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前的真實感
影片“放大Blow-Up”拍攝于1966年,“放大”本是攝影師剪裁的一種手段,畢竟“三分靠拍,七分靠裁”,當然那高級繁瑣的後期不可能早就二十世紀那麼多攝影大師。一張攝影師經意間在公園裡拍到的照片,經過不斷的放大,合理化,逐漸成為了一個在攝影師口中所謂拍到的真實故事。私會,謀害,救贖,各種元素豐富且商業。可随着他發現了照片裡不明的光影,好像确有其事。這種“爆炸”的真實,反而讓他一時間不知所措。

電影的伊始,一條普通的倫敦街道闖進來一輛汽車,狹小的空間上擠滿着人,他們畫着白色的妝容,穿着奇裝異服,向人群花枝招展着,仿佛并不存在。我們的男主從一個工場模樣的地方出來,和一衆穿着齊整的,但面容暗淡的工人。而這兩類人都與男主有過接觸,隻不過鏡頭更傾向于那赤裸的工廠現實。

攝影師的工作室就如同一個造夢的舞台,各種各樣的擺設,顔色,姑娘,以及她們身着各種各樣的衣服。男主對待她們就如同對待一個個物件一般,去侵入去擺設和安排,讓其擺出最适合表情姿态來留下那個最合适的片刻。他不斷的去把撕扯着模特的私人空間,從密不透風的縫隙裡潛入,去尋找到他想要表達的内容。當然,這種稱之為靈感的刹那,轉瞬即逝。隻能先逃離當下的大腦,回到世俗的生活,去尋找生活的邊角料,或是風景或是生活的人際關系。

可就在去公園裡拍照時,發現了一開始所說的那一對男女。他們自由灑脫的愛情無疑是吸引住了男主,時而拉手,時而親吻,時而交談,或是擁抱。這一切讓攝影師如獲至寶。甚至直到女方發現,攝影師還在偷拍,她跑到了攝影師的跟前索要照片。不依不舍的女人來到攝影師的住處,他的工作室。當面索求拿回照片,但攝影師用其他照片的底片來還,偷偷藏下了他想要的照片,就好像是自己藏下了一件寶物。女人留下電話,心滿意足的走後,男主把公園裡拍攝的照片不斷排列,放大,先是編寫了一個拍攝有人暗殺且得救的故事,可随着他發現那一束不明的光影,現場重新确認,那的确是一具屍體,躺在那裡樹叢角落。他吓壞了,雖然幾分鐘前還在志滿于自己編造的沖突激烈的故事,但卻被真正的現實所震驚。回到家,一切都被翻搜過,所有底片不翼而飛,回到家裡愛人也跟别人睡了,即使路上恍惚中看到了那個女人,也幻若泡沫。我們總是想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可攝影師就像男主自己說的,很少去提問,更多是發現。

當攝影師從宿醉中醒來後,拿着照片去拍那具屍體時,屍體卻不見了。我們所看的好像男主的經曆似真似假,似有似無。所能剩下的隻有影片最開始小汽車上五顔六色的那些人。他們從車上一擁而下,在草坪上打着空氣網球。男主認真的觀察着這滑稽的表演,甚至參與進去。影片在一聲聲擊球的背景音中結束。

相對于安東尼奧尼的電影“夜”或者“蝕”,這部電影的講述不再拘泥在人的身上,而是落腳于攝影,這個誕生于19世紀初,于20世紀非常流行的物件上。有幸的是,先前讀過蘇珊桑塔格的《論攝影》。某種程度上,電影是對這本書裡的一些概念做了印證,比如書中曾說到的攝影是一種侵略,從電影裡着實能感受到這種對個人私人領域的入侵,當然,在商業時代,這種入侵甚至是滿心歡喜,心向往之的,因為那份商品被冠之為美,并大肆銷售。緊接着,導演的表達就落到了攝影鏡頭前的真實,或者準确來說是真實感。無論是攝影師,也就是我們的主角的安排,先出現一則似是而非的故事,還是主角在不斷的“放大”之後所發現的故事。這份真實感被真實和攝影鏡頭前的畫面,一起牽動。以及包括電影觀影前的我們。所以最後電影結尾在那些人們打着空氣網球,我們無法看到那個網球,但是随着鏡頭的移動和周遭人的反應給我們的感覺卻是如此的真實。桑塔格在書中也有所述關于真實的内容。最後以原書中的一句話結尾,“在事件本身被命名和被界定之前,不可能有事件的證據,不管是照片還是别的什麼的證據。照片證據絕不能構成——更準确地說,鑒定——事件;攝影的貢獻永遠是在事件被命名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