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周過去,有個話題愈演愈烈,也愈發羅生門。

《少年的你》。

網友讨論的點,從撤檔,到校園暴力,再到——

“抄襲”。

Sir的後台也被千百次地叩問:

“這到底算不算抄襲?”

《瘋狂的石頭》“抄襲”《兩杆大煙槍》,《西虹市首富》“抄襲”《釀酒師的百萬橫财》,《無雙》“抄襲”《非常嫌疑犯》,周星馳《回魂夜》“抄襲”《這個殺手不太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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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

抄襲是個敏感點。

抄襲又是個盲點。

何為抄襲?抄襲與借鑒、模仿、緻敬的邊界又在哪?

今天,Sir想認真回複這些争議。

可以預見,Sir将要說的,會招來争議,甚至被認為洗白——乃至收錢。

太難太難。

但反面一想,“難”,不正是我們更需要好好談談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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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實錘在哪?

無意拉踩。

隻是太多人都揪出了一部情景喜劇來對比——

為什麼《愛情公寓》你說抄襲,《少年的你》又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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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言之鑿鑿,異口同聲,你“雙标”。

雙标?

《少年的你》與《愛情公寓》是一回事?

說“雙标”前,有必要厘清一個概念——

我們痛罵抄襲作品的證據是什麼?

Sir以為。

首先看定論(法律判決)。

如,于正《宮鎖連城》抄襲瓊瑤《梅花烙》,郭敬明《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圈裡圈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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闆上釘釘。

誰也洗不了。

沒有定論,至少看公論(業内共識)。

如《愛情公寓》,雖沒被法律判為抄襲,但行業和權威媒體的觀點基本一緻。

《時代》,用了竊(theft)和偷(stealing)這樣的字眼來形容。

《每日郵報》這樣批評:整個場景、整片的對話都是逐字逐句剽竊(ripping off)上世紀90年代風靡一時的情景喜劇以及一些其他美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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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媒體更絕。

以“像素級”抄襲砸爛。

——因為它不僅撞梗,是精細到了分鏡、機位、台詞、道具,無一不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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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于曾經的《愛情公寓》抄襲門專題網站cpartment

但《少年的你》?

許多人說“抄襲”實錘,恕Sir愚鈍,實錘在哪?

這是Sir今天那篇《「少年的你」想說卻不敢說的,我都幫你挖到了》的後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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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Sir今天豆瓣賬号剛剛刷到的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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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昨天易中天老師點評的《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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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說Sir在“選擇性呈現”,但同一時間,如此多不可能收錢的人集體雙标,是不是起碼證明,抄襲這事存在争議?

有争議,則無實錘。

好。

抄襲算不上,但原著小說《少年的你,如此美麗》“融梗”總逃不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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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對此Sir無法回答。

因為“融梗”是一個網絡用語,并不具備作為鑒定小說抄襲的法律依據。

"它不是法律概念,著作權法上沒有這樣的界定"。

...

同理還有調色盤。

百度百科顯示:

調色盤是指将抄襲文與原文進行對比的表格,是解釋一篇文章是否抄襲的有用利器,因與現實中的調色盤在某種意義上相似而得名。

但這段解釋後面還有下一句: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并不能簡單的憑借調色盤判定一本小說是否抄襲,同時與調色盤相對的還有反調色盤。

...

說白了,判定一部作品是否抄襲,是需要經過一系列複雜,細緻的“專業活”。

非一般人能勝任。

當年,“于正抄襲瓊瑤案”的判決書,就包含了種種實質性相似的列舉——

對于原告陳喆主張劇本《宮鎖連城》改編自劇本《梅花烙》21個情節(小說《梅花烙》主張17個情節),本院認定情節1“偷龍轉鳳”、情節5“次子告狀,親信遭殃”、情節7“惡霸強搶,養親身亡”、情節8“少年相助,代女葬親、棄女小院容身”、情節9“鐘情饋贈,私定終身,初見印痕”、情節10“福晉小院會棄女,發覺棄女像福晉”、情節18“道士做法捉妖”、情節19“公主求和遭誤解”、情節21“告密”為原告作品中的獨創情節,且劇本《宮鎖連城》中的對應情節安排與原告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關聯。

錦繡未央抄襲案,法院也細緻比對了兩部作品的侵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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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1、3、5-8、10-14、16、36、38-63、65-98、100、102-107、109-114、116-120、122-127處共116處語句存在相同或實質性相似,具體分為以下三種情況:一是均使用了獨特的比喻或形容的具體表達……二是均采用相同或類似的細節描寫來刻畫人物或事物……三是均采用大量常用語言的相似組合。

種種考證,絕不僅僅靠一張調色盤就了事。

...

