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莉从一个坚强、泼辣的女性,到被家庭责任和父权制思想压迫的“汉口嫂子”,再到最终重拾主体性,部分地实现女性觉醒。这离不开李宝莉在两个关键“事件”中的断裂与重构:马学武的自杀和小宝要求分家。李宝莉在这两个事件中逐渐认识到自己和马家父权制的真相,并通过与父权制的抗争,寻找和重建了自己的主体性。
而马家是一个典型的父权制实验场,以家庭为核心,展现了父权制在显性和隐性层面上的存在及其运作机制。马学武、马母和小宝这三位马家成员,从来无需为自己的地位辩护,却在日常生活中维持和巩固着这个父权制体系。李宝莉作为家庭的实际“长工”,在金钱关系上是“打工人”,在情感上却被边缘化成“寄生虫”。这种双重压迫的结构揭示了父权制如何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游走,既有资本主义社会的货币逻辑,又深植于封建社会的寄生关系中。
必须说明的是,和我的另一篇影评《一种小说与电影共构的武汉在地性表达》一样,在比较小说和电影两个版本的故事时,我选择的做法是交杂阐述,因为这两种载体的文本对故事的父权制系统是一体两面的,不需要也不能分开。
一、李宝莉:不只是“从泼辣姑娘到汉口嫂子”
或许连方方自己也没有发现,她创造的李宝莉这个人事实上不只有“泼辣、市侩”一个面向。我要仿照阿尔都塞在《保卫马克思》中通过症候阅读法所发现的“认识论断裂”,即马克思在1845年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时发生了一次“断裂”,由此前后分为意识形态和科学两个阶段。同样地,李宝莉朴素的存在论也发生了两次“断裂”,不过这两次“断裂”都是巴迪欧式的“事件”外源式地赋予她的:第一次是马学武跳江,李宝莉从方方后记所说的“泼辣姑娘”断裂成了对外市侩、对内关怀的“汉口嫂子”;第二次是小宝要求李宝莉从马学武留下的房子中搬出去(电影为小宝上大学前,小说为小宝本科毕业、有收入来源后),李宝莉从“汉口嫂子”中重拾了自己的主体性。
1 马学武跳江前,朝向自我
在马学武自尽前,方方着重刻画李宝莉自我的那一面,且小说通过心理描写也把她内心的一面剖开,她并不是平白无故地无理取闹,只是二十多年的生命经验让她没有向别人低头的经历。这时的李宝莉是朝向自身的,也是快乐的:她节俭持家,因为她不需要看陌生人的脸色(电影中为搬家费和工人扯皮,小说中不在意地套上丈夫的旧衣服);她也有时候好面子,但懂得适可而止(和态度不好的服务员吵架,也会在派出所给予丈夫限量的尊严);她没有文化,但天然地尊重文化(在马学武教儿子学习时从不打扰)。
她也有反刻板印象的一面:她可不是“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因为善良的母亲教她的从来都是堂堂正正做人,不坑蒙拐骗。在做扁担的十年间,她从来都是用自己的货运能力赢得竞争,尽管也有“踩一捧一”赢得商客青睐的时候,那也只是一种市侩的体现。
在这个阶段,电影版的李宝莉多以“老子”自称,这个男性第一人称称谓给予了她超越男人的快感,因为马学武等男人都曾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她是委屈下嫁的。在父权制下,僭越了女性身份的“老子”李宝莉直到失去马学武才找回自己在这个社会的女性身份,顺势将自称换成了温和的“妈妈”(对小宝)、“我”(对马母)。
