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关于你最后提出的那个问题,我想试着回答一下。
如果我是法官,我会判处多囊丸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那位女性无罪。樵夫盗窃罪。
第一个叙述视角来自强盗。他说的基本是事实,但是有夸大自己勇猛的成分,目的是为了在死之将至时为自己的人生再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比如,叙述女人从凶猛到顺从,以及同其丈夫打斗23回合都是在突出自己。从他的叙述里,我们看到的是他的形象是对于女性具有魅力,以及对于男性竞争者他又是勇猛刚强的。
第二个叙述视角来自于那位女性。我认为她说的几乎不是事实,但从头到尾她诉说的都是一种事实的心理。最最最明显的就是她在叙述丈夫的冰冷的目光时,她所表现的行为和神情宛如在受刑,这是来自于凝视的惩罚,她所描述的一切都是她真实的心理,甚至是最后杀夫的部分,但不是事实。而女人的撒谎的目的,是想死。女性失贞,再加上丈夫已死,以及在丈夫死前她甚至都没有从他那里获得片刻同情,即使是活着也是十分痛苦地活着,所以,活着对她已然日日如长夜。
第三个叙述视角来自于巫师,其实就事实层面来说没有分析的必要。但我觉得巫师的语言其实是侧写出当时厌女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并且其中有一些也值得玩味,但跟法律无关,而是我自己的女性主义视角,就不多说了。
第四个叙述视角来自于樵夫。樵夫除去偷盗匕首的事实之外,他为实实在在的第三方,同其中任何一人都无利益纠葛。以及从片尾部分樵夫所展露出来的善恶观来看,他的叙述应该基本为真相。所以,我会选择相信他,并作出如上判决。
并且,有一个地方我觉得是导演自己克制不住透露给我们的一个小的事实:即,樵夫在描述两人决斗时,镜头拍到的丈夫的全身是从强盗的裤裆下看过去的,我认为这足以显示导演本人对丈夫的鄙夷。而导演作为全知视角,并且结合那个女性的叙述,我认为其丈夫却有在妻子受害后而是用严厉的目光谴责受害者。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怎么断案?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近期热门文章(Popular Articles)
该作者其它文章(Other Articles)
要拿着手术刀靠近这幻想
据说这部是大卫林奇最混乱的电影。和朋友推荐起这部电影时,我提醒她要拿着手术刀靠近,否则就是坐上了导演的摇摇车,只有昏昏欲睡。出轨杀妻的叙事实在是见得太多了,但大卫林奇还是用他独特的风格演绎了一个非常精彩的心理故事。大概是看到二十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