并非剝奪網友質疑的權力。

Sir想說的是——

網友當然可以“我覺得抄襲”,但于媒體,不是這麼輕飄飄的事。

在諸多聲音中,Sir同意這一句——

...

隻是對于“小心”。

Sir有不同的理解——

在自己不能準确判斷的情況下,必須審慎再審慎。

一方面自然是避免惹官司。

另一方面更在于,媒體作為一種社會公器,應該小心使用手中的權力。

抄襲罪名,對于一部作品,就是等同于判了死刑。武斷下定論,萬一錯了,日後即使再糾正,造成的傷害也是不可挽回的。

手握利刃,豈可不慎?

所以你問Sir,《少年的你》(包括原著)抄襲了麼?

Sir隻能說,有嫌疑。

目前既無定論,也沒公論。

但。

可以争論。

這,就扯到這場輿論的另一個戰場。

...

易烊千玺需要道歉嗎?

如果第一個風暴Sir不置可否。

那對第二個。

Sir态度堅定。

不需要。

鑒定一部小說是否抄襲,是出版社的工作。

如果真的小說被判抄襲,為電影招來實際性損失,《少年的你》還可以要求出版社賠償。

更何況原著小說《少年的你,如此美麗》是否存在抄襲還是問号。

就算以後塵埃落定,抄襲了,那道歉,也該是小說作者玖月晞該幹的事。

沒有人需要為“涉嫌”罪名認罪。

這難道不是我們今天文明的共識。

當然,你可以說,假如主創團隊一開始就選擇一部清清白白,毫無抄襲嫌疑的作品,會更好嗎?

會。

但他們選擇了,也沒錯。

有三種情況。

一,他們不知情(有抄襲嫌疑)。

——如導演曾國祥的表态。

曾國祥承認,小說其實隻看了一遍,就放在一邊。整個創作團隊始終堅持不過分拘泥于原著,隻保留其中适合電影的成分。“大家一直在聊怎麼去改編,怎麼去搭。”曾國祥這樣說,“我們想給自己多一點空間,去做加法,去做改變。” 

其實原著一直存在争議。而對于有人認為主角人物關系像東野圭吾的《白夜行》的說法,曾國祥坦言:“我知道,但那本(小說)我真的沒有讀過。”

鳳凰網娛樂

二,他們知情了,但他們自認為這不算抄襲。

三,他們認為這是抄襲,但依然想冒風險去改編。

第三種當然于有失道德。

最起碼傷害了廣大認真原創作者的感情。

但,Sir還是那句話——

沒有人需要為“涉嫌”罪名認罪。

今天,誰能言之鑿鑿地站出來,說導演,主創就是為了一己私利,義無反顧地執意改編抄襲作品?

恐怕除了他們自己,誰也代表不了。

那。

我們不妨把人心想象得良善點。

這不是軟弱。

這是為了不讓自己那麼糾結與痛苦。

這,也是一種“公平”。

公平是什麼,公平就是不問動機,隻問标準。

而法律,就是我們達成共識的可量化的标準。

為什麼我們說《少年的你》目前不構成抄襲。

你說《少年的你》“融梗”構成抄襲。

那“融梗”的标準是什麼?

融一個?

融十個?

《一出好戲》上映時,被指出“抄襲”了《蠅王》。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蠅王》“抄”得更明顯。

脫胎自《珊瑚島》——

拿了設定:一群孩子流落荒島,然後自己建立了一套社會秩序。就連兩個孩子的名字,都沿用下來。

還有其他各種形式的“融”呢?

比如《無雙》之于《非常嫌疑犯》;比如《唐人街探案》之于《雙瞳》;比如《乘風破浪》之于《新難兄難弟》……

别誤會,Sir并不是說它們沒“抄襲”。

Sir的意思是,誰來定義。

不是你,也不是我。

不是一個人,也不是一百人,一萬個人。

是法律。

還記得Sir說過那個笑話麼?

今天中國影史作品票房前十,幾乎都有被指控抄襲的黑曆史。

第一名,《戰狼2》。

有人說它抄襲《太陽淚》,因為情節中都有援救許多難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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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它抄襲《等風來》,因為都有在國外舉起中國國旗的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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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說《戰狼2》抄襲小說《彈痕》。

——後來才發現,《戰狼2》的編劇董群就是《彈痕》的作者。

第二名,《流浪地球》。

有人說《流浪地球》抄襲了日本電影《妖星哥拉斯》,因為兩部都有星球可能和地球相撞,人類建立了噴射器把地球推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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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流浪地球》抄襲了《2001太空漫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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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動畫迷說它抄襲了動畫《飛躍巅峰2》。

因為動畫有同樣推動地球的情節。

但後來證實,這部動畫比《流浪地球》原著晚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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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海行動》就更誇張了。

有人直接說,《紅海行動》抄襲了《戰狼2》,因為都是撤僑。

但這難道不是因為兩部電影都改編自“也門撤僑”事件麼?

