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曉芒先生的文章《關于人類尊嚴的思考》中一段内容可以解答電影最後主人公的行為動機:
從學理上說,反對自殺和安樂死的理論根據雖然可以是對此岸生命的尊重,但它必将遇到自身的悖論,即自殺本身也可以看作一種勇敢面對死亡的行為。隻有超越此岸而追求一種理想人格性的意志,才能真正為承擔肉體痛苦而保持生命意志的一貫性提供更高層次的依據,也才能用來評價自殺或安樂死的道德價值。但這對于沒有彼岸信仰的人來說是很難做到的。所以我們對于因逃避痛苦而自殺或安樂死的人隻有同情和憐憫,隻要有條件就要阻止他們自殺或幫助他們選擇活下去,而對于“以身殉道”的人則懷有敬重,甚至不能有充分的理由阻礙他們的這種英勇行為,這才是對他們的尊嚴的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