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不就是对着摄影机在表演吗?”

《特写》采用了真实事件中的原班人物。一部分以纪录片的形式呈现,例如法庭的审判中当事人的陈述;另一部分则让这些人物重演过去的自己,以还原事件经过。

但记录真的等于真实吗?

所有人都知道摄影机的存在。于是他们的发言究竟是“自己所想”,还是“自己希望被看见的样子”?摄影机是在记录表演,还是正是因为摄影机的存在,表演才自发地开始?

用真实人物去重演过去的自己,构成了对巴赞《摄影影像本体论》的一次挑战。因为这些“真实的人”一旦进入摄影机的语境,就不可避免地开始自我呈现:他们会解释、辩护、修辞、选择一种姿态来面对被观看。因此,巴赞所说的影像的痕迹性,只能保证“有人曾在那里”,却不能保证“你看到的就是事情本身”,更无法保证“你得到的是中立的事实”。

关键并不在于“重演是假的”,而在于:这些重演是由当事人亲自完成的,而且他们重演的并不只是外在动作,而是他们如何理解自己、如何为自己叙述过去。于是,你无法用一条干净的界线把某些段落归为“纪录”或“虚构”:因为纪录段落中的证词本身也是叙事建构,而重演段落又同时携带着当事人的身体、处境与现实后果。这瓦解了巴赞传统中常见的“纪录优先”的本体论排序——纪录并不更“本质”,虚构也并不必然更“偏离”。

电影在形式上处处呈现出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使用了不少看似“巴赞式”的策略:让人物说完完整整的一段话,让场景自然展开,用长镜头维持时空的连续性。但《特写》同时揭示,现实主义的镜头依然可以通过视角的分配来操纵观众的理解与情感。屋外vs屋内、记者的第一人称vs萨布齐安的第一人称,以及摄影机有时站在家庭一侧、有时又靠近被告的取景位置,都在不断调整我们对同一事件的道德与情感重心。现实并不是自动“显现”出来的,而是通过镜头被持续地重新框定。

在巴赞那里,摄影机被视为让现实自我显现的透明媒介;而在《特写》中,摄影机的在场被纳入事件之中,从而取消了这种透明。你始终能感到摄影机的在场,而这种存在反过来改变了人物的言说方式与事件的自我呈现。于是电影不再只是讲述故事的通道;它把自身作为装置写进了故事内部,带着主体性介入并改写了故事。

至于最后那个温暖的结局究竟是 documented 还是 staged,影片并不给出确定答案。声音的频频失真像是纪录拍摄中真实的技术故障,但情节的发展又像一场过于完满的电影式和解。当摄影机跟随人物来到那一家人的家门时,这一刻究竟是现实的延续,还是《特写》这部电影剧本的开始?这也许是影片留给观众的最后一个悬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