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影院看完這部電影, 周圍很多觀衆都是滿頭問号,反複自問“就這??”
你是否也有這種感覺呢?如果有就對了,你得到了導演和編劇真正想傳遞的訊息。
電影中的主角刑警有個有趣的名字,叫做 “馬哲”。案件的真相因信息熵耗散在時間的河流中, “不可知” 讓這位 “馬哲” 刑警陷入理性思維崩潰,他的臆症病犯了,并在臆症困擾下陷入發瘋的邊緣。直到他最終放下對确定性的執着後,擁抱了未知但幸福的生活,才得到心靈和解。于是電影戛然而止。
這就是電影的主旨。
在電影後半部分,有非常魔幻現實主義的一幕。在電影院改造的辦案室裡,朱一龍飾演的刑警馬哲累倒在觀衆席上在,做了一個離奇的夢。夢中所有辦案線索交織在一起,勾勒出一場毫無理性、難以言喻的鬧劇,就像一部随意拍攝的爛電影。
劇中的受害者們都在嘲笑馬哲的無能,而與此同時,象征着叙事邏輯的放映機也燃起了熊熊大火,隻有馬哲想要撲滅它,最後不得已抱着着火的放映機跳入了流淌的河水中,猝然醒來。
看完電影後一臉懵逼的觀衆,和被案件攪得神魂颠倒的刑警,主觀感受上形成了強烈的互文。你們帶着疑惑來看影評的心情,就和抱着着火放映機跳河的刑警馬哲一模一樣。
而我這篇文章,則是能讓大家重回冷靜的那條 “錯誤的河流”。理解這部 “刑偵懸疑片”,關鍵不是尋求案件的真相是什麼,而是聽懂創作者想要表達什麼。
為了讓懵逼的觀衆恢複冷靜,我們先給電影中的案件假設一個第三人稱合乎理性的解釋。
孤寡老人幺四婆婆收養了一個無依無靠、無法交流的瘋子。她日常養鴨鵝為生計,用鞭子驅趕它們去小河邊吃食。而瘋子舉動無常,幺四婆婆管教瘋子也用的是趕鵝的鞭子。
這個瘋子不會交流但有情緒,一日暴起用砍柴刀砍死了幺四婆婆,然後漫無目的四處流浪。正好大姑娘錢玲約好和有家室的詩人同事王宏在河邊幽會,看到了屍體,不想被人知道自己的不倫戀情而倉皇離開,随身包落入河水中。
接下來的目擊人是紡織廠理發工許亮,他是男身女心,曾因為同性交往被判流氓罪坐過七年牢。但仍壓抑不住内心感受,會穿戴成女裝在人際稀少的河邊行走。發現屍體後他也沒報警,因為害怕被人再發現他男扮女裝,所以逃走。
随後約好錢玲幽會的王宏,因遲到晚來了河邊,遠遠看見了逃走的許亮。他随後也在河邊看到了屍體,也因為不想暴露自己的動機,也同樣默默離開。
在這三個目擊人之後,才輪到那個看了小兵張噶喜歡木雕手槍的小男孩,發現河邊屍體并告知了周圍人,最終報警。
屍體的目擊者錢玲、許亮、王宏都和案件毫無關系,隻因為自己身上都有秘密,所以沒有第一時間報警。可他們的諱莫如深,卻使他們成為了刑警馬哲眼裡的線索。而真正的兇手,那個瘋子,反而因為缺乏 “動機”,被警察所忽略。
然後瘋子仍然在河邊遊蕩,他因為情景刺激,又會無理由地襲擊河邊站立的閑人,因此又殺害了回到河邊,想要和錢玲斷絕不倫戀的王宏。
瘋子殺人也并沒有詳細思考,精心策劃。殺人後也隻是随機地遊蕩,所以殺死王宏後被馬哲和他徒弟當街撞見,抓入精神病院。後來他逃出精神病院,回河邊遊蕩,又害死了想要親眼看見兇手而在附近遊蕩的小男孩。
而在這個過程中,刑警“馬哲” 對錢玲、許亮、王宏抽絲剝繭地探索,反而揭露了他們不想為人所知的隐秘,間接導緻了王宏在河邊被殺。
而許亮則因為自殺不成,自己異裝的隐私被公之于衆,徹底釋然,來給刑警“馬哲” 送上救命感謝錦旗,然後在電影院頂用更加幹脆的辦法一躍而下自殺,恰好落在了馬哲的車上。也暗示了這部分因果關系。
電影雖然語焉不詳,但處處都在暗示,劇中無辜的人之所以不能張口說出真相,錯的不是他們自己,而是編劇心中那個所謂的 “不包容的時代”。
