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豆友們說的,一般複仇片都好看,畢竟苦大仇深,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各種影視作品所需要的沖突,矛盾,這種題材一開始就天然具備。但很遺憾,哪怕史蒂夫·麥奎因出演,這部片子其實很一般。首先,剛認識 史蒂夫·麥奎因 的影迷,大多從《七俠蕩寇志》第一部開始,那部片子不但題材好(雖然是抄七武士的),但忠于原著,演繹和劇情到位,的确是西部片的代表作。而 史蒂夫·麥奎因 作為 《七俠蕩寇志》 精彩演出,并且到片尾都活着,是當之無愧的第二男主。而此片,作為複仇者,被三個壞人殺害父母的印第安混血,就顯得有些突兀了。第一, 史蒂夫·麥奎因 是1960年拍攝 《七俠蕩寇志》 的時候,已經是青壯年身份演出了。在《辛辛那提小子》1965的時候,也是青壯年身份演出。而到了這部《西部浪子》1966,卻要扮演一對父母的孩子,雖然沒規定孩子不能是36歲,但就跟近衛十四郎到了50歲,才扮演要相親的小夥子一樣,怎麼看都有點别扭。我們不必懷疑,導演和制片人,出品人的審美。他們是最知道票房要素的,否則大家就不會看到,湯克魯斯,劉德華,梁家輝,梁朝偉,郭富城,古天樂等一衆50-60歲的老Baby,仍在熒幕上,參與高強度的動作片。因為,商業電影,商業票房總是排在第一位的,這點無可厚非。第二, 史蒂夫·麥奎因 是扮演的印第安人的混血後裔,很明顯,并沒有看到任何後裔的外形特征,盡管從血緣角度,徹底的隻随父,或者隻随母的情況,普遍發生,但影視作品要遷就的是觀衆。如果針對觀衆喜歡的選角,的确不适合。因此,說到底,還是票房。而本片的劇情,穿幫和不符合邏輯的地方,就實在太多了,幾乎無力吐糟。越看越别扭。有點現代的網絡梗,沒苦硬吃,套在這部片子就是沒仇硬報,或者說有仇硬是不報,特别最後一位壞人,先不說之前的政審,各種牽強附會。到最後,通過眼神終于識别出是被殺害父母的兒子時候,壞人硬是從自己喽啰中跑開,一股腦上馬逃串。你好歹像其他電影劇情描述一樣,讓喽啰們先上,逐個被 史蒂夫·麥奎因 輕松幹掉,再經過各種纏鬥,最後消滅大BOSS,也容易讓觀衆接受。但是本片選擇了“滅鼠強”的模式,大BOSS讓喽啰們自己去争奪财物,自己安安靜靜地跑開,讓主角把他幹掉,真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