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這部劇相當火,我也就跟随潮流看了幾集,确實很好看,裡面最大的一個觀點就是崇尚包容。故事主線相當簡單,就是一個自閉症的女孩當上律師之後,處理各種法律案件,遇到各種麻煩,最終實現個人成長的故事。

接下來我挑了幾個我比較感興趣的案件,來聊我的收獲。

1)自閉症弟弟涉嫌殺害兄弟——真正的自閉症是什麼樣的?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個自閉症弟弟涉嫌殺害哥哥的故事,因為嫌疑人是自閉症患者,所以上級就安排了女主禹英禑來處理這個案件。

但是如同自閉症另一個比較浪漫的名字,星星的孩子,這個名字雖然非常的美麗,但實際上包含了一個詛咒,一個無法逾越的事實,這些孩子就如同天上的星星,我們隻能遠遠看到他們,卻永遠無法觸摸到他們,而禹英禑和那個嫌疑犯雖然同為自閉症患者,他們兩者本身也如同在兩顆不同的行星上,是無法相互了解的。

這裡劇集做了一個非常巧妙的對比,禹英禑雖然也是自閉症患者,但是她是這種症狀裡比較特殊的一種情況,她擁有生活自理的能力,甚至擁有比較高的智商,可以考上法學院,甚至當上律師,這是我們普通人眼裡,自閉症該有的樣子,一種刻闆印象,自閉症患者是一個孤僻的天才。

但實際上,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自閉症絕大多數是案件中的另一個人——涉嫌殺害哥哥的自閉症患者。自閉症患者絕大多數的智商發育不完善,是無法正常與外界溝通的,而這種症狀并不能随着時間的流逝而好轉,他們的養育者一直處于巨大的精神和生活的雙重壓力中。

所以劇集通過這種對比還原了星星的孩子的真實現狀,這一點就非常可貴。雖然大家賦予了這個名字給這種疾病,但是我們是需要看到這種這種包裝後的真相。雖然我們人類社會是需要奇迹的,但是為了希望,然後希望落空,這種絕望是更加殘忍的,我覺得這部劇集在撕破這層包裝紙,告訴我們真正的自閉症是什麼樣的,這一點其實是非常可貴的。

2)征收拆遷案件——生活中的“關系”到底是什麼?

而除了這個案件,還有一個案件我印象十分深刻。(哈哈哈,中間撇下這篇文章,“”然後忘記了這篇文章,不記得哪個案件讓我印象非常深刻了)

對,就講我昨天看的那個案件,是一個關于拆遷的事件,裡長深深地眷戀家鄉,所以對于橫貫家園的公路,他深感不滿,要求政府相關部門重新規劃土地,可以通過地下道路來保護地面景觀。

這個案件的處理過程倒也沒有多光怪陸離,引人注目,我想讨論的是其中一個重要的關鍵詞“政治”,或者說這個詞以更切近我們生活的面貌出現——“關系”,我是一個90後,從小我就非常痛恨“關系”這兩個字。

我家是一個小縣城,其實在這樣的地方,就是關系當道的交往圈。讀小學時,老師就開始有勢利眼的區分,家長送了禮,小朋友就能當班幹部,這種勢力是非常明顯,四年級分班之後,我被分到了其他班,上一個班主任還慵懶地靠在門框上,然後說着“嗯,我不想要的都分走了”,然後搖搖擺擺地走出教室。然後到了五年級,我媽就開始給老師送禮,然後那個班主任對于我的關注,就開始蹭蹭蹭地往上走。

這裡就是淺談一下,我自己對“關系”這兩個字的初體驗。而現實生活中的政治卻是一個更加難以捉摸的事情,劇集中,禹英禑的委托人們的處境,因為對方律師的一系列操作,他們面臨前所未有的囧境,他們被這個小村莊人們的淳樸打動,被這裡的美麗風光打動,所以他們想要三位法官來到這裡,身臨其境,去保護這一片淨土。

