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在橋上看風景
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
-卞之琳《斷章》
體型臃腫的她,收拾着杯盤狼藉。
桌下還有散落一地的樂高和食物碎屑。
鬧騰了整天的一雙兒女終于安睡。
未曾料想窗戶對面搬來的一對年輕夫婦,好似新婚燕爾,正如膠似漆上演着活色生香的好戲。
看還是不看?這是個問題。
看吧,着實尴尬。
可人性中的小龌龊和本能的窺探欲最終還是占了上風,于是關了燈,兩夫婦隐身黑暗,靜靜窺探着窗外的真人秀。
對面夜夜笙歌,縱情歡快。
而他們自己仍在平淡、忙碌又瑣屑的家庭生活中沉浮、年老色衰、力不從心。
從炎夏到聖誕騰空的煙花。
懷在腹中的胎兒已呱呱落地,現在是摟在懷裡的小娃娃。
人潮漲落,四季風景流轉。
他們對鄰居的生活是如此地着迷已經到了夜不能寐,魂牽夢萦的地步。
甚至買了一副望遠鏡。
又一次午夜夢回,她在陽台上吹着冷風,發現對面的小夫妻在促膝長談,彼此安慰。
隔了好一陣子再見他們,窗對面的男主人已剃光頭發。
秋風蕭瑟時,男主人已經卧床不起了。
他的狀态每況愈下,和親友告别後,在一個夜裡辭世。
原來她早已不是置身事外的看客。
她不由自主地跑下樓想要安慰女鄰居。
面對女鄰居,她不知道以怎樣的理由,怎樣的身份,甚至說什麼話來安慰她。畢竟她從未參加他們的聚會,不知道他們姓甚名誰,甚至不該如此清楚明了地知道他們發生了什麼。
她隻是一個被動的偷窺者!
怎料她還未開口,女鄰居已認出她來。
日光之下,并無新事。
原來她羨慕鄰居的同時,鄰居也在羨慕着她。
什麼是幸福?
幸福是一種持續時間較長的對現有生活的滿足感,并希望保持現有狀态的穩定心情。
《啟蒙文》定義:幸福是人的精神(意識)對自我進行覺知時的滿意狀态。
在人類早期,滿足了吃飽穿暖,身體無恙,居所安全等基本的生活條件便是幸福。
在社會發展過程中,人作為社會關系的載體超越了之前自身的動物性,越來越代表一種社會關系。
人把當時社會看重的一些因素作為标準,比如才華,财富,權力等。
這些标準,是判斷幸福的重要尺度。
屬于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階段。
後來,新釋這樣說到:
幸福存在于差異化中。差異化的存在,不僅是合理合情的,而且是一門大學問,從人類認知學角度看,它就是産生幸福感的源泉。
為什麼現在物質和精神财富越來越豐富可是幸福感卻越來越不容易獲得了?
很多時候幸福不是我已經有了什麼,而是我比别人多了什麼。
這個階段屬于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牛津格言》也說了這樣一句話:
“如果我們僅僅想獲得幸福,那很容易實現。但我們希望比别人更幸福,就會感到很難實現,因為我們對于别人的幸福的想象總是超過實際情形。
其實除了跟别人比較,我們還跟自己較勁呢。
多少人小的時候渴望長大,以為長大就自由了。
人到中年,卻發現身上的擔子更重了。
老年終于卸下擔子,卻又懷念曾經的年富力強。
我們的關注點似乎總是下一秒或者别人,從來不是自己的這一秒,此刻,當下。
我們挺怕自己不開心不幸福的,這個擔憂都變成了喪失幸福的理由,我們總是和幸福插肩而過。
面對“假如生活欺騙了你”這個問題。
很多人也會歸因于,“一片樹林裡分出兩條路,而我選了人迹更少的一條,從此決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要是當初做了不一樣的選擇,就會比現在好嗎?
一條未選擇的路
電影的另外一條暗線:
假如生活欺騙了你。
它斷了你另外一條路的同時,給你打開了一扇窗。透過這扇窗你看到了你的另外一種可能。
這個“你”是你認為的人生中最好的時候,剛剛結婚,還沒有小孩,精力充沛,有大把的時間呼朋喚友,或者實現自己的價值。
這個“你”甚至讓現在的你有點嫉妒因而有點懊惱,她都沒有正事兒要幹嗎,沒有責任需要承擔嗎,沒有生活的壓力嗎?
“你”的出現赤裸裸地撕開了你隐匿的傷口。
直面痛苦,它可能是對現狀的不滿,對衰老的焦慮,和對事業的不甘等。
武志紅曾在《走出人格陷阱》中說:“我們執着于某個事物,是為了逃避一些人生悲劇的真相。這個被我們緊緊抓着的事物,一旦被放下,我們就必須去面對真相。但是,我們一直是懼怕這個真相的,所以當看到自己就要面對它時,恐慌一下子就來了。恐慌過後,你的生命真相就會湧出。不管是多麼凄慘的人生真相,一旦你擁抱了,你就會發現,原來擁抱真相本身就是解脫”。
面對了,痛苦過,執念才能解開,才能被治愈。
漸漸地,你終于同“你”和解了,“你”不再是一個提醒你現在“悲慘人生”的一個存在。
當你甚至能和“你”和平共處的時候,“你”卻在走馬觀花中演繹完了一生。
仿佛平行宇宙中的另一個你,走了那條你現實未走的路。
窺探到的康莊大道實則走起來坑坑窪窪,于是對另一條路的執念徹底幻滅了。
又仿佛在提醒執着于過去的你,你所懷念的從前真的已經永遠消逝了。
再次呼吸空氣,腳踏實地。
這次看山還是山,看水還是水。
後記
這部《鄰居的窗》靈感源于希區柯克的電影《後窗》,片長僅20多分鐘,故事情節也不複雜。
生活光怪陸離,世界日新月異,然而從前困擾别人的現在繼續困擾着我們,打動我們的也仍是那些樸素的道理,不分古今中外。
注:文中圖片截自電影《鄰居的窗》,如構成侵權請聯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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