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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為什麼奧遜的電影在他的時代不被大多美國人接受:他所表達的内容對美國觀衆來說太複雜了。很巧的一點在于,卡夫卡在生前也僅僅是個“一無是處”的打工人。兩位藝術家都傾向于表達的“人身邊的危險”,雖然方式不一樣(奧遜的語言更絢麗,卡夫卡的語言更平實、冷靜),但前者的鏡頭和後者的文字均都有自己的嚴密邏輯,且蘊含着豐富的母題。

奧遜充分利用了電影時空的自由,将很多鏡頭拼貼組成了新的意義,例如被K被他投訴的警察緊緊抓住,寓意着K在荒誕社會中既痛恨體制的走狗,又對他們抱有同情的矛盾情緒。而在卡夫卡的審判中,這個細節沒有被我抓住;這也側面體現了奧遜對原著的理解。計算機也無疑給影片增加了時代色彩;與此同時,“讓計算機給算算是什麼罪”也是對法律體制最大的嘲諷,同時似乎也是對計算機的嘲諷(它終将成為統治者掌控人的機器)。

視覺上,奧遜營造出了一如既往的萬花筒式體驗。室外極空曠,鏡頭盡量保持不動或緩慢移動,使得一切事物看起來都是靜止的;同時,建築物很高,很壓人。而室内是陰森、擁擠的。尤其是在畫家工作室中,稀疏的木闆透過一道道光線,也将人物通體切割;孩子與生俱來或是被社會灌輸的一種傻氣,以及透過縫隙窺探、打量K的眼神更是侵占了K的安全距離。而奧遜眼神特寫鏡頭(他的拿手好戲)以及快速的剪輯(同樣也是他擅長的領域)達成一種瘋癫的氛圍。奧遜無疑是用電影的方式,将電影——基本無法做到完全第一人稱視角叙述的藝術形式——中的人物的心理外部化。

如同卡夫卡的所有著作,也如同他的人生,上班肯定是頭等大事;這也體現了K這個角色仍是“社會的一部分”。雖然有自己的觀點,但首要任務仍是保住工作,并且還想着把畫挂在辦公室中。這是每一代人共同的煩惱:雖然有不滿,但還得幹不滿的事。

奧遜扮演的律師仍舊是他所述的“類似皇帝”的角色,也同樣的具有神性。我認為之所以奧遜這麼說,是因為他的所有角色都有做皇帝的資本:因養父的身份以及自己打下的半壁江山而“做自己”的凱恩、高智商犯罪的Harry(第三人)、以及審判中絲毫不怕丢掉工作的律師。卡夫卡的原著給我的感覺更加貼近“人”本身,是人與人之間的疏離、被監視的恐懼、自我在社會中生存的頑強。原著的K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并用邏輯佐證自己的想法,最終是死在了沒有邏輯的社會手中。而奧遜的版本側重社會的人的異化,更像是人在體制中的探索,最終依舊是被體制玩弄,直至瘋癫。但後者依舊是超越時代的;一個時代有一個時代的玩法,社會會把人囚禁在五花八門的玩法之中。而也總有人喜歡在遊戲中玩耍,所以這個世界并沒有瘋。

影片較遺憾的點在于K最後和法官以及神父的對話,太過直白地闡明奧遜想表達的東西。尤其是K和法律之門的疊印,喪失了原著中這一寓言出現在紙上時的那種震撼、超然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