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寫的觀後感,現在差不多也是這種感受:

麥克亞當斯演的Esti,演得真好,她不想再掩飾自己fancy girls:"It has always been this way with me. No other way. I think I will never be any different than this."她對薇茲扮演的Ronit說,我每天想象你在紐約的生活,想象你房間的布置,想象你做什麼事……有多熱烈就有多痛苦,我想象Esti的生活,我捂着嘴,不認自己哭出來

兩個“蕾切爾”飙戲,麥克亞當斯的表演完勝薇茲,鍋要劇本來背。豆評置頂長評寫得好,還談到了原著小說和電影的區别。薇茲在眼下的劇本中沒什麼表演空間,閃回不是可行的選項,她和父親的關系語焉不詳,她和麥克亞當斯的互動——不應該說互動——薇茲隻是被動接招,被動接受麥克亞當斯對她的愛。她愛麥克亞當斯嗎?這個問題,電影看完恐怕都沒有答案,或者說,觀衆不願意承認那個答案、抗拒那個答案

薇茲這個角色定位不好,不該是第一主角,她隻是一個引子,是Esti、Dovid選擇不服從的觸因。紐約客Ronit,她的不服從是過去式的,回家為的是想要和已經去世的父親和解。真正的“不服從”,是Esti,是Dovid(Ronit的堂兄、Esti的丈夫、虔誠的拉比),留在正統猶太教社區的他們,一個終于不再掩飾自己的性向,一個痛苦地承認人有選擇的自由,放手讓Esti自由,而不是像過去那樣“救她、矯正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