否決”的宣言推出:畢竟所有假借“欲求”/“自由”之名而行的(實質上的)剝削都隻不過是“對自身欲望不加節制的滿足”這一在智能上可稱為“原始”/“封建”的意志在“高權勢/地位者”與“低權勢/地位者”二元關系中的單向運行——也即,園子溫的拍攝(對本片内容的“複寫”)是在用“剝削”放大“剝削”,其最終完成的,也就隻是一坨臭不可聞的“壓迫”——如若如此,我們還要對這樣一團全然由“惡”架建起的“混沌”進行一種常規的拆分,那無疑是在辱沒了自己“常規”的同時,辱沒了自己的全部知識。

因此,面對這樣一部弱智的/色情的(而非“情色”的)/充滿沙文主義臭味的電影時,所做的理應是直接像唾棄作者的存在般,唾棄這座肮髒如茅廁的墳墓:而非用一切“可用的”智能來自我侮辱。

以及,想起此前看的《愛的曝光》(同樣是一部在腦殘上做到了臻入化境的作品),園子溫成功證明了“形式”對“表達”(中的“惡”)的傷害究竟幾何——兩部電影在低能上達成了一種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共振,明明它們的“影像精神”/“形體”是如此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