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文學作品還是影視作品,我都很少有重複觀看的需求。因為在我看來,無論中國曆史上戰争的反複,朝代的頻繁更換等因為文明導緻的宏觀原因,還是一個家庭、或者個人在人類繁衍中反複地從出生到死亡,從成家立業到墓冢森森等微觀因素,都是些千篇一律的重複。
而一部作品,無論多麼經典好看,無非都是将這些重複以不同的“藝術表達方式”去“模仿複制”,若非是有限時間裡實在找不到其他作品來看,我認為都不值得去重複觀看。

當然,這是如今确立下來的價值觀,并不意味着我輕視作品背後的其它價值以及否定工作人員的付出,更不意味着某種“正确”。
《肖申克的救贖》這部電影,是我唯一一部看過3遍以上的電影。從高中時期看第一遍,到大學之後的重複觀看,我從中明白了希望與自由對人生的影響,以及對生活的判斷。當然,也觸類旁通的幫助我理解了宗教信仰和人生信念。
這篇文章中,我并不打算從電影藝術的角度去評價電影,而是借用電影的故事框架來闡述我對“希望與自由”的理解。

電影中的主人公安迪因為被誤判為無期徒刑進了肖申克監獄,他不想為一個錯誤承擔懲罰而在監獄中渡過餘生。于是策劃了一個長達二十年的越獄計劃,期間經曆了監獄犯人的性侵、獄卒的欺壓,以及典獄長的迫害與利用。
在這個漫長的逃獄計劃過程中,他借助獄友瑞德的信任與幫助,以及個人的學識和能力,不僅成功在獄中存活下來,還幫助獄友赢得了外出務工在天台喝啤酒的機會,幫助監獄建立了圖書館,甚至通過給典獄長做賬“偷天換日”般成為了隐形富豪。
最終安迪逃獄成功,張開雙臂站在臭水潭中,赤裸上身迎接傾盆大雨擁抱自由的形象,永遠地定格在我的腦海。那是二十年為希望而活的印證,那是一個人真正擁有自由後的呐喊,那是生命最崇高的力量。

當然,這是電影裡的故事告訴我們的,是暢銷書作家斯蒂芬·金在小說中就精心布局好的。所以電影中安迪逃亡的故事不僅勵志而令人震撼,同時許多的細節鋪墊和嚴絲合縫的呼應也讓觀衆被電影完全限制思考。
可以說,《肖申克的救贖》這碗雞湯不僅營養豐富,而且還能讓人喝完後産生再來一碗的沖動。
這裡不得不提到另一部電影《巴比龍》,這部電影根據真人事件改編,也是講述一個人因為被誤判入獄,最終越獄成功的故事。巴比龍最後從惡魔島上告别獄友,一個箭步從懸崖上跳下布滿陽光的大海,仿佛迎來了重生。

這部電影和《肖申克的救贖》的區别在于越獄橋段頻繁,巴比龍主要依靠獄友的幫助和自己對于監獄生活的強烈抵制,而非安迪那樣強大的個人能力,而且他是在連續越獄失敗三次以後,第四次才取得成功。
從電影劇本角度對比兩部電影,顯然《肖申克的救贖》更吸引人。但從故事角度對比,《巴比龍》卻更加真實可信,更能诠釋希望與自由。

如何理解希望與自由?
在我看來,希望是在對生活失去一切信心之後,所保留的對生命的熱情。也就是說即使負債累累、受社會遺棄也依然讓自己的生命保持健康,保留“革命的本錢”然後尋找機會去革社會所賦予給我們的“命”,這是希望。
而自由,則是打破一切限制,隻遵循生理本能(大腦思考)需求,然後對所有反對自己的事物進行抗争。這不僅包括對外界社會價值批判,還包括自身既有的價值觀和習慣桎梏。

如果說安迪最終越獄成功換得了一種自由,那二十年在用刻刀挖洞的過程,以及反反複複寫信、給典獄長記賬等行為都無疑是一種行為限制。隻是,那些自由的代價是為越獄成功的終極自由在服務。
因此,在電影中,希望是永久存在,而自由是相對存在。

如果一個人選擇了自殺,那麼在他臨死之前,希望便完全失去;而一個人如果選擇日複一日的做一件事,那麼他肯定是在追尋“日複一日”之外更大的自由。
因此,希望的底線是死亡;自由有上線,卻沒有底線。
由此判斷,許多人口提及的财務自由、人生自由、人身自由等自由都不過是着眼于表象。我之所以在公衆号介紹欄将自由定義為“不斷地淡漠與放棄”,就是想說明“自由”本身存在的悖論,它“相對存在”的本質其實是不自由。

《巴比龍》中的主人公巴比龍接受了兩次單獨監禁,監禁期間不許和任何人說話。第一次是兩年,第二次是五年,他都挺過來了。第一次是因為對愛人的思念和獄友的鼓勵,而第二次則是因為越獄失敗後對人性報以失望,僅剩下生命本能的希望。
在巴比龍身上,自由本身的矛盾非常明顯。一方面他每次逃獄前都沒有經過很長時間的計劃,而是越獄念頭下的“臨時起意”,或者說看到一個機會就去想辦法抓住,然後嘗試,但很快又被抓住。

他入獄之前是個混混,逃獄的方式也像極了一個“投機分子”,他不像安迪那樣去做長遠計劃,也不像很多犯人被“體制化”,而且他的生活也沒什麼習慣桎梏可言。
在巴比龍身上,自由是一種可有可無的表征,希望才是不斷嘗試和活着的根本。
通過對比兩部電影中的安迪與巴比龍,一個入獄前是銀行家,一個是街頭混混;一個隐忍謀劃,一個沖動随意;一個為更大的自由裝作被體制化,一個不曾思考過自由,也不曾被體制化。
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人,都不曾失去希望。

尼克爾森在《逍遙騎士》中說過一段話:“不,你(流浪者)代表的是自由。這就是問題的症結,談論它和實現它兩碼事。真正自由是很難的,特别是當你被在市場買賣時,所以别告訴别人你是不自由的,他們會以殺戮和作惡來證明你錯了。噢,他們總是不斷的向你灌輸個體自由,但當他們真的見到一個自由的個體,這會吓着他們。 ”
這段對自由的探讨也揭露了自由本身“不自由”的悖論。

在現實生活中,少年因為追求思想自由被社會評價為叛逆,被父母評定為“不聽話”;青年追求财務自由被社會評價為追求物質,被朋友評價為“唯利是圖”;中年追求戀愛自由被社會評價為花心和不負責任,被朋友評價為不忠誠;老年追求生活自由被社會評價為“不服老”。
而這些自由的背後的限制正是令人不自由的,少年沒經濟支撐,青年沒人脈,中年有婚姻限制,老年身體條件不支持長足旅行。因此,從這些角度去看待自由的時候,我們基本上可以抛棄“追求自由”的信念了。

整體來看,自由本身就是“不自由”,這其中的悖論是作為一個凡身肉胎的人自古以來的幻想——不自由現實之下的别樣現實憧憬。當然,将之理解為“精神自由”或者“生活在别處”,或許可以平衡一下這種消極。
就個人而言,關于希望與自由,我隻會選擇希望。而自由,我不僅要淡漠與放棄,甚至要在腦海中将之剔除。因此,除非我死去,我始終會是個樂觀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