按這個叙事線索來看,名為“馬哲”的刑警, 始終用理性的動機論來破案,辛勞備嘗,卻離事實越來越遠。他放過了真正的兇手,不可理喻的瘋子;卻岌岌于解釋不報案目擊者的行為動機,無意中把無辜的人推到河邊成為了受害者。編劇筆下的 “馬哲” 随不曾動手殺人,但 “伯仁因我而死”。
而本來就有臆症傾向的這位 “馬哲”,在瘋子行兇完居然撞到面前,反而越來越無法解釋這種小概率事件的發生原因。
他總覺得事出反常必有因, 導緻臆症變得更加嚴重,陷入被迫害妄想,甚至懷疑是他的上司局長幕後安排了這一切。
直到他最後放下了這份執着後,接受了妻子肚中嬰兒可能會有先天疾病的不确定性,與不确定性和解,才回歸正常人生。諷刺的是,送上門的罪犯,和無關被牽連的目擊者,給 “馬哲” 換來了一個三等功。
按這個理解,編劇和導演眼中的故事真相其實是 “世上本無事”,而那個叫做 “馬哲” 的刑警 “庸人自擾之”。
那麼,上述對電影的解讀,是否就是電影幕前幕後的真相呢?其實并不是。對于不可知論主導的電影,得出一個确定可知的解,就屬于“買椟還珠”了。類似馬伯庸當年用吃人論對《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做解讀那樣。
這種電影其實是藝術電影中的一個很大的流派,他們的目的不是隐藏一個真相讓觀衆破案,而是讓觀衆感同身受去 “體驗” 一個不可知的曆程,然後思考一個哲學問題,人類認知的邊界究竟在哪裡。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河流是各種文明對時間帶來的熵增現象一個最合适的隐喻。由于信息在熵增的過程中耗散,導緻後人無法得到完整而關鍵的訊息,因此無法還原全部的真相,從而 “不能踏入同一個河流” 兩次。
《河邊的錯誤》這部電影中最關鍵的 “熵” 就是那個瘋子,他的行為是 “不可理喻” 的,而試圖用理性思維一定去找出一個符合動機論的解,就導緻了劇中名為 “馬哲” 的刑警不可收拾地陷入了臆症。
而導演通過精心設計的叙事邏輯,讓電影外的觀衆也陷入這種 “臆症”, 從而體會到 “理性” 在 “不确定性” 面前的崩潰,就是這類電影所謂 “藝術價值” 所在。
簡單诠釋一下這種電影技巧。
導演設定下名為“馬哲”的刑警本身就有臆症傾向。為了讓觀衆體驗到這個設定,電影用了極其寫實的鏡頭語言,無微不至地還原了八十年代的質感。讓觀衆在真實感驅使下進入馬哲的第一人稱視角,和馬哲一起去“破案”。
而這種真實感在劇情裡第一次被打破,是主角發現自己非常确信的 “在雲南立過三等功”, 居然沒有任何人可以證明開始。設定裡,主角其實本身就有臆症體質,這也可能是他妻子孕中嬰兒被檢測出有精神遺傳病傾向的原因。從這裡開始,觀衆的真實感就模糊了。
這個名叫 “馬哲” 的刑警,會把家庭的未來锱铢必較地規劃好,向妻子許諾如何結婚、如何生活,什麼時候生孩子。體現了很強的理性控制欲。
可他的思維模型無法理解小概率事件的不确定性。所以當案件的線索莫名其妙的湧現到面前時,他感覺就像散落一地的乒乓球居然集中滾向自己,總感覺“冥冥之中必有原因”,從而臆症發作了。
因為無法理解這種中六合彩式破案的現象,馬哲開始強迫症發作,麻木地一遍遍重放案件線索,試圖把無關的事件聯系起來,甚至懷疑局長才是那個幕後黑手。其實貌似官僚氣,一直強調 “圍繞證據鍊說話” 的局長,才是掌握了真相的人。
