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由于"虛弱"和"僞裝"在中文語境裡易被當作動詞看待,故采用它們的英語名詞格式做主标題。

《複仇在我》是一部從台詞到演出都直白無比的"通俗"電影,但熟悉今村昌平的人都知道,這個有着人類學趣味的導演非常擅長将自己的根本主題掩埋在諸多表象之下。故事角色們的言行舉止時常看着毫無疑點,符合人之常情,但種種矛盾彙集到最後卻總是讓人無法理解,為什麼一切會朝着這個方向發展,即使連銀幕中的"當事人"都難以自知。

如果遇到了這樣的困惑,就應該明白——角色們落到意想不到的境地時,經常是言不由衷、行不由衷的。這并非是一種有目的、有意識的欺騙,倒不如說,根植于内心深處的某些恐懼和創傷,使得他們總是無法按照真實本願去行事。未被直接呈現出來的内在角力往往還會間接騙過觀衆。

讓我們先從男主角嚴的老爹開始。老爹最後在審訊室裡大罵嚴,說他隻敢殺自己不恨的人。

這個時候我們就遇到兩個困惑,一是按常理來想,都是殺人,為什麼有理由地殺人反而比無理由地殺人還要難?二是,全程道貌岸然的老爹在這個時候"審判"嚴,還說不會原諒嚴,是因為他仍然在以一名天主教徒的身份,為死于嚴手下的無辜者申冤嗎?

我們先來談第一個問題。

這裡要考慮到的東西是,有理由地殺人,需要具備思考理由、判斷理由的能力,可無理由地殺人卻不需要。嚴最後也回怼老爹說"我不需要上帝,我殺了人,然後我被絞死,這就夠了。"此時在嚴的視角裡,自己的所作所為已經不存在道德判斷和常規的行為理由這一層面。他理解的是,我殺人,我被絞死,是一個非常簡單的從過程到結果的事件,相當于1+1必定等于2,而不是和正常人想的那樣,我殺人,【我犯了罪】,所以我被絞死,中間完全不需要"罪"這個理由來作媒介。

那麼嚴為什麼無法去判斷,無法用道德理由(哪怕是一種邪惡的美德) 去操作自己的行動呢?這就和電影中的童年回憶有關了。二戰時帝國海軍過來搶他信天主教的老爹的船,還是小孩的嚴挺身而出,拿木闆去砸那個軍官。這個時候,軍官如果被砸跑了,或者父親被軍官惱羞成怒地打死了,都能明确地給他提供一個行動的理由或者結果。簡單來說就是:

軍官被砸跑了→我捍衛了天主喜愛的正義
父親被軍官殺死了→我要向軍官複仇,伸張天主喜愛的正義

但結果是,父親制止了揮舞木闆的嚴,而且不加解釋地把船拱手讓出,同時也沒有向嚴解釋為何需要無條件地忍耐,或者這是不是他們一家信仰的天主所願意看到的。那這個時候,嚴還有什麼東西要捍衛的呢?

他一開始是為了保護父親,但父親不需要他保護,而是甯可服軟。可如果是為了更高級的正義,比如說單純地向随便侵占他人财産的行為抗争,那對于年幼的嚴來講,判斷還無法延伸到這一點。所以,父親對于軍人的屈服,已經極大地扭曲了他的價值觀念,讓他覺得自己既沒有需要保護的東西,也沒有可以複仇的東西,他隻能覺得他特别恨他父親,而與此同時,這又是一個他曾主動試着保護過的父親。

日後父親又通過和兒媳亂倫,證明了自己對于主的信仰完全停留在口頭,之前的怯弱更是無法被當作是忍耐的美德來看了。

本來就因父親的懦弱而開始自暴自棄的嚴,在出獄後得知了老爹撬自己老婆,就更是抛棄了一切有理由有判斷的行動,他對于道德的幻想完全破滅了,其自身的存在完全靠着一種混沌建立。


在殺掉諸多無辜的人後,如果再去把自己真正恨的那個老爹給殺掉,那是不是意味着,他要重新思考自己過去的行為?

"我本來有能力對我恨的人下手,我為什麼還要殺那麼多無辜的人去宣洩心中的壓抑?"顯然,這必定會造成混亂。

那麼結果就是,隻去殺無辜的人,無理由地"作惡",反而可以讓自己的生存變得自洽起來,從而避免進一步的張裂。

讀到這裡可能會有人奇怪,好事壞事一起幹,為什麼就無法自洽了?以及嚴為什麼沒動機去這麼做?

