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漢》(1957年)在群像人物塑造、場景調度、構圖和光影運用方面都展現出了非常高的水準,堪稱教科書級别。

影片情節的推進方式,以現在的眼光看雖然略顯平淡,但整體十分順暢。故事通過逐步揭示信息和推進讨論,有條不紊地從“有罪”變成“無罪”。這使得全片雖然幾乎隻有一個場景内的對話戲,但在我兩次觀看時,都并未感到單調,能夠順暢地看完,有一種玩逆轉裁判的體驗。

第一次看時,這部電影在各個方面都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再看時,就隻能肯定了它在技術層面的成就。在思想内涵和表達方式上,電影過度地運用了人物塑造和視聽語言。鏡頭設計和角色刻畫幾乎全程都在明确地指示觀衆:誰聰明、誰不明事理,誰的行為高尚、誰的行為自私,哪個立場是對的、哪個是錯的。電影當然可以表達特定觀點,但這種處理方式顯得過于刻意和具有引導性,甚至我認為有種政治宣傳的感覺(我讨厭電影使用這樣的方式來灌輸這種觀點)。

最後,雖然電影的讨論圍繞“可能性”展開,并且最終的結果與影片開頭法官的指示也能自圓其說。但這種電影不能不結合真實的司法程序來看(如果脫離了,那麼電影所歌頌和讓人相信的是一種虛空假象則更為糟糕了),電影的這個結局在道德和操作層面上值得商榷。

如果那個少年确實是兇手,陪審團判他無罪并非案件了結(那樣相當于成為了徹底的懸案),更正常的情況是:陪審團未達成一緻,檢察官可以選擇重新起訴,再次啟動審判。電影否定了陪審團未達成一緻的結果,最後選擇了無罪結局,似乎簡化了現實中可能更複雜的走向,也讓電影有一種衆人皆醉我獨醒的詭異觀感。

我不介意影片中出現各種價值觀,但是我不喜歡這種有限視角,隻能被牽着鼻子走的說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