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黑客帝国》里出尽风头的劳伦斯·菲什伯恩第一次担当电影主角,定海神针般的表演让人过目难忘。他饰演名叫罗素的警察,童年目睹吸毒的父亲抢劫时被击毙,因此留下的阴影让他对毒品深恶痛绝,也塑造了他近乎偏执的正义感。
命运弄人,上司偏偏看中他,说他性格测试得分像罪犯,骨子里不信任权威,愤怒又压抑,当卧底简直是量身定做。于是,罗素摇身变成毒贩,一头扎进洛杉矶的毒品泥潭里。
罗素从街头小买家做起,攀上杰夫·高布伦演的疯癫律师兼毒贩大卫,在地下王国的权力世界迅速攀爬崛起,竟然一路爬到南美大毒枭的门口。表面看这是个标准的卧底爬梯子故事,可以拍得纸醉金迷风生水起,但电影始终揪住罗素年幼的心理折磨不放。他每一次向犯罪行为的妥协,每一次被迫举枪甚至杀人,都像钝刀子割肉。你能清晰看到他笑容下的挣扎,警徽在暗袋里发烫,提醒他底线正一寸寸失守。
尤其在电影第二幕结尾,当他发现自己被上司出卖,政府真正的目标根本不是清扫街头,而是为了政治利益操控南美毒品网络时,他的信仰崩塌感足以穿透银幕。
跟罗素的低调稳重形成对比的是大卫,像只华丽的孔雀,满嘴荒诞台词,被警车追捕时还在慢条斯理地折磨和铲除仇家,不忘黑色幽默地提议一起吃饭吃虾,其嚣张跋扈大有漫画中的小丑之风。这种神经质的张扬原本容易过火,但跟罗素压抑气场形成对照,一个在道德沼泽下沉,一个在疯狂边缘跳舞,反而有了意外的写实质感。
导演比尔·杜克明晃晃致敬四十年代黑色电影,霓虹灯是城市的伤口,把街道染成蓝绿或猩红。罗素时不时响起的画外音冷静得像在读诗,又像深夜电台的独白。这种设计不单为怀旧,还巧妙地把一场缉毒行动拔高成了当代都市寓言。毒品链条顶端坐着政客,街头少年却在为碎银搏命,所谓的正义荒唐得像个笑话。
电影诞生在1992年洛杉矶暴动前夕,罗德尼·金被警察殴打的新闻全美沸腾,而警察最终无罪释放的判决,直接点燃了街头怒火,这种愤怒的焦糊味弥漫在每一帧画面里。罗素作为黑人警察,夹在体制与社区之间,内心时刻角力,他克制的肢体语言不断暴露着汹涌的内心。当他质问白人上司为何纵容毒品流入黑人社区,当他看着孩子拿起枪像当年父亲一样走向末路,电影也跳出了简单的警匪片格局,变成一纸种族控诉。
影片中大卫跟南美政客交易时,有句台词点透了本质:别分什么美国人外国人黑人白人了,现在只有富人和穷人,我们都是富人,所以是一伙的。这话就像一根针,挑破了美国梦的脓包。而罗素虽然最终在听证会曝光了政客阴谋,电影的情绪却没有因此显得阳光起来。最后一幕的罗素穿着西装走过墓地,像个战败的贵族,他的旁白忧伤无奈,他的坚持与幻灭都写在落寞的身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