但是三位法官來到這裡的時候,天公不作美,雨天讓人的心情怎麼也美好不起來,能擊穿人内心的美好風光,在浮躁的人心裡,變得陰郁起來,更讓禹英禑一方絕望的是,當初淳樸的村民們也倒戈另外一方,被更高昂的拆遷費所誘惑。禹英禑一方徹底處于被動的局面。

而就在難以破局的時刻,一個關鍵性的詞語出現——政治(即關系),這個事件的轉機随之而來。禹英禑在法庭上提出法官是利益關系人,需要回避。而證據就是在于法官來到那個村莊的當天,打的傘就是某房開盤的時候送給參加促銷會的人們(我這個表述,還真是啰嗦),所以法官很有可能就是利益相關的人。

人們總是希望自己的房子漲價,這種利益關系很有可能直接将其他的東西蓋住,畢竟某一棵大樹的死活,哪有自己的房子漲價來得香。這就是政治在我們生活中的一個體現。

3)殘疾人性侵事件——真正的自由意志到底是什麼?

裡面還有一個案例非常特殊,就是關于殘疾人談戀愛的案例。案例中的主人公是一個有輕度智障的女孩,用比較通俗的說法,就是女孩有着二十多歲的身體,但是心智停留在12歲左右,她與一個健康人士談戀愛,被母親發現,母親害怕孩子被人欺騙,便讓孩子一紙訴狀将男人告到法庭,男人最終因為強制性侵的罪名進入監獄,被判兩年。

這類事情在我們國内屬于禁忌題材,很少被搬上銀幕,但是韓國卻有不少關于殘疾人相關題材的電影電視劇(下次再講,挖個坑),但是這樣的題材卻是非常重要,即便是比較小的群體,缺少發言權的群體,也是需要發聲。我們需要學會去解決此類問題,當然也需要去保護這個群體。

案例中的女孩看起來外表非常正常,隻是在說話表達時,會顯示出自己的不同之處,在男人因為自己的證詞被拘留時,她就找到禹英禑表示,自己是愛男人的,不想讓他坐牢。禹英禑要求她出庭作證,女孩也欣然表示願意。

但是在法庭上,卻被檢察院的話直接堵住,在她與男人的相處過程中,她明顯發覺不舒服,但是男人卻一再以愛之名引誘女孩與他發生性關系。雖然她還是順從了,但是這種心理上的壓力很快誘發了她生理上的不适,她瘋狂地撓手背,手被她自己撓得血迹斑斑。她與男人發生關系的事情,由此被她的母親發現。

這裡面牽涉的問題是非常多,且有争議的。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輕度智障的女孩是否有自由意志,是否具備行動能力,(可能用詞會不太準确),這一點是非常難界定。我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對方不具備行動能力,強行發生關系,那麼強制對方的那一方,就有可能被控強奸。韓國的法律在這一點上,也大同小異。

那麼殘障人士的自由意志這一點又怎麼去衡量?她們的權益保障是否會與她們本人的意志相沖突,她們的意志又是否能表現出她們本人自身的訴求,這些都是非常難以界定的事情。但僅僅就這個案件來說,最終的結果還是讓人接受的,就像案件中的心理咨詢的咨詢師對女孩這樣的殘障人士的認識,相對于正常人,他們對于外界的愛的需求可能更加大,想要得到愛,所以一旦得到這種感覺,他們就如同飛蛾撲火一般投入這樣的戀愛中。

即便對方并不是良人,對方可能用她的信用卡,她本身都不會覺得這件事情有問題,所以這個時候是需要社會上法律這道屏障,去保護弱勢人群。

但是我們的尺度是需要去把握,我們社會建立的各種屏障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弱者,不能本末倒置,最終為了懲罰做了錯事的人,傷害弱者,這個尺度是非常難把控,需要真正把換位思考,記得初心,才能将傷害降至最小,并懲罰相應責任人。不然就會出現強權的情況。

