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无物永驻
《成为简·奥斯汀》是简一生真实的写照,而《傲慢与偏见》是她根据自己的经历及梦想描绘的一本小说。所以我认为同演这两部电影的安妮·海瑟薇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只要变换场景就可以截剪成两部电影的两个角色,其实完全就是演出同一个人。但是如何拿捏一位传奇才女的心理活动,把角色表演得栩栩如生,确实是一件不简单的事。
十八世纪的英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也加剧了城市与乡村的贫富分化。有些乡间的母亲利欲熏心,成天盼着自己的女儿能嫁给一位上层社会的豪绅,那样自己便能够出人头地,不再认命于暗无天日的贫苦。但是如果家里有一位才女,就会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她思想独立,爱憎分明,语言犀利,不会因为时代的需求而委曲求全、用钱和名誉玷污自己的灵魂,她用笔诠释了“心比天高”的傲慢。简就是这样的人,她坚信自己会用“笔”,赚取财富,赢得尊重。她拥有大多女人没有的自信和灵动,那是自己给予的独立和追求。通常这种女人是不会瞥眼去看那些浮于表面的物质和人,但要是真的爱上一个人,那将会一发不可收拾,她会执意追求那把干柴烈火,直至烧尽,失去心跳。
许多贵族男子都为简的才华和独特所倾心,而简却爱上了玩世不恭、依靠舅舅生存的“寄生虫”,汤姆。汤姆是一名律师实习生,跟随简的哥哥来到乡村游玩,但是初次见识到的攀权富贵的乡下女人以及陈旧土气的思想审美令他极度厌恶。一次家庭聚会中,汤姆对简朗读的文章做了一些贬义的评述,这使简愤怒至极,并对此表达了一些犀利的见解,这激发了汤姆的兴趣。通过多次唇枪舌剑之后,两人发现对方身上有太多自己的相似点。
翩翩起舞之时,便是他们陷入爱河之日。
每次看英美剧,都会发现爱情来得太突然,激情来得太燃烈。无论怎样拥抱、热吻,对视的眼里快要溢出“你是我的”欲望表达得都不够满足。“这怎么行,我的感情也压制不住了。”
汤姆给不了简钱财和安稳的生活,却给了她最需要的爱之灵感的迸发。汤姆英俊洒脱,机智灵敏,在别人面前他是不学无术、装腔作势的公子哥,但是在简面前,他是为爱祷告的信徒,而简急需这种异样却冲动的情愫。但是这段感情遭到了汤姆舅舅的反对和威胁,一气之下汤姆决定带简私奔,简也无法接受没有爱情的婚姻,果断拒绝了她母亲非常喜爱的卫斯理先生的求婚,丢弃一切,只身带上笔和燃烈的爱与汤姆私奔。在通往未知的马车上,两人无言却通晓,那是对自由美好的渴望。
但轰轰烈烈来之快去之也快。在路途休息的时候,汤姆向简吐诉了自己所处的境地,现在的他失去了舅舅的财富救济,他贫穷并且一无所有,同时他是家庭里的唯一依靠。简突然醒悟两个赤手空拳并且贫穷的爱人私奔是不现实的,他身上背负了太多重担,无论是在事业还是生活上,自己对于他只能是雪上加霜。因此中途的休息站便终止了他们一切的幻想,汤姆没有去追,因为他明白,自己的执意会伤害到他心爱的人,并且他现在还没有能力去打造这段爱情的基底。
其实我认为不是不能在一起,而是双方没有为爱做的太自私。汤姆想拥有成功,给简和他的兄弟姐妹富裕的生活。他没有继续挽留,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的勇气,让她跟着自己承受煎熬。而简,怕自己拖累汤姆,上了马车,就是去未来的路。
就是这样一个俗套的剧情,却被当时他们演绎出来的爱与被爱的极致所吸引。
两人有着同样程度的爱情和梦想,最后这个社会,只成全了他们的梦想,让他们丢失爱的能力。
最被触动的一段剧情是,简和汤姆同去拜访一位避世而居的有名女作家。简非常崇拜她,她告诉简,“即使失败了,还有想像呢。”她的文章充满了刺激、惊险、诽谤,然而这些都是生活中没有的东西。她的丈夫被认为有一位精神失常的妻子,每天写诽谤性的文章。她迷离的眼神让我想起森林里遇到猎人的野兽,狂傲却又无辜。实际上,她可以同时扮演好作家和妻子的角色,多么了不起。只有时间能证明,时间赠与的经历永远是思考和提笔的源泉。
多年后,在一次歌颂会上,汤姆带着女儿来到简的面前,他事业有为,家庭美满,但是他无意下喊出来的那一句“Jane”,便足以打破两个人表面的忍耐。简会原谅汤姆的爱和无情,也会原谅她终其一生的激情和等待。
因为,那一句永恒的“I’m yours.”
因为,爱与浪费无关。
电影的最后一幕,是简给众人朗读《傲慢与偏见》。汤姆转着手上的戒指,抬手鼓掌。我想他一定是想摘下戒指,亲吻简。
简手里拿的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摞梦,梦里的结局是,自己拥有爱情,姐姐也拥有爱情,每个人都心想事成。她合上书,皱纹全是饱经沧桑后的微笑与无辜。
是的,我爱你,我知道你也爱我。也许上帝就是对傲慢的人有极强的偏见,如果重来,我依旧不会折屈我的语言。和你在一起,然后分开,足够我回忆一辈子。
为什么我格外触动,是因为我也有同样的梦想和同样的爱情。这部剧是梦想的实现恰巧是爱情的必须逝去,两者没有发生冲突,但是如果可以在一起,等到拾起梦想,已是白发苍苍,你愿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