顯然,這是因為他老爹就是一個"好事壞事一起幹"的人,這層道貌岸然的外衣下是一種既無擔當、又不願意直截了當地承認自己無法擔當的徹頭徹尾的虛弱。

那麼對于言而言,他起碼還可以去除那層道貌岸然的外衣,變成一個純粹直白的"無擔當"主體,由僞善的虛無蛻變為純粹的虛無。

當然,你也可以說為什麼嚴不像尼采那樣,把兩種複仇與作惡結合起來,創造一種專屬于自己的行為價值?

然而,對嚴來說,成為一個純粹的無擔當主體其實是一種僞裝成肯定形式的否定性選擇。他一直在逃亡,一直在為活下去本身詐騙和行兇,但卻也不那麼在乎自己是不是真的會死,逃跑,更像是一種本能。

如果能理解嚴的無目的逃亡,就能明白他變成這樣不是為了"做一個想做的人",而是為了"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人"。這個人就是他的老爹。

他一旦回去殺了自己的老爹,或者是改邪歸正、主動去融入社會,那麼這些包含了"肯定性"的行為都會讓那個"否定性"的自我土崩瓦解。

嚴對于"肯定性"行為的害怕集中表現在他掐死旅館妓女的情節上。女人在和嚴做愛後提出想要一個孩子,孩子意味着責任,意味着人生的延續,更意味着嚴要當一個父親。嚴一路跑出來就是為了躲開父親、避免成為父親,他當然不想第二次重蹈覆轍,誕生下另一個無法負擔任何東西的存在。生育的提議引起了他的極度焦慮,所以隻能下死手。

此外,一開始殺無辜的人就是為了避免和父親面對面地解決恩怨,所以他天然地對向父親複仇感到害怕,然後心病越陷越深。畢竟,他沒開始殺人時,對父親的恐懼和厭惡已經埋下了,且不可逆。

這就是第一個問題的答案,老爹為什麼說嚴不敢殺他恨的人。

接着就是第二個問題,老爹說他不會原諒嚴是什麼意思?

老爹和兒媳雖說是亂倫,但電影裡沒有出現更為直接的性行為,甚至還暗示二人沒有真正行過房事。更有意思的是,老爹一邊饞兒媳的身子,一邊每次偷完腥後又要祈求主的原諒,還勸兒媳改嫁,就是不願意做一個為亂倫之愛負責到底的完全的禽獸。

這相當于說,老爹即使是因為自己的欲望而堕落了,也不敢為自己的欲望負責,不打算承擔任何需要判斷、需要道德思考的負擔,隻想要逃避,但與此同時又不敢像自己兒子那樣逃避到底,僅隻能在很小心的範圍裡活動。

如此,老爹不原諒嚴,甚至還敢鄙視嚴,就不難理解了。他深知自己做的事情高尚不到哪裡去,同樣像嚴一樣有着隐約的自毀傾向。可與此同時,他無法硬氣起來,就像他沒有在搶船的軍官面前挺起脊梁一樣。于是,他把"做一個能擔當的人"的希望寄托到了兒子身上,盡管他完全不能去教兒子怎麼做,一切僅隻是願望。結果兒子未能如願,反而變成了另一種惡棍。

嚴第一次出獄和媳婦吵架時,老爹直接把斧頭遞給了嚴,讓嚴把自己砍死。這樣,他就不用為亂倫而内疚了,一切無法償還的罪就能了清了。

但嚴直接逃跑,之後在外面濫殺無辜,就是不回來複仇。老爹便深深失望,覺得自己的兒子從結果上來說并沒有比自己好太多。

所以,老爹的"審判"與不原諒并不是因為他覺得兒子幹了太多不可饒恕的壞事,而是他無法原諒兒子沒有殺死自己,且在外面不斷地重演那顆幾乎是有遺傳的軟弱的心,即使這種軟弱與不能擔當是以相當瘋狂、天不怕地不怕的形式演繹的。

父子兩都不敬神,又沒有直截了當地侮辱過神,隻是以各自的方式表達了自身的無能。最後,嚴的骨灰被灑出去,骨骸定格在天空中,實質已經說明了——即使那個令你深感不安的人已經死了,你的内在撕裂也并不會因此而停止。惡就是惡,罪就是罪,不會因為他人的罪犯得更重就會使你變輕多少,裁量權依舊在主那裡,你不可能通過一種主體間性的釋放來為自己開脫。這也最終回歸到了影片題目"複仇在我"的bible原釋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