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雪濤的原著并非着墨于一樁連環殺人案。小說的核心意象是紅旗廣場上六米高的偉人像。借此寫紅衛兵、輔警、下崗工人,寫太陽鳥和鳥巢,也寫傅東心和莊德增。

傅東心和莊德增婚姻破裂是因為她知道了丈夫在十年浩劫中曾經同人打死了父親的同事。同一天傅東心被抄家,父親被人打聾。傅東心和李守廉走得近,是因為68年李守廉救過他挨打的父親,那次保全了對方性命。

莊樹成為警察看似莫名其妙,不過有迹可循。童年的時候母親曾經囑咐莊樹要保護李斐,傅東心跟他說:“你知道打人有罪嗎?”高中的時候莊樹參與鬥毆,在警局和一個輔警起争執,對方說:“我開槍不犯法,你會開槍嗎?你知道槍怎麼拿嗎?傻逼。”這也是為什麼蔣不凡能直接對嫌犯李守廉開槍。

李守廉為了孫天博的父親曾經挑斷過别人的腳筋。這樣一個人,最後會做飯,會織毛衣,不拿師傅架子,還教徒弟頂了工作,最後下崗。因為李斐,李守廉開始怕死,放棄跟人動刀子。也是因為李斐,他回去用磚塊打了蔣不凡的腦袋。

蔣不凡直接開槍,也有線索,他轉業後參與的“二王”案,讓他動搖了當警察。所以蔣不凡其實是怕,因為怕,所以開槍。出租車燒殺案最初,蔣不凡的方法是:“我把在道上混的幾個人物找來,在我家開會,說無論是誰,隻要把人交出來,以後就是我親兄弟,在一口鍋裡吃飯,一個碗裡喝湯。”

因為小說采用的是第一人稱叙述,所以就會有“不可靠的叙述者”這個問題。在一開始蔣不凡的叙述裡,因為蔣鎖了車,沒有打開雙閃,蔣不凡被玻璃擊中的時候,為了擔心李守廉逃跑開槍。但在李斐的叙述中,是蔣不凡先對李守廉開槍,打穿了他的左腮。卡車撞到出租車,出租車的玻璃把蔣擊倒了。最後李守廉看到女兒受傷,又回去補了一磚。在李斐的叙述中,恰好是因為出租車被卡車撞擊産生的碎玻璃救了蔣不凡槍下的父親。因此莊樹才在聽完李斐的陳述後,說了一句:“哦,是這個順序。”

李斐受難是宿命使然,摩西要出埃及,她是出沈陽。《出埃及記》中有一段:“日間,耶和華在雲柱中領他們的路;夜間,在火柱中光照他們,使他們日夜都可以行走。日間雲柱,夜同火柱,總不離開百姓的面前。”我想這就是李斐為什麼喜歡火。所以其實傅東心跟兒子莊樹說的那句:“你知道打人有罪嗎?”這裡的罪并非法律意義上的,因為有時大地上不行人的律法。另外,雙雪濤為這幾個人物取名都很講究。

小說中組合摩西和東北平原的意象是那句:“哀号何用?告訴子民,隻管前進!”這句被李守廉翻譯成:“人得向前看,老扭頭向後看,太累了,犯不上。”這一句成為《平原上的摩西》表達的重點。傅東心向後看,因為自己被抄家,作為教授的父親和同事遭受厄運,不得不扭頭。紅旗廣場靜坐的退休工人和下崗工人向後看是因為福利折損,勢力不再。所以出租車司機李守廉會戳破莊德增的謊言說,那不是念舊:“他們是不如意。他們覺得,如果……活着,……他敢?”

那幢連環殺人案與時代風潮的聯系是什麼?是終日提心掉膽,擔心下崗與擔心被殺的情感同一,傅東心看似超脫,實則她的惶恐和擔憂發生在更早的時候,她深深明白,哀号何用。

最後我想說,無論删減幾何,張骥導演、 曹柳編劇的《平原上的火焰》都是一次幹淨的取巧。從抹除背景到颠倒人物,這部改編似乎都是在反叛原作,為蔣不凡和莊德增翻案。借用拉斯·馮·提爾名作,其實我覺得有一個比“火焰”更恰當的名字給到這個電影,索性就叫它《反平原上的摩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