4)滑落的婚紗——什麼是真正的獨立

其實奇怪的律師裡面的劇集内容都非常值得讨論,我想在這裡讨論的滑落的婚紗,這個案子其實講的是一個非常小的事件,新娘的婚紗在結婚典禮的時候突然滑落,露出大片的肌膚,肌膚上露出一個觀世音菩薩的紋身,整件事情就是這樣,而事情帶給新娘的不僅僅是尴尬,還關乎一個信仰的問題。

新郎這邊的大家長信奉基督教,看到新娘背上的觀世音菩薩的紋身,馬上表示要退婚,所以此次尴尬事件不僅是一件社死的尴尬事件,而更是發展到了影響新郎新娘關系是否能繼續的大事件。

不過從我的描述也能看出來,雙方的婚姻并不是由婚姻當事人決定的,而是由雙方的大家長拍闆決定的,雙方都是有錢的人家,婚姻是他們交換利益的工具,婚姻雙方也是懵懂的棋子罷了,這是一場政治聯姻。所以我想讨論,現實生活中的婚姻的問題。

記得我在一部紀錄片裡曾經看到一個觀點,生而巨富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裡面提出了一個我從來沒有聽過的觀念。他們從小就知道婚前協議的重要性,這是他們生而巨富最大的一個體驗。

婚姻是一種不以血緣關系得以維系的關系,它是一種以法律關系固定的關系,它影響的方面非常多,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财産關系,婚後,雙方的合法所得是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而有錢人則利用這樣一點,去鞏固自己的優勢地位,很多人選擇了強強聯合的政治婚姻,而不是選擇和弱勢的一方結合,去稀釋自己的财産。而片中的男女主就是如此,雙方的結合是有利于他們對各自經濟地位的鞏固。

但是這樣的婚姻是缺少感情基礎的,雖然雙方在金錢上十分适配,但是男女間缺乏基本的感情,這樣的婚姻很難維系,但是也不排除婚後發現雙方特别契合的情況。但更多情況就是貌合神離。

但是雙方的年輕人不一定有足夠的實力去與家庭抗衡,他們從小到大生活優渥,不一定能完全獨立,所以根本沒有與家庭的意願相抗衡的能力,年輕人可能有這樣相抗衡的心思,但是比起失去家庭的庇護,外界的無形壓力更大。所以她們還是選擇了服從。

就像劇集中的新娘,她的房間裡一張和新郎的合影都沒有,她對新郎并沒有過多眷戀,對于父親的不忿,執意要打官司,讓酒店方賠償他們的精神賠償,她也是僅僅是配合而已。

雖然明明是她自己的事情,但是父親卻習慣性地做她的主,她也習慣了這種關系,畢竟在這樣的家庭裡,她從小到大過的就是這樣舒适的生活,她既然享受了家庭的庇護,自然是需要付出自己的服從,去努力地成為父母最終眼中理想中的模樣。

她作為這樣人人豔羨中的存在而長大,但是到了婚姻的當口,她終于認識到事情的發展變得有點不對勁,她在這樣的家庭關系裡完全失去了自我,明明是她的官司,但是父親表達完了訴求,律師便起身送父親,甚至沒有人在意她的想法。

故事的最後是一個非常有點反轉的故事,兜兜轉轉,原來婚紗滑落是新娘的自導自演,她勇敢地撤銷了訴訟的請求,終于讓衆人清楚當事人是她。她承認了自己愛的人,也許故事的結局從來不是公主和王子過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一個幸福故事的開端一定是我能夠自己掌控自己的人生,做屬于自己的決定,我們人生的并沒有絕對的正确和絕對的錯誤,隻要不後悔,都是好的決定。

5)女性職工遭遇公司的惡意辭退——女性在職場上的困境

第12集——這一集我覺得是這個劇集裡面特别有意義的一集,說的是女性職工遭遇公司的惡意辭退。其實在現在這個社會中,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就拿我們的社會而言,我們經曆了長期男權社會,女性從家庭中解放出來的時間尚且不長,相配套的社會制度本來就不完善,這直接導緻了女性在職場上的困境。

