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舉制”是漢武帝下诏開創的。

後元三年正月甲子(公元前141年3月9日),景帝駕崩,太子劉徹即位,是為漢武帝,

第二年,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漢武帝下诏各級官員“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之士”,并親自出題,考以天下治理之道,合格後任命官職,有一百多人參加策問。其中董仲舒提出了著名的“天人三策”,建議“罷黜百家,表章六經”。武帝對董仲舒的對策非常贊賞,将他派到哥哥“江都易王”劉非那裡擔任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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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大帝 (2005)》中的董仲舒

丞相衛绾上奏說:“目前所舉的賢良之士,或是法家信徒,師從申不害、商鞅、韓非等人,或是蘇秦、張儀的信徒,治縱橫家之學。這些人擾亂國政,應該罷免。”漢武帝采用了他的建議。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禦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之士。丞相绾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漢書·武帝紀》

後世普遍認為這是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開始。

不過,由于西漢初期的幾位君主都主張道家的無為思想,奉行黃老之術,武帝更是“頗好方術”,更加由于武帝的祖母窦太皇太後推崇道家,導緻在當時朝廷的儒道之争中,儒家一直被壓制,處于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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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大帝 (2005)》中的窦太後

五年之後,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五月,窦太後去世,儒家于是重新得勢。十一月,漢武帝下令,要各郡縣推薦孝廉各一人。董仲舒建議,二千石以上官員,每年推舉孝者、廉者兩人。後來,這種制度通稱為“舉孝廉”,成為漢代察舉制最重要的科目。

孝武元光元年冬,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董仲舒曰,臣愚以為使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二人,故州郡舉茂材孝廉,皆自仲舒發之。——《西漢會要·卷四十五選舉下》

由于在制度上确認了薦舉孝廉的人數,所以後世通常把“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作為“察舉制”正式建立的年份。

察舉制中,“孝”和“廉”的判斷非常主觀,沒有一個明确的标準,導緻官員基本上被豪強階層壟斷,最終終于形成了“門閥政治”,這成了直到東晉以來最大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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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楊廣

東漢末年,曹操就曾被舉孝廉。曹操的兒子當時還是文王的曹丕授意任尚書的陳群建立了“九品中正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察舉制的問題。直到隋朝,大業元年(公元605年),隋炀帝楊廣設進士科取士,中國的“科舉”時代才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