可馬哲因為他的執念,在長期過度勞累,失眠和酗酒作用下,日漸消瘦,腦中 “真實” 和 “幻想” 的邊界越來越模糊。直到他在飯店裡喝酒,感覺被瘋子跟蹤,在寺廟裡四槍擊殺他;可第二天和局長對峙時,他卻發現自己佩槍裡好好地躺了七顆子彈。這種 “不真實感” 在電影裡達到了最高潮。
名為 “馬哲” 的主角 臆症發作的過程,也是導演精心設計,誘使觀衆臆症發作的過程。
觀衆的觀影有一個絕對理性的思維模型,“電影這麼強的懸疑感背後,一定有一個反轉再反轉的陰謀”;恰如刑警破案時也有一個絕對理性的思維模型,“案件撲朔迷離的背後,一定有一套完全可解釋的作案動機”。
但電影的真相,卻是一大串随機事件撞到一起導緻的巧合。主角投入的絕大部分破案精力,觀衆投入的絕大部分思考精力,對真相毫無幫助。
于是 在 “不可知” 面前碰壁時, “理性”思維模型崩潰了,真實感變得錯亂;這時電影戛然而止,觀衆也同步陷入“就這麼完了???” 的 “懵逼” 的狀态。導演想要的藝術電影效果也就達到了。
類似的電影其實非常多,經典的是李安導演的《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最近火熱的則是《宇宙探索編輯部》。由于 “信息熵” 的存在,觀衆和角色一樣無法得到一個确定性的 “真相”。這時選擇什麼理解,反而取決于觀衆自身的價值判斷。
這種電影的導演們并不關心觀衆選擇了哪一種理解,他隻想讓觀衆親身體會到在 “不确定性” 面前,人類理性思維撞到牆壁後的那種感覺。
說完電影,最後說說我本人對這個哲學命題的理解。人類因為理性思維能力而成為萬物靈長,而理性思維在不确定性邊界面前的陷入 “不可知” 的困局,由此展開的思考也成為人類文明中的主要構成部分。宗教、哲學、科學、數學在數千年裡都圍繞這個命題在周而複始地旋轉。
中國哲學裡對待這類問題就有六種思維模型,唯心偏向的 命、運、氣,唯物傾向的 時、數、理。
當不可知的小概率事件發生後,信 “命” 的思維模型會轉向宗教,認為背後有怪力亂神,或者因果報應所主導,希望能壓抑痛苦去接受他者安排的折磨。而信 “運” 的人則祈求保佑,信 “氣” 的人認為成敗取決于自己的心态和意志。
同樣的難題面前,唯物主義傾向的人會尋找 “時” 代趨勢,尋找概率性問題後 “數” 的統計規律,或是建立一個 “理” 性的模型去預測事物發展的必然性。
當然絕大部分的人會融合唯心與唯物的思考模型,在 “時也命也”、“運數興衰” 的無奈中,探索 “善養我浩然正氣”、或是 “格物緻知”、“通情達理” 的自我成長做法。
而不能融會貫通各種思維模型的人,才會偏向一隅,從一個極端跳到另一個極端。看到 “絕對理性” 構建的曆史模型在不确定性面前崩塌後,很多人就陷入了不可知論,放任自流的 “曆史虛無主義”。
《河邊的錯誤》創作者,在精心設計的劇情中安排了一個吞噬了關鍵因果、不可知論的 “瘋子”,這才讓這個名叫 “馬哲” 的理性刑警撞到不可知論的歎息之牆,犯下了 “曆史長河面前的錯誤”。
而當創作者在心中嘲笑馬哲 “想要踏入同一條河流” 的自負時,有沒有想過,世上的兇殺案難道都是 “瘋子” 犯下的嗎?
而這些并非瘋子犯下的兇案,能夠被破獲,背後不都有一個又一個像馬哲這樣孜孜不休探索真理的刑警嗎?智叟們眼裡那些讓 “庸人自擾” 的大山, 不還是愚公子孫們移走的嗎?
更有趣的地方在于, 這個釀成 “河邊的錯誤” 的,看似不可知的 “瘋子殺人事件”, 又恰恰是電影創作者,用心良苦、精心設計的橋段。
這種創作隐喻本身帶來的隐喻,不禁讓人設想,是否每個 “河流虛無主義” 的故事背後,都有一名苦心孤詣的 “偉大作家”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