但是對于女性主義,我的了解也不深刻,但是我覺得直面這個問題的存在并不是在揭傷疤。在這個劇集中,其實這個公司的初衷其實非常簡單,就是降低成本,他們想通過主動勸退女員工的方式,再用合理的方式将這些員工再返聘回來,就這樣巧妙地将正式員工合法地變成派遣人員,也就是所謂的外包人員,這樣的操作,可以大幅減少公司的運營成本。

但是這種方式的卑鄙的地方在于,公司公司利用的是女性的一個立場問題,他們選中的好擺弄的女性是所謂的雙職工中的女性,他們威逼利誘,如果夫妻兩人都是在職員工,那麼如果女性想要繼續工作,那麼就要讓男性停薪留職,這種巧妙的方法很大程度規避了涉及的女性歧視,我不是說夫妻當中的男性想要繼續工作,女性就得停薪留職哦,這種變換主語的方法,就這樣輕而易舉地規避了法律上的風險。

而對女性的刻闆印象,讓女性在這樣的選擇中處于下風。劇集中100名(數字并不确切)女性都主動選擇離職,隻有兩名女性不願意接受這個方案,轉頭将公司告上法庭。98:2的懸殊比例中,我們能看到的是什麼,這個問題是不容忽視,女性在職場中确實面臨着不小的壓力。

最終故事的結局是,女性們在這場官司中失敗了,大型的公司在這樣的訴訟中本來就擁有比勞動者更多的資源,更何況公司的這場“陰謀”是一場蓄謀已久的算計。所以女性們敗訴了。

而進行到這裡,女性們的互助讓我十分動容,留在公司的女性作為證人上庭與被辭職的女性們對質,女性迫害女性是無可奈何的妥協,出了法庭,她們還是能相互擁抱相互取暖,即便最後官司失敗,她們也能直面痛苦,準備下一次的官司。能理解女性困境的人終究還是女性。

其實看到這個故事的結局之後,我以為禹英禑會認識到自己除了泰山和汪洋這樣的大型律所,還能有另外一個選擇,就是選擇站到弱者的陣營裡面,去為一個理想社會去奮鬥。

6)互聯網企業的個人信息洩露——有點自由發揮

最後一個案子,互聯網企業的個人信息洩露,然後導緻大額罰款的案件,說實在話,可能講得不太通順,可能也是因為最後要把鈎子連上,然後就有一點牽強。

最後金湯匙的煩惱,也有一點煩人,弟弟因為犯了錯,告訴媽媽,想要媽媽讓他接受應有的懲罰,結果媽媽因為要競選法務部部長的位置,然後将這件事情壓下去,然後姐姐出面說服媽媽,媽媽讓弟弟作證,并退出法務部的競選。

說實在話,這一段劇情看得我有點難受,難受的點就在于,金湯匙讓普通人最不忿的并不是他們可以輕而易舉地擁有财富,而是他們本來就擁有選擇權。普通人犯罪自首,哪有說什麼“我去警察局自首了,但是因為我媽媽的勢力太大了,根本沒有一個人盤問我,抓我”,根本就不存在這種情況,也不存在媽媽能為我了事的情況,普通人直接拘留然後盤問。

所以事情的吊詭之處就在于,金湯匙們的選項之多,讓人感覺到不适,最後因為媽媽妥協,沒有送走弟弟,然後居然就洗白了,仿佛利用權勢操作所謂的相關機關,是一件無足輕重的事情。

然後還有說一句,我的媽媽教育我的方式,和普通的金湯匙不一樣,我有錯,她真教育我,這……觀點看得我瞠目咋舌,他們的所作所為本來就淩駕于法律之上,就因為他們最後出于内心的一點愧疚,然後上庭作證,就能把他們淩駕于法律上的事情抹除,最後退出競選,事情就結束了。

隻能說這個故事的出發點是很好,但是這根主線的設置,卻讓我十分不舒服,當然現實生活中确實存在所謂的錢權交易的事情,但是那些都是不能擺在明面上的暗瘡,如果就這樣大喇喇地放進電視劇裡,我就覺得這件事情并不簡單。

