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展現、剖析婚姻的電影,也是一部探讨“真相”的電影。
占影片最大篇幅的庭審“構建真相”的過程,其幾乎充斥着主觀的猜測,以及對控辯雙方猜測的指控,影片提出的關于真相最核心的探讨即是“在存在不可忍受的證據缺失時,我們能做的就是決定”。丹尼爾和光頭法官顯然都是這麼做的,太多事難以知其全貌,這才需要這場庭審,需要把雙方心中相信的、選擇的真相以極為克制理性地方式告訴外界,而這又不可避免地會讓庭審展現出影片中“充斥着主觀性的客觀”“一切主觀猜測證詞都予以否決”的情形。影片似乎是通過這場庭審來最直觀地展現這種需要“主觀還原”的真相到底是如何能夠還原的。
庭審的“建立真相”實際是抽絲剝繭地曝光這段婚姻,讓其破碎和混亂赤裸裸地展現在觀衆眼前,女主和丈夫的失衡關系,互相都缺乏的理解,女主的冷冰态度,或許都可能是婚姻存在的問題。可問題是,在婚姻狀況普遍出差錯的今天,即使像女主和其丈夫一般理性與克制也會讓二者走到無法挽回的地步(更不用提二者心中的愛其實仍然強烈地存在),那我們身邊的婚姻事實又隐藏着多少可悲呢?
随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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