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比自己想象中更喜欢《周处除三害》。
电影在香港的评价非常两极,但票房大概確实不好,院线的排场並不算多。无论是否喜欢它,「黄精甫一点都没变」这一点评价大概是再中肯不过,两边的人都不会反对。就像当年拍的《江湖》,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很不喜欢,如今这部也是。黄精甫从我们的视野中消失这么多年后,拍了一部台湾电影,还入围金马奖最佳导演,令大家以为他也许有些改变。
一同看此电影的朋友说黄精甫伪善,我一时不知如何反驳,后来回到家再细想,也许是误会了这部电影,至少是我可能误会了它。
我误会它是一部与社会议题有关的电影。这也怪不得我,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周处除三害」毕竟是有出处的),以及这几年台湾电影乃至全球电影对社会议题的偏好,再加上邪教那一段剧情,很难不让人对它有此误会。段落式的敘事,表层展现出来的愤怒,或许又令它看起来有点像是台湾版的《天注定》。
但想想黄精甫过去的几部电影,他对於社会议题似乎並没有太多的关心。
这部电影虽然表现了台湾社会的一些荒谬现象,或涉猎了台湾人所关注的一些议题,如黑帮猖獗、警察无能、废除死刑……但这些其实都只是背景的点缀,而非主题。我不介意说自己年少时也喜欢过《江湖》甚至觉得《阿嫂》也不错,现在我也愿意相信黄精甫只是想讲一个关於爱的故事──对,就这么老土,一如十几年前的黄精甫。
解除了这个误会,电影裏一些看似不合理、不统一的东西,比如简单如「阮经天饰演的主角陈桂林到底想怎样」,就变得说得通,而原本看似串联不起来的故事,在精神內核上至少是一致的。
身为通缉犯之一的男主角,到底为了什么而要去杀死另外两个通缉犯?如他在电影裏宣称的那样,是要在病死之前做件大事让人人记住他,还是为自己曾经「作恶」而赎罪?
赎罪吗?他其实没有那么「坏」,在邪教修行营大开杀戒之前,他杀死的没有一个是无辜的,都是黑道上可说是穷凶恶极的人──当然,身为黑帮的杀手,他也不是为了什么正义,纯粹为了赚钱而已,但即使是为了赚钱,也非个人的享乐。潜逃的日子可不好过,连唯一的亲人也无法亲身探望,他不像袁富华演的那个香港仔,视通缉令如废纸,一直在警察眼皮子底下继续行凶作恶。他四年前杀人赚钱,是为了他相依爲命、年迈的奶奶而已,儘管实际上他奶奶並不需要那么多钱,他只是以为钱就是能给奶奶最好的爱。他看到奶奶留下的那只表,可能也明白了奶奶需要的不是钱。
他自己也是一个缺爱的人,无论奶奶给了他多少爱,都填补不了父母的缺失。他大概以为,奶奶给不了的,是经济问题。由谢琼瑶饰演,四年前曾为他疗伤,在他潜逃四年期间又替他照顾奶奶的「赤脚医生」,在他眼中,或许也是母亲的一种替代。在未知道二人真正关係之前,看起来就挺像那么回事。当然,两人关係的着墨並不多(这是整部电影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但在奶奶过世后,他在她面前毫不掩饰地痛哭,一定程度上表现了他对她的信赖。
陈桂林跟「周处除三害」故事的「周处」並不一样(剧透:真正的周处是那位医生)。他由始至终都只是因为自小缺爱而在追寻別人的关注,他除害不是替天行道,也非赎罪──这也解释了他人不算蠢,却为何那么容易受了邪教蛊惑,也解释了他发现被欺骗后,会有那么大的愤怒。与他相反,邪教教主在成为通缉犯之前其实有一个母亲,之后甚至曾寄信给他母亲,对自己的贪念所引发的恶行表示懺悔,但这些懺悔当然都是假的,他告诉陈桂林「牛头」林禄和已死也是假的,因为他本人就是林禄和。我想,当陈桂林掘开林禄和的坟墓,发现棺材裏放着的只是一张林禄和和林母的合照时,他最大的愤怒不是自己受骗,而是林禄和也欺骗了他的母亲,甚至埋葬了这段「亲情」。
某程度上说,陈桂林其实「还是个孩子」。这是他对孩子吐黑水反应那么大,继而发现那其实是个邪教的原因。他想救孩子,也想救孩子的母亲,因为那个母亲为了孩子愿意向教主献出自己的一切,不正是陈桂林的生命裏所一直缺少的部分吗?
这个怎么也打不死的人,为且只为两个人流过眼泪,一个是全世界唯一关心他的人,他的奶奶;另一个就是在他执行死刑前,为他刮鬍子的髮廊女小美。刮乾净鬍子后他流的那一些泪,不是悔恨的泪,而是得到了一种受到关注的安慰。他本以为杀掉两个通缉犯再投案自首,就会获得全社会的关注,弥补他成长过程中爱的缺失,而最终,他的確贏得了一些关注(他自首现场不远处围满媒体的情况,也挺符合现实中台湾媒体的形象),他没料到他在关进监狱后也將很快失去这些关注,毕竟这些关注並不是真正的关心。在他等待死刑的期间,唯独还想起他的,就是他在除害过程中「顺手」拯救的那个女子。
王净饰演的女子小美,和陈桂林很像,都是缺爱的可怜人,但又和陈桂林截然不同。她母亲健在,但正在替救过她的男人坐牢,同时也导致身为女儿的小美背负巨债,並被救过她母亲的男人所控制。陈桂林开车载她到海边互诉衷肠,有点不合理的浪漫,又有点老土,但老实说,我又很喜欢。先是小美问陈桂林:你为什么要杀香港仔;陈桂林没回答,反过来问:你为什么要为香港仔做到那种程度。有意思的是,香港仔在被杀死之前,也求陈桂林给一个他必须死的理由。
小美最后「像」她母亲那样,为救过她的男人走进了监狱,但她不是去代替他坐牢,而是为他刮掉鬍子、乾净离去。他们走出了父母辈的命运,並互相安慰了彼此,陈桂林的泪为此而流。陈桂林直到被执行死刑前,俯臥的他抬起头,眼神裏仍然在渴求著他人的关注。
当你理解並且接受陈桂林这个角色「只是个孩子」,那么他在邪教的杀戮,就不是在扮演「制裁者」的角色。他只是痛恨邪教所营造出来的虚假的美好。正如我前面所述,黄精甫大概是没有「正义感」的人,我们只是误会了他在这一段有社会议题的表达──当然,造成误会,也可能是导演的问题。此文写到最后,我上豆瓣看了一眼短评,我也明白了朋友为何特別不喜欢这段戏──原来真的不少人当这场戏是「爽戏」。
导演的问题肯定不止这些。警察那个角色就拍得不好,强烈的BGM加威风的出场,开头和主角追逐、打斗如此之长,还伤了一眼,最后却戏份极少,然后又不合理地和一直追查的对象共情了。决定去杀两大通缉犯之前,陈桂林得到关帝的啓示,本来要去自首,结果到了派出所才发现,自己成为了通缉犯四年后,在警察眼中仍然是nothing,而李李仁饰演的警察,是所有警察中真正「在乎」他的人,他和陈桂林的关係,有点像暗战裏的刘青云和刘德华,一个咬着不放,一个带着病躯「替天行道」,猫和老鼠,本来可以写得更有趣或更合理一些,但结果成了彻彻底底的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