以上是我覺得非常難以接受的一個點,而以下則是我覺得最不能接受的邏輯。

之前,我以為女主是因為得了自閉症所以才被母親抛棄,結果隻是因為她父母兩人身份階層的差距,兩人才被迫分手。我當時看到事情的原委時,就覺得有點不舒服。兩人談戀愛,女方意外懷孕,男方跪着求女方生下這個孩子,還說隻要女方生下這個孩子,以後就從女方面前消失,這個邏輯本來就非常牽強。

首先不管在哪個國家,生育權本來就是女性的一個權利,沒有人能強迫女性生育,即便是孩子的父親也沒有這項權力,因為生育孩子是用女性的身體完成的。所以當年女主的媽媽即便想打掉這個孩子,這也是女性的一個權利。

然後男方主動提出要從女方面前消失,這是兩人達成一緻的條件,然後男方憑什麼在多年之後,指着女方的鼻子罵,說女方不負責任,說實在話,女主的身世的主線真是一個大bug。仿佛女主沒有擁有一個上層社會的血脈,就不能凸顯其高貴一樣,有一種化不開的封建觀念在裡面,讓人覺得不适。

多年之後,女主長大還要成為父親去指責母親的一個工具,就讓人覺得十分莫名其妙。本來女性與男性的身體構造不一樣,在劇集中,不管怎麼樣,女主的母親是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去生育這個孩子的,第一,她十月懷胎,在大學期間生下了這個孩子,第二,她是主動提出獨自生下這個孩子,所以和一般的渣爹不一樣,她是一個女性,所以事情看起來就非常不舒服。

如果這個事件變成女性被抛棄,女性獨自撫養孩子,就變得更為合理,隻能說,太膈應了。甚至說,如果母親是因為英禑患上自閉症,這個理由,我都覺得比劇中隻因為門楣差距,然後分離,我更加能接受。

所有的原因都歸于男性與女性的生理方面的差距,女性懷孕生子,本來這個事情就具有極大的風險,更何況一個名門望族的女孩未婚生子,她是需要付出極大代價的,如果男性要求這個女性生孩子,并提出了以後獨自撫養的條件,那麼我覺得這個男性是需要承擔這個責任的,因為女性原本是不願意生下這個孩子的。這件事情的邏輯是這樣的。

不過我這個說法,也是我自己的想法,畢竟撫養孩子這件事被認為是父母的天職,母親抛棄孩子,沒有撫養孩子,這件事情本身就被責難,但總覺得劇集的邏輯,有點不對勁,我又無法找到另外的文章去支持這個論點,暫且當做,是我自己的一家之語。

如果之後找到相關的證據去支持我的觀點,再說吧。

其實裡面有一個被忽視的問題,其實可以去作為一個辯題去展開,就是女性的生育權的問題,這個問題的核心在于女性生育權到底是由誰掌握?

你說這個問題的答案不是顯而易見嗎?掌握在女性自己手裡,答案在各國不同的法律體系下,是有不同的。例如在半年前的美國(時間不确切),法院就通過一個議案,女性不能堕胎。實際上在現在這個社會,這種結論是非常令人錯愕。

女性身體是自己的,為何不能自行決定自己是否生育?這個問題是非常值得讨論的,但是感覺現在知識積累十分有限,所以讨論起來感覺素材太少了。

反正就劇集而說,當年女主的母親本來不想生下女主,但是在女主的爸爸的堅持下,硬要生下這個孩子,所以兩人達成一緻,孩子生下來,女主的爸爸便要在女主的媽媽面前消失。

突然又想到《都挺好》裡面的明玉的處境,當年她的母親嫁給她的父親,不過是為了一個所謂的城市戶口,後面她覺得丈夫太不成器,與初戀重逢,便想抛棄家庭,但是不料自己卻懷上了孩子,這才打消抛棄家庭的念頭,但她雖然被迫将這個孩子生下來,但是她卻将人生的不如意十之八九的怨氣都轉嫁給了這個孩子。

這何嘗不是因為生育權導緻的悲劇。這些權力到底應該掌握在誰的手裡,女性到底要怎麼才能捍衛生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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