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冗长的自述中,“犯罪者”提到了他对电影与艺术的热爱,随即解释了冒充马克马巴夫导演的原因:为了得到尊重、善待甚至权力。

“了解社会苦难、捕捉其中的弊病、处理社会阶层的问题……导演要谦卑和贴近民众…” 他不懂什么是特写或广角镜头,却无比熟悉导演这份职业的习惯、行为、思想,甚至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或者准确地说,是他所认为的伊朗的导演应当有的模样,譬如如何躲避粉丝、看片应当选择影片和未删减的版本等等。

与此同时,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自己是个穷人。似乎电影与艺术,作为一种象征和符号,可以帮助他通过这样的“精神富足”来投机取巧的摆脱物质贫困。于是乎,他扮演别人,自作聪明的盗用信息,满心欢喜的坐享其成,以致于入戏太深。

在众人面前的一切说辞,其实都极有道理,仅仅是聊起来工作态度的话题,都可以借此机会滔滔不绝、长篇大论。这个可怜人,太需要一份认可了,对社会身份的渴望让他自己把生活当做了电影,演成了跳梁小丑,愈演愈上瘾,甚至不要脸。

这个可怜人,有点可笑,又很可悲,言行举止带着几分有趣,夹杂着些许智慧,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小偷”,偷走了别人的身份与人的信任。可这件事,最吊诡之处不就在于:为什么阿汉卡夫人一家会被其所欺骗到呢?怀疑的同时还被支使的团团转,唯命是从。直至Sabzien先生被捕入狱。

Sabzien在法庭上,对着真正的导演的镜头阐述了一切,面对镜头他反倒是自在的不像是扮演“马克马巴夫”或任何人,而是展示了真正的自己。真正的马克马巴夫导演,始终以“在场的缺席”出现在所有人的表述里,直到最后15分钟,真假美猴王才相见,Sabzien第一次真真正正的接触到他表演的参照对象是一个怎样的人。马克马巴夫的名字和符号,乃至电影作为艺术所意味着的一切力量,在Sabzien的表演中被完全置换了。

贫困的生活令他感慨人生苦短。比起导演这个成功饰演了近40天的角色,他清清楚楚地觉得自己更适合去做一名演员。如果有机会,他大概率会成为一名好演员的。他大概研究了一些电影剧本,看了一些电影,读了一些书,他认真的把托尔斯泰说的“艺术是一种内在经验”践行了,可他像个小孩子一样犯了大错,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了。

其实,他就是偏执的把别人都当做自己的观众了,法庭上也如是认为。当然,也对自己的举动感到了羞耻和悔意。那么,如果谈及犯罪,他究竟错在哪里、罪的本质又是什么呢?道个歉吧,被欺骗的“受害方”也试图包容穷人的苦难,也感觉到了视野、政府腐败等社会问题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带来的摧残。毕竟对Sabzien来说,电影故事比《古兰经》在痛苦十分有效得多。

就这样吧,用一盆盛开的花,救赎曾经犯过的错。

莫森·玛克玛尔巴夫的《骑单车的人》(1987) 也就是片中字幕马克马巴夫的《骑自行车的人》,讲述的也关乎一个每日“表演”的可怜人。阿巴斯的这部《特写》也许正是特写版的《骑单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