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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阿罗汉 阿罗汉不约 2024年12月28日 21:48 广东
我一向很喜欢看甄子丹的电影,强健有力、正直勇敢的荧幕英雄形象一直鼓舞人心。
此次的《误判》一如既往的精彩。电影讲述了一名底层青年马志杰将住址借给他人代收包裹以赚取一点生活费。但没想到此次收到的包裹是一公斤可卡因,马志杰被以贩毒罪检控。
马志杰是无辜的,但主动为他提供援助的律师认真分析案情后,告诉他胜诉机会渺茫,最好还是尽快认罪,这样可以减轻刑罚。
然而,这援助律师其实很有猫腻,正是毒贩(借他地址的第二被告)为马志杰再次设的圈套。
于是马志杰承认贩毒。
甄子丹扮演的律政司检控官霍子豪发现了其中的疑点,他怀疑马志杰是无辜的,真正的毒贩是第二被告。
但是他并没有证据,而且马志杰自己已经承认罪行。对于已经板上钉钉的结果,霍子豪顽强寻找新的线索和证人,鼓励马志杰上诉。过程中还要对抗律政司内部上级的敌意,以及来自法庭的偏见。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马志杰最终沉冤得雪。
这个事的反差在于,律政司的职责在于将嫌疑人定罪,而作为检控官的霍子豪发现了案情疑点,不顾律政司的声誉和上司的压力,坚持为嫌疑人洗脱冤屈。
社会当下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与艰难现实之间的反差,令这种剧情的设定十分打动人心。
电影结束,影院退场的灯光亮起,寥落的几个观众久久没有起身离去。荧幕上闪现出“本剧由真实事件改编”,更是为观众的内心增加了惆怅和沉重。
我很好奇真实案件的情况,于是查了一下,还真是真实案件,也真的是改编。
然而,让人略感不快甚至有些愤怒的是,电影《误判》的改编却是完全颠倒了事实。
电影的原型事件是香港2016年发生的马家健案。
马家健当年20岁,无案底。工友洪志谦借用马家健的住址用于收取一份快递包裹。
2016年10月19日,一份来自巴西的快递包裹向马家健家中地址投递,洪志谦告诉马家健,邮政会送来一份领取通知单,但马家健不必自己去取包裹,到时候把领取单交给他即可。
10月26日,马家健告诉洪志谦已收到领取单。洪志谦便指使马家健在地铁站与他交付领取单。最后经两次更换会面地点后,一位叫阿强(Ah Keung )的人受洪志谦委托来取走了领取单。
马家健还问这位阿强索要了1000元。后来在法庭诉讼中,检方认为这1000元是马家健协助贩毒的报酬,但马家健声称这不是报酬,而是与洪志谦赌球,洪志谦赌输了对他的欠债。
但这个包裹早已被海关跟踪,这份来自巴西的包裹藏有一公斤毒品。11月3日,马家健在家中被拘捕,受控贩毒罪。
案件相关方的真实角色如下:
大律师张晓惠、师爷陈强利,与电影角色一致,受真正的毒贩洪志谦家人指使,刻意诱导马家健承认有罪。
律政司检控负责人梁卓然。与电影角色霍子豪截然相反,法官屡屡提醒案情疑点,他理应知晓案情蹊跷,却始终坚持检控马家健贩毒罪。
2017年8月28日,由于大律师张晓惠、师爷陈强利的诱导,马家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认罪。
按照香港法律体系,重罪将由高等法院判刑,于是案件将转至高等法院等候判决。此时,马家健才发现案件的进展与张晓惠、陈强利所说不一致,自己将被判重罪,于是决定翻供。
2017年11月21日,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马家健推翻之前的认罪。
审讯过程中,高等法院法官陈庆伟发现了案情疑点,怀疑马家健此前的认罪极有可能是受胁迫和误导,于是多次提醒检控方。甚至措辞强烈的提出:案件“dubious background facts(事实十分可疑)”, 评论检控方的指控“doesn’t seem right to me(在我看来是错误的)”。
法官质疑被告律师团队有将罪责推给马家健,以换取洪开脱,认为控方应撤控,否则若最终达到罪成裁决将会非常荒谬。并为此决定法庭延期两天,要求检控官重新考虑立场。
这些艰难的过程都被记录在后来上诉法庭的判决书中。
但检控官态度十分坚决。案件历经两年拉扯,2019年4月,陪审团以5:2裁定马家健贩毒罪成立,判刑23年。
那么到底是谁帮助了马家健翻案呢?
是香港大学法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Eric T. M. Cheung )。
2021年7月,上诉法庭裁决马家健无罪释放。至此,马家健已受冤服刑5年!
与此同时,律师张晓惠、师爷陈强利被控串谋妨碍司法公众案。媒体挖掘出了很多黑历史。
在后续司法程序中,陈强利到2023年9月认罪,被判处监禁3年。而张晓惠官司打到今年3月,最终脱罪。
了解真实案件之后,再看电影声称的“依据真实事件改编”,怎么看都觉得滑稽和令人反感。
影视剧固然可以天马行空,但颠倒现实虚构后声称“依据真实事件改编”,对观众的误导就很严重了。
因为宣传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权力,影视作品确实无形中就会潜移默化的改变理念。比如我身边有人就是认为平安夜就是外国人杀中国人,比如他们就是认为美国大兵动不动就举手投降,我们才能勇敢的以胸口挡枪(一不小心暴露了我的阶级出身)。
影片还刻意营造一种97前后的政治分别。
电影中大法官喝着十几万一瓶的红酒,面对律政司司长都高人一等的姿态,以及洋洋自得的宣称只有97年前和自己相识的人才有资格称他为大老爷。这些情节,自然奉迎了香港这些年来法治秩序变动的一系列现实。
而且,还有一个与Eric T. M. Cheung——这位真正帮助马家健洗刷冤屈的港大法学院首席讲师——有关的事实令影片不得不做如此颠倒黑白的改编。
于是,现实中的英雄在荧幕上被隐藏了,而现实中的“坏人”变成了荧幕上的英雄。
真正帮助马家健洗刷冤屈的是谨守理性的法官、是提供援助的法学院教授、是香港依然拥有着的新闻自由和新闻媒体。
与在内地票房翻红反差巨大,《误判》在香港的票房十分惨淡,号称耗资3亿元的巨制,12月21日香港首映,截至目前,刚过300万元。
与之相比,制作成本1500万的《破·地狱》上映44天,香港地区累计票房已达1.3亿港元。
这个结果或许并不令人意外!毕竟真实案情摆在那里。
只要了解了真相,人们当然知道,我们应当信赖法治而不是祈愿检察官的正义感,我们生存在现实中,而不是生活在宣传里。
参考:马家健案判决书案号:CACC 2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