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月以来,相信不少小伙伴已经发现,以前常去下载电影的网站,很多都变成了404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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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种结果,很多影迷心情复杂——

一方面大家心知肚明,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版权意识的普及,这种侵犯知识产权的盗版产物,迟早要迎来“见光死”的命运;

但另一方面,影迷们虽不以看盗版为荣,但也架不住现实逼良为娼,毕竟即使你愿意掏钱,也找不到一个付费看好片的合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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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光普通影迷有这种矛盾,享誉国际的名导也时常精分。

比如去年《江湖儿女》上映时,贾樟柯就曾向网络盗版喊话“好汉们,放一下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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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某些导演死磕盗版的态度,贾樟柯的喊话已经相当客气了。

这不仅因为国内很多观众,曾通过盗版才熟知他的作(禁)品(片);更重要的是,他自己也经历过90年代盗版潮,属于“看盗版碟长大的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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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国内盗版的20年“地下史”,最近我恰好挖到一部应景的新片,聚焦上世纪90年代的盗版潮——《京城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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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北京,主角是一对穷困潦倒的父子——

父亲老王,是电影放映员。

自从跟列车员妻子离婚后,就带着上小学的儿子小王,靠往返京郊给村民放电影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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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父子俩生活拮据,但一说起看电影、放电影,他们那叫一个如数家珍、配合默契。

经营露天影院时,老王全程负责操作放映机,主管一切技术性事宜;

小王则兼顾打下手、搞宣发,耍嘴皮子拉人买票观影。

一场场电影放下来,虽然谈不上赚大钱,但父子俩也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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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种快活日子并不长久。

当老王的前妻得知小王“无偿当童工”后,立马找到律师,争夺抚养权。

而打不起官司的老王,要想把儿子留在身边,就只能答应每月付给前妻一万块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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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也知道,相比老王放电影赚的那仨瓜俩枣,这笔钱简直是天文数字。

他又是尝试银行贷款、又是找别的高薪工作,但条条大路都以失败告终。

最后,老王只能去电影院当保洁,薪酬是月入三百还包住宿。

但这么算下来,爷俩即使不吃不喝不花钱,离交上赡养费也还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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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计可施的老王,只能向前妻投降。

可就在这时,他在一家倒腾洋电器的二手店里,意外淘到了一台刻录原型机,立马酝酿出新的发财计划——盗录好莱坞大片,成批刻碟贩卖。

对于住在影院的老王小王来说,这个计划只要胆大心细,可以说是一本万利。

一开始,他们趁放映员休息时溜进去,或用身体裹缠、或从窗口传递,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电影胶片偷运到地下室;

等到晚上,观众、员工全走光后,他们就在地下室里一边放一边拍,然后用刻录机刻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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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为节省时间人力,胆子越练越大的老王,干脆把摄像机藏在放映厅里。

白天录、晚上刻,事半功倍。

虽然难免把观众的声响录进去,但误打误撞地,老王就这样搞出了初代“枪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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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到后来,就不仅仅是盗录刻盘了。在老王眼里,父子俩的盗版事业是有创造性的。

所以即便是卖盗版碟,他们也要卖出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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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俩先是仿照好莱坞电影公司,成立了“京城之王”盗版工作室;

然后从电影海报、宣传物料到出品方片头,他们都要进行一番脑洞大开的纯手工打造;

更别提走街串巷、翻墙上房,给背着老伴看爽片的大爷大妈提供“保密送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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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盗版片没字幕、没配音,让大家看得云里雾里,所以爷俩干脆扩大业务、二次创作,当起了配音声优。

甭管角色是抠脚大汉还是萌妹萝莉,全都由老王和小王倾情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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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在爷俩齐心努力下,加上大爷、大妈的口口相传,“京城之王”的名声很快打响,并在北京盗版界立稳了金字招牌。

别说凑齐一万块赡养费了,他们眼瞅要靠卖盗版提前奔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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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到这里,不少观众可能看截图也会发现,这部以90年代北京为背景的喜剧片,乍看京味十足,细节上却存在不少穿越性bug——

比如,2000年才开始在国内普及的DVD、2007年才挂牌成立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片中竟然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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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来自网络用语的超前台词,用起来不要太酸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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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一万块赡养费”这个设定,也是远超当时的物价水平……

除此之外,影片中的故事逻辑和拍摄场景,也都带有一种架空式的失真感。

这些问题让很多不明就里的观众,在豆瓣上严格地打出了低分。

但事实上,如果细看演职员表,你就会发现其中的原因——这部影片从策划、执导到剧本创作,都是由澳大利亚人司马优(Sam Voutas)使用中文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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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虽然故事发生在北京、演员都在说汉语,但它不能算作百分百的国产片。

而司马优导演之所以选择拍摄这个题材,也与他自身的经历关系密切。

他从1986年起,就随父母移居中国,在北京度过童年和中学时期,并且恰好经历了90年代国内的盗版潮,也属于看盗版碟长大的那一代。

因此在筹拍这部影片时,导演一方面是想借由老王和小王这对父子的故事,对如何做好一名父亲,做出自己的探讨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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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影片的后半段,老王虽然每月的赡养费不愁了,但他却为了忙生意而疏忽了对儿子的陪伴,导致两人的关系渐行渐远,最后他还是失去了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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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导演也想借机怀旧一把,纪念自己在老北京淘盗版碟,一路淘成迷影人的青春岁月。

所以这部影片,虽然bug不少,导致年代感失真,导演的思维也非常“西化”,但仅凭那些情怀满满的迷影细节,就足以打动不少国内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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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每次开三蹦子出门时,爷俩最热衷干的事儿,就是听着广播里的配乐猜电影名;

从马丁·斯科塞斯的《纯真年代》、库布里克的《2001太空漫游》、到哈尔·尼达姆的《警察与卡车强盗》……老王小王都能脱口而出,一看就是“骨灰级迷影人”。

还有每次用对讲机对暗号时,爷俩一个自称默托、一个自称里格斯,化身八十年代好莱坞大片《致命武器》里的警察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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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连《京城之王》的电影海报,也有点致敬这部老片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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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题材而言,这部《京城之王》让我想到一部国产纪录片《排骨》。

那部影片讲的,也是一位卖碟青年的故事。

相比起老王这种“骨灰级影迷”,排骨自称文化程度不高、看不懂艺术片,但他热衷于帮人淘碟找片,所以对电影大师的名字和作品,同样倒背如流、如数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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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部作品除了人物的职业背景相似,也都借由片中的故事,展现出了中国影迷所走过的一段盗版、枪版“弯路”。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过往几代人确实是用盗版碟和盗版资源,来满足自己的观影需求、培养和提升自己的鉴赏素养和文化品位的。

直到今天,给予影迷给养的各种字幕组和资源站,也仍然有悖知识产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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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又说回了开头提到的矛盾难题,让我想到伊朗影片《出租车》里的一段情节。

在那部影片中,导演贾法·帕纳西化身司机,开着出租车接待形形色色的乘客,在路上与他们交谈,以这种形式来展现伊朗的社会风貌。

其中,有一个乘客大叔就是卖盗版碟的。

身为电影人的导演质问他,怎么可以卖盗版呢?

但大叔不为所动,甚至颇为“自豪”地表示,你们这些电影人才更应该感谢盗版——“要是没了我,你们就准备和伍迪·艾伦说拜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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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

盗版虽然不值得鼓励,但我们却也不得不真心感谢那些年看过的盗版影片。

试问,如果条件允许,谁不想做一个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影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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