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是本格没想到是真是变格啊(或者应该说超现实主义)..不过电影拍得好好,之前看书看了几十页实在没看下去(人名又多又杂又各有身份..)电影改成倒叙,一开头的悬念就很吸引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然后用对话自然地引出回忆,对话者到结尾也充当观众身份替观众提问,很聪明的叙事方式。

演员的演技很好,印象特别深刻的其实是Percy的扮演者,那种小人得志、心虚害臊,随时会有阴暗的小算计但上限不高,但又时不时透露软弱和施舍的良善(雪茄盒,且没有做手脚)让人看到了角色身上的矛盾与层次,使人物更加真实鲜活,角色状态与状态间藕断丝连而非片段式的表演,真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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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光的意味

观影中让我感到非常难受的其实是法国人的处刑。在处刑前,他和老鼠Mr.Jingle的相处好像会让你忘记他也是一名「罪孽深重」的死囚,然后那一天就突然来了。如果狱警反复商量的「由谁来执行戴尔先生的死刑」听起来只是任务,那么真的落实到这一天,落实到这个矮小、谢顶、真性情、对动物充满同情和爱心的「戴尔」身上,「处决」就显得那么不近人情(虽然本就应该是的)。临刑前讨论老鼠的归宿、沉默、安抚和痛苦,都让人感到压抑,或许这是人对于个体被动灭亡的本能反应。

将要进行最终处决时Percy再出阴招,直接捅破「老鼠城」的white lie,影片节奏此刻倏地变化,我想观众的心情和反应应该和其他两位狱警相似,都觉得错愕、不可置信、愤怒、心虚和(对戴尔的)抱歉。但是我始终觉得或许戴尔先生从始至终都知道这只是一个美丽的善意的谎言,只是他也愿意受骗,愿意说服自己去相信,宁愿相信他生命最后的「朋友」可以有落脚之地,可以得到更多人的喜爱和认可,这也会带给他自己一种小小的价值感和慰藉。当谎言最终被不留情面地捅破,他只能最终作为「社会败类」而不是一个犯了大错的「人」被处决,没有一丝体面。

由于Percy的一部分私人恩怨和(我认为更多的)邪恶和好奇心理驱动,他故意没有打湿海绵导致戴尔的处决成了完全意义上触目惊心的悲剧——戴尔要「活着」见证自己逐渐「死去」。这一段导演给足了旁观者和受刑者特写,几乎不厌其烦地体现厌恶(死囚)、嫌弃(焦臭)、惊恐(死状),让观众体会旁观群众(某个视角下的正义审判者)、狱警(了解更立体、更多面的犯人的人)、受刑者这些各种不同层次的情绪,实在漫长又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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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我只能在这里碰到你..????

影片中几处镜头语言很有深意,比如Coffey行刑前看电影的那一幕,投影的光从他身后发散为他镀上圣光,一个纯粹的、原始的、纯净的、略显笨拙的神之使者。同时,因为贯穿始终的「怕黑」,他是唯一在电刑时露出面容的,对见证者与观众来说都是一种残酷,但不同于法国人,导演却在这次显示了满满温情。当所有观众都知道他没有戴上面罩,并做好心理准备观看他受刑时的痛苦面容正面面向这个世界时,导演之后却不再给到任何一个包含受刑者的镜头,转而用旁观者、狱警等人的面部特写代替,他们的动机和情绪各不相同,有认为大仇得报的、惋惜怜悯的、忏悔自责的,但在见证这样的生死时刻时,原本不同的情绪中也总生出一点相同——对于「灭亡」的恐惧和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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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en..

我一直很在意的一点,也是影片中主人公「奇迹」变成「惩罚」,终身饱受心灵折磨的一个重要原因——「成熟」就是要懂得如果得知「真相」对他人的内心会是一种折磨,就要让「真相」永远埋在自己的心里吗?无论这个「真相」对多少人将会有多少意义?怎么知道对方认为「真相」是否重要?永远不让对方知道「真相」真的是一种善良吗?真的好难,原来不止「天使」和「恶魔」,善和恶也可以如此对立统一。但就影片中的情形来说,当尘埃必须也已经落定(主要案件中真凶和无辜者都已死去),或许永远都不告诉同事、小女孩家人「真相」真的是一种仁慈,同事会永远认为进行了一次可惜但正确的处决,家人则会永远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坏人已经得到的应有的惩罚,虽然他们从始至终都恨错了人。

回头看影片的人物设定,纯洁、正义的天使角色被设定为一个四肢发达而「迟缓」的黑人,这似乎不符合文化习惯和时代背景(事件发生时和小说创作时),但实际上耶稣根据历史研究也根本不是白人()事件的设定在种族严重对立时期,不知道《绿里奇迹》小说是否参考了1944年发生的「乔治·史丁尼」案。以下是摘要:

「乔治·史丁尼是美国在20世纪处决过年纪最小的死刑犯,1944年3月23日时,14岁的他(按当时州法已成年)被指控杀了两个白人女孩,11岁的贝蒂(Betty June Binnicker)和8岁的玛丽(Mary Emma Thames)。1944年6月16日晚上7点30分,电刑正式执行,然而,过程却遇到许多困难。身高155公分、体重40公斤的乔治,与过往成年犯人相比,体型实在太小了,难以被固定在电椅上。最后执法人员只好拿出乔治在狱中经常翻阅的圣经,要他坐在上面,头部才能碰到行刑的头盎;而脸上的面罩对乔治来说也过大,当他第一次被2400伏特的电压击中时,面罩甚至从脸上滑落下来,脸上布满惊恐的泪水。最后受刑时,乔治头部遭受的电压达5380伏特。直到70年后的2014年,在其家人申请重判等不懈努力下,法官表示1944年审讯过程已经违宪,加上证据不足,最后判定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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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的乔治·史丁尼

从法律层面来说,「乔治·史丁尼」案和《绿里奇迹》的主案件都缺乏严格的证据搜集环节就进行公诉指控,前者更有可能涉及刑讯逼供,因此缺乏程序正义导致的不公正审判确会污染源头(当然另一方面也让类似辛普森案的辩护团队有空可钻)总之,我们还是至少努力确保冰冷的,坚硬的程序是正当且正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