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謀殺,執行失敗,計劃敗露。看完拍案叫絕,直呼斯巴拉西。這樣案情真相大白多好,不理解為何會有人為東尼覺得可惜呢。不得不說東尼睜眼說瞎話随機應變的能力太強了,即使如此還是人算不如天算。

  瑪歌與寫偵探小說的馬克搞外遇,原本想與東尼溫地斯坦白但瑪歌覺得他已經改變了所以不能說,丈夫東尼發現外遇情,意圖謀殺瑪歌并得到遺産的錢。在瑪歌馬克不知情的情況下,東尼于維多利亞車站偷走手提袋裡的情信(後來東尼說曾在維多利亞車站看到過史望,把勒索的事悄然嫁禍給對方,佩服),并寫兩封勒索信,威脅瑪歌不給錢就給丈夫看信。後來瑪歌找回的手提袋沒有了信。

  東尼的謀殺計劃是另雇兇手進行,自己則需要不在場證明。選中的人選是過去有一定了解的同學史望,以買車的借口約他出來。史望曾偷竊現金箱并嫁禍給其他人,坐過牢,拖欠房租,有亞當斯、威爾遜多個身份。變成威爾遜先生時,與華莉絲小姐約會,同時作為亞當斯與凡登太太有關系,凡登太太要他幫忙賣車,他從中賺取中間費。可以看出他并不是道德高尚之人,經濟困難,接受殺人任務可能性高,就算事情敗露,東尼也可以利用他們之間相識但又不算熟悉的關系,将所有罪責推到對方身上。

  殺人計劃:東尼與馬克一起出門,留瑪歌獨自在家。東尼拿走瑪歌的鑰匙,放在樓梯毯子下,史望用這把鑰匙開大門進屋,躲在窗簾後。東尼從飯店借打電話給老闆為由打回家,瑪歌接電話,史望從背後襲擊,成功後往電話吹聲口哨。殺人後,翻亂行李箱,打開窗戶,假裝從窗戶進來,然後從大門出去,鑰匙放回毯子下,由東尼放回瑪歌的手提袋。

  紙上談兵思慮周全,結果執行起來每一步都在計劃之外哈哈。看到馬克為了替瑪歌脫罪,不小心編出與真相一模一樣的故事就好想笑。

  手表壞掉,電話打遲(史望差點出門走掉,疑似是那個時候才把鑰匙放回毯子下而不是開門時就放了)。

  史望竟用絲襪行兇,磨磨唧唧的(為何不用刀直接抹脖:-I),結果讓瑪歌用剪刀一把反殺——最諷刺的是,出門前東尼為了阻止瑪歌出去,正好讓瑪歌在家剪報,然後剪刀沒有放回去哈哈哈……

  地面濕的,門墊纖維在鞋子上留有痕迹,史望從窗戶進來的設想立刻被警方否決。鑰匙已經被史望放回毯下,然而東尼并不知情,以為史望身上的鑰匙是瑪歌的,就這樣放回了瑪歌的皮包。東尼與史望在前一晚确認計劃時,史望曾問過有多少把鑰匙,東尼回答兩把,他和瑪歌各有一把——其實算上史望的共有三把鑰匙,這是東尼萬萬沒想到的。最後衆目睽睽之下用藏起來的鑰匙開了門,回想起來真是太好笑了,這個劇情設計好厲害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