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近代的电影总是能引起人们深思。它们或反思历史、或讨论社会议题,甚至涉足政治,敢于宣扬自己的立场。同样是呼吁民主,这部《辩护人》比《恐怖直播》要好些,因为后者侧重在塑造紧张的氛围和讲述架空的故事,而这部电影具有更浓厚的历史感,并能更深刻地触及民众。

看完《辩护人》后我的第一感受是荡气回肠。收放自如的叙事、精彩的辩论、宋康昊出神入化的演技,无一不抓住我的神经。但它也不只是一部律政爽片,它关于民主、公正、爱国,和法务人士。

这部电影最被津津乐道的一点在于它对民主的宣扬,以及其奇特的实际意义。电影中,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十八线律师,出于和肉汤饭老板娘的交情,在法庭上为她儿子辩护,因为后者在和同学交流书籍时被当作赤色分子抓住,并处以折磨拷问。他辩护的是民主,对抗的是军政独裁。片中法庭上听众们集体提出要释放学生、逮捕非法实刑的人,是民意呐喊的最好体现。正如辩护人所说:“因为国民不富裕就不能接受法律保护,就不能享受民主,这种说法我是不接受的”。人人都应当享受民主。现实中,釜山地方法院在2014.2.13重审了“釜林实践”,判决被告人无罪,也算是电影的映照。

《辩护人》对公正的宣扬,恰恰是通过对不公正的披露来展现。车东英利用酷刑逼迫犯人写下“真实的谎言”,出卖老师和同学。这一幕势必会引起很多经历过文革的人的共鸣。法官在法庭上明显地倾向控方,不时阻挠宋佑硕的辩护。车东英在最后关头,动用资源将证人军医带走,从而掩盖自己实施酷刑的实情。这些行为自然会引起观众的不满和不甘,更让我们反思司法的公正性。即使在当下的中国,也不乏滥用私刑、贿赂司法人员等事,我们应如何避免?应当如何设计出公正的法律,来保证民众的权益?片中因为民众看书而把他们打为赤色分子,似乎是因为某条法规。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风口浪尖上的《第三十四条》,“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字样,很容易引起歧义,造成执法的不良。我们如何让法律具有更强的指向性,是走向公正的前提。

片中车东英在听到国歌的一刹那立正并敬礼,其神情之凝重展现出,他是真的“爱国”的。但在他心中何为“爱国”,我想是对统治者命令的绝对服从。这是“爱国”吗?“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家,所有权利都由国民产生,国家即国民”,若是爱国,则应爱国民;若权利由国民产生,则“权利”应以国民意见为参考,而非统治者的思想为唯一纲领。(作为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核心制度的中国,也应如此才对。)

最后,《辩护人》如片名所示,是关乎法务人士的。从宋佑硕踏入法庭那一刻,他就代表人民,片尾宋佑硕因号召民众坚持举行追悼会而被审判,别人认为他作为法务人员违反法律太过分了,但宋佑硕却说:“正是因为法务人员才这样做,在这种市民无法行使自己法律权利的时候,作为法务人员,我更应该走在最前面”。这也是电影向所有法务人员提出的使命。

将近半年没有写过这么长的文字了,很怀念,希望我还没有退化得过头,谨以此评纪念自己的第699部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