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ntlive的体验,适应不错,全场看下来真的很服朱迪·科墨的肺活量和她大张大合收放自如的演技!
本片的标题很有意思,初步举证,和片中提到的初步审查是同样的格式,初步审查意味着将审判的权利移交给法庭本身而非陪审团,那么初步举证则是证人、原告、受害者基于自身立场的辩护。
二者的区别恰好对应了泰莎的前后转变。她从坚信法律、致力于在法庭的博弈中扮演好自己角色的“冷血”律师,到幡然醒悟法律体系存在残缺与局限,敢于质疑问题根本的证人。
鲁迅在百年前说过:“从来如此,便对吗?”这句话直到现在也丝毫不过时。不然为什么明明是受害者,却需要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次次揭开自己的伤疤,用大量无懈可击的细节来证明自己的无罪呢?为什么明明是施暴者,却可以用一句轻飘飘的道歉和借口来粉饰自己犯下的罪行呢?辩护律师一味地履行自己所谓的职责来进行无罪辩护,进而忽视被告可能存在的犯罪事实,这难道就是对的吗?

法律是人基于制定的,服务于人这个总体概念,自然也会不可避免地限制每一个单一个体。而这种限制同时也会因为时代、制定者性别的因素产生分歧。当泰莎时隔多时步入法庭,她看到法官是男人、被告的辩护律师是男人、就连速记员也都是男人。偌大一个法庭,一个平等判决所有人类生死存亡,是非过错的神圣的殿堂,女性的容身之处竟然仅存在于夹缝之间。

这很悲哀。

所以尽管再痛苦、再绝望、再被事发时的阴霾所困扰,詹娜还是站了出来,她说:“我来这里不为别的,只为了让更多的女孩不要像我一样受到他的伤害。”泰莎还是站了出来,她说:“我害怕我的一切受到影响——朋友、家人、工作,我害怕她人审视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但是,我不能辜负曾经那个坚信法律,坚信这个体系能带给我正义的审判的我自己。”她还说,“这就是我,我们不得不承认,法律一直以来贯彻的证词一致性并没有那么适用于性侵案件,something has to change”

的确,something has to change,法律不应该非黑即白地框定出一个完美受害者的模板,然后粗鲁地把所有证人的证词套入其中。作为同时审判两个性别的工具,法律应该兼具男性和女性共同的声音,这一点也同样是金斯伯格一直以来秉持的观点(堕胎法案在各国的差异性可见一斑)

影片海量的台词还引出了许多耐人寻味的思考,律师在辩护时酌情还是酌理、给有潜在可能犯罪的人做无罪辩护应秉持公平公正还是委托人优先的原则、改变法律时如何做到改变规则,建立新的游戏、在改变不了法律的情况下,被性侵时到底该如何处理才能贴近法律规定的完美受害者、性侵受害者因为没做出完美的反抗而承受的苛责何时能停止

题外话,这个牵扯颇多,让我联想到了最近盛行的对“房思琪式弱女文学”的审判,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声讨中,我没有看到同为女性最基本的同理心和作为人类的悲悯心,反而是自诩先进,自认为刀枪不侵的所谓“强女”对弱女的恐惧。是的,她们看似刀枪不侵,实则脆弱无比,不承认人遇到问题本能想逃避的劣根性,转而想要扼杀她们认为人性中软弱的部分。然而拒绝恐惧本身也是一种恐惧,不承认本身也是一种逃避。前期的泰莎如此,批判房思琪弱女叙事的博主也是如此。

看看朱利安身边的男性朋友多么支持他,他们多么团结吧。自诩强女的女性也请正视每一个或深陷泥潭、或身处险境、或思想有局限性的所谓弱女吧。女性是一种处境,所有发生在一个个体身上的,过去、现在、甚至将来可能都在持续不断发生着,在施罪者得到审判、环境得到改变之前,请一直前行,一直直视身后和身前的人,一起找到新的出路,一起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