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劇真的讓人太難過了,最後一集我一直都在哭。
這部劇是一部徹頭徹尾的“悲劇”,是非常典型且合格的“悲劇片”,也可以說是能另名為吳鎮宇飾演的《程浩悲劇史》。
整部劇可以說将程浩從頭虐到尾,将他的人生不斷打碎,希望不斷幻滅,終究将他毀滅。
程浩是裡面最重兄弟感情的人,他一直能為兄弟姚家誠付出一切,直至付出生命。
程浩身上雖然有不少缺點,但他一直都在為了别人付出,為了别人努力過生活。
為了妻子和孩子能過上更好的日子,他去跑船兩年,可是妻子卻背叛了他,和别人結婚,并且帶走了他的孩子,不讓他們相見。程浩從船上回來,發現家沒了,老婆走了,孩子也被奪走。他想奪回孩子,可是孩子卻在後爸的引導下完全不認他,還把他看做“瘋子”。
兄弟姚家誠公司出事,急需要錢,否則前途盡毀。程浩為了兄弟,去東南亞賣表籌錢,差點被砍死。但是意外的,他終于赢來悲慘人生的第一次“好運”,意外救下毒販的命,毒販讓他走毒,為了有錢給大家渡過難關,他隻能铤而走險,但這一次錯誤,卻成為了他今後的噩夢。
程浩發現自己真心愛上的女子,喜歡自己的兄弟姚家誠,為了她,也為了兄弟能有幸福,程浩獨自隐忍下所有傷痛,努力撮合他們,内化的痛苦傷害了他的身體,因為過度飲酒而胃出血。
陪着自己的女人阿珠,因為發現他心裡另有所愛,在沖動下自殺,程浩痛苦卻無力回天。
自從陰差陽錯販了一次毒以後,程浩發誓再也不會走毒,并且恪守誓言,本來一切都在走上正軌,有了房子,開了迪廳。可是程浩被人設計,憎恨毒品的兄弟姚家誠發現了程浩做過的事,也不管程浩是為了自己,也不知道程浩經曆了什麼,自此和程浩恩斷義絕。
而程浩對兄弟的愛是超越一切的,也大過男女之情,所以兄弟對他的絕交,對他來說是最大的打擊。
而姚家誠的公司再次出事,要一百萬,否則就要破産。這時正好姚因為自卑,和女友,也是程浩一直默默愛着的人分手。程浩本來可以追求她,可是在得知兄弟的情況後,程浩在掙紮後還是告訴了她實情,幫兄弟挽回女友,并且知道兄弟不肯接受自己的錢,賣了自己的房子傾家蕩産,把錢交給其女友去救下兄弟的公司。
可程浩卻再次被人設計,被冤入獄,一無所有,兄弟也并不相信他是冤枉的。出獄後,隻能做最底層的事情。而不知内情的兄弟因程浩那一百萬,做大做強風光無限,還羞辱和責怪程浩。
終于終于,兄弟知道了真相,兩人重歸于好。程浩被兄弟聘請,一切都開始好起來,卻再度被壞人纏上。壞人綁架了程浩現在的戀人和兄弟的女友,用她們的命威脅程浩走毒。程浩被迫和壞人同路,本來打算見時機揭穿對方,卻撞上兄弟姚家誠,大家都被馬來西亞警方拘捕。而法庭卻不相信他們是被陷害的,竟然判他們死刑,程浩為了救自己的兄弟,最終獨自背下所有罪行,走向死亡。
最後一集,程浩和兄弟姚家誠在監獄裡隔着探監窗流淚滿面,真的太讓人悲痛。
在死刑之前,兄弟安排程浩的親生兒子文仔來監獄看望他,就連要死了,他也不能認兒子。
臨刑前,他在監獄牆上用粉筆畫下多年前自己給兒子買的飛機模型玩具,寫上“送給文仔,最愛你的父親”,但他不想讓兒子的名字留在監獄的牆上,又親手抹去“文仔”兩個字。
程浩一生真的太悲慘,太“不好運”,每當生活有點好轉和希望,就會被打碎。他的人生就是“落落落落,終于起一下,然後又落落落落”。
他雖然起點很低很窮,想賺錢,但他又并不在乎錢,而在乎對别人的感情,所以他有了錢,卻又會為了兄弟散盡家财。
而本劇裡所呈現的“法”并不公正,程浩兩次都是被人陷害,被誣告入獄,法并沒有給程浩公正和清白,最終竟令他在不公中被判決死刑。他第一次的錯誤沒有被發現,但偏偏他沒有做過的事,法卻冤枉他,而給予“報應”,這樣看來,這部劇中對“法”字真是莫大的諷刺。
雖然劇情有“為虐而虐”的問題,以及最後為了釀造悲劇有些忽略法理邏輯,比如既然女友作為重要證人指證程浩,兩人裝作不合感情崩裂,那又豈能在監獄辦婚禮?這不是很容易導緻檢方懷疑,女方做假證嗎?你都指證他,怎麼又嫁給他?這裡純粹是為了做情緒而忽略了邏輯的。
但是這部劇就是這樣,明知道有的劇情是為虐而虐,還是會被它虐到心疼。
最後一集的鏡頭水準比前期好很多,阿浩赴死,在吊繩前和黑暗中一束光打在他身上,有種耶稣赴難的宗教神聖感,也把絕望和悲劇感拉到頂峰。
吳鎮宇對演繹悲劇的理解看得出從年輕時候開始就比較有水平了,他通常不做大哭的表演,甚至不落淚,而用一種“眼中含淚”的克制型表演傳遞壓抑悲傷,讓觀衆落淚。
看了這部劇心裡真是太堵了,這劇寫小人物的悲劇是真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