...

也有人說《紅海行動》抄襲了《拯救大兵瑞恩》。

因為兩部電影都是派一個小隊去拯救一個人,傷亡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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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扯的是,有人說《紅海行動》抄襲了“吃雞”,因為裡邊武器裝備很像。

你看出其中的荒誕沒?

當我們動不動以抄襲的大棒揮向每一個創作者,那真正的抄襲者,不會感覺疼。

因為大家都(被)抄襲了。

所以Sir才一次次強調——

呼籲合理化,規範化地質疑抄襲,并非鼓勵抄襲。

恰恰是對原創的保護。

這,又說到Sir以為此次事件真正的可怖之處。

...

來自一位用戶的留言。

他的最後一句話是,說白了,那些涉嫌抄襲的作品,就不該問世。

...

講真,這話讓Sir驚出一身汗。

“那些涉嫌抄襲的作品,就不該問世”。

所以,問不問世隻取決于“涉嫌”?

換一個離我們近一點的說法——

那些涉嫌犯罪的人,都應該坐牢(槍斃)。

你。

覺得合理嗎?

這正是今天我們網絡最大的問題——

過早地把個人的正義,當成不容置疑的正義。

在輿論上黨同伐異。

在“定罪”問題上大搞連坐制。

在已有的準繩面前,未加思考,急于行動。

比如把誇贊《少年的你》電影的人或自媒體,一并被列入“公開支持抄襲”陣營。

比如認為所有參與者都是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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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的,《少年的你》主創和演員,也“不幹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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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造謠導演曾國祥是港獨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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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罪!”——“所以他有罪!”——“所以你們都有罪!”

誰是這場争議的仲裁者?

這,才是危險的地方。

認為抄襲了,這隻是一種意見,但有的人卻已然把自己的意見,當成不容質疑的真理。

但凡不同意的,必須撻伐之。

借用毒友@柒七的話:

抄沒抄襲這件事,如果沒有文學界司法界根據《著作權法》進行最終判定,那跟據司法無罪推定原則,它就隻能算是有抄襲嫌疑,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律師”都有辯護的權利。

但遺憾的是很多人在讨論這件事的時候,扮演的并不是律師的角色,而是法官的角色,隻憑自己的主觀判斷或者聽取一方意見就給這件事情定了性。

冷靜下來,反抄者們,你會發現,那些為《少年的你》鼓掌的人,并不是原創者的敵人。

我們當然想維護原創,問題是,應該找到一條好的标準,去保護原創,也保護合理的創作。

我們也對抄襲零容忍,前提是,在抄襲有定論的前提下。

大家對于保護原創的心願肯定是相同,隻是在選擇用何種标準,才能更好地保護原創。

而現在的問題是。

當最激進的聲音,要求所有人在抄襲問題上,都必須用同一套粗暴的标準。

那麼很容易就變成一場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自嗨。

不僅無用。

而且有害。

比如,曾被《甄嬛傳》偷梗的匪我思存,在微博上呼籲大家追究抄襲,但不要對演員人身攻擊。

這樣溫和、善意的建言,也被斥為“白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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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一個被侵權的作者,也在縱容抄襲嗎?

易中天的文章下,聽到另一種聲音的人,張口就來“被資本收買了,操控了”。

前段時間稱贊過《少年的你》的李銀河老師也被一起劃入“恰飯文人”之列。

甚至有人送上蜜汁祝福——“希望你有天也被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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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幾十年堅持自我操守的知識分子,一下全都被抄襲作者買通?

呵呵。

當抄襲問題,正需要讨論和界定的時候。

一些已經開始通過誅心之論,去消滅不贊同他們的聲音,甚至是贊成得還不夠熱烈的聲音。

這,就是保護原創?

我們要把電影主創當成抄襲的幫兇。

普通觀衆是抄襲的幫兇。

主流媒體是抄襲的幫兇。

原創作者是抄襲的幫兇。

有社會聲譽的學者也是抄襲的幫兇。

那麼最後,在反抄襲的陣營裡,還能剩下誰?

而一個普通人看到這一切,他該相信誰——

是那一群茫茫多的“幫兇”,還是另一邊高呼反抄襲口号的匿名網友?

不要以全世界為敵。

不要輕易認為“衆人皆醉我獨醒”。

不要為淵驅魚為叢驅雀,把社會上主流的、原本支持原創的中間派,也從反抄襲的行列中逼走。

如果真是這樣。

我們是在維護原創者嗎?

我們又維護了什麼呢?

本文圖片來自網絡

編輯助理:四肢愈合、漢斯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