当然,李宝莉再怎么自我,终究只是一个父权制压迫下的女人。当马学武提出离婚后,她慌了,二十多年来受到的女性教育、父母的和睦关系从未告诉她原来在现代社会可以“离婚”。她的潜意识中,离婚就是丈夫休了妻子,尽管他可以净身出户,但她没有了爱情,没有了儿子(大概率会判给父亲),也就没有了一切。这种矛盾的选择集中于面对丈夫偷情时的选择,她下意识地、短暂地捡起过主体性,即拿着灭火器砸门;但楼梯间母子的声音如同大他者的质询,塞给她女性的身份。——她为什么要打电话举报丈夫?——在我看来,这是一种调和的做法:既不能革命地闯入房间与丈夫一刀两断,结束婚姻;也不能忍气吞声、一走了之,毕竟这个时候的李宝莉终究还是自我的。那就只能让不容置疑的国家机器介入。——报警或许是李宝莉在有限的理性中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而当马学武跳江后,李宝莉第一次明白人生不能只因自己而活,她先前的做法让马学武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暂且搁置李宝莉到底给马学武自杀造成了多大比例的影响,起码她都觉得自己沾着丈夫的血。从此之后,李宝莉从朝向自我的极端滑向朝向家庭的极端。如果未能理解李宝莉的心路历程,甚至可能觉得她转变得割裂。但李宝莉先前也不是决然自私的,在马母搬过来借住时,她最终也选择了妥协。
2 马学武跳江后,朝向他人
从李宝莉成为扁担的那一刻起,她正式成为了一名马家的“长工”,有无数篇论文剖析李宝莉这十年是一个实质上不自知的父权制受害者。但李宝莉连书都不读,又何从知晓女权理论?支撑她过活的有两个字:一是“报”,中国传统文化的“夫死随子”展现出了它的现代面向,她对小宝有母亲的赡养义务,对马母不仅是作为儿媳,更是自认的“杀人凶手”的因果报应;二是“忍”,这个字是她母亲教她的,夫妻关系和睦的母亲所忍的无非是外界的风吹雨打,她何曾想过以后的十年李宝莉会遭遇马家的剥削?但母亲用形而上的佛教用语“因果循环”包装了这个“忍”字,指出忍耐是“报”字的推论,即她杀了人,那就要在余下的一生中还债,这是她作为杀人凶手的义务。
“报”“忍”这两个字并非武汉独有,而是传统中国人的底色,只是这种底色也渗透进了九省通衢的湖北武汉。但武汉同样再生产了一种在地性:武汉话有个词汇是“造业”,由“造孽”流变,现指“可怜”,李宝莉当然是一个“造业的人”,但她自知她的可怜是自己造的孽,不足为外人道也。
但李宝莉不是西西弗斯,加缪指出,西西弗斯是在推石头上山的因果循环中对抗众神,因而他是快乐的。但李宝莉天天要跑扁担,回家倒头就睡,想过这么抽象的事吗?——支撑她“报”和“忍”的现实动机是一体的家庭观,就算马家不认她这个儿媳(小说中),就算小宝从未叫她一声“妈妈”,这种家庭观已经深入她的骨髓,即“儿子的房子等于是她的房子”“儿子长大了,就懂事了”。为此,她可以卖力、卖血,这种卖血和《许三观卖血记》中为一乐卖血有别:后者是双向的,许三观在为一乐的付出中得到收养的快乐;但前者是单向的、自以为是的、自虐的,李宝莉的快乐来自自身,从不外借。
我们甚至可以用“受虐色情狂”的理论理解李宝莉的单向付出:受虐色情狂不需要他者的承认,甚至渴望他者的不承认,以主奴关系来确证他者的最为完全的主体性。这就是萨特在《存在与虚无》说的:“我越感到我向着别的目的而被超越,我就越享受放弃我的超越性的快乐。”李宝莉与小说马家的关系与主奴关系构成了诡异的类比:马家越是虐待她,剥削她,她越是像头核动力驴一样哼哧赚钱。同样地,就像主奴关系只能靠第三者介入打破(例如警察抓捕)一样,若不是万小景看不下去李宝莉卖血赚生活费,李宝莉永不会停止自己这台永动机。
到这里,我们可以悲哀地下个结论:李宝莉在马学武跳江后和何嫂倾诉的“这个世道真是阴盛阳衰,男人都去喝药、跳河,留下女人养家”只是一种独立幻觉,她天真地以为自己靠双手就能创造价值,殊不知自己的劳动成果必须心甘情愿地赠与他人,一如《巴黎手稿》揭露的“劳动异化”。
3 李宝莉搬家后,找回自己
小宝大学毕业后(这里采用小说的时间线),觉得母亲的剩余价值已经被榨干了,于是再也不能忍受“长工”在家吃喝,影响主人的正常生活,“理所当然地”让她自谋生路。这种思维和资本家自认为是工人的主人是完全一致的:资本家给工人开工资,因而没有资本家,工人活不下去。(这一点小宝说对了,小宝开的工资就是她的学习成绩);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资本家随时可以开除员工,毕竟工厂是自己的,工人只是打工而已。
李宝莉当然不能理解,就像没有读过《资本论》的工人也能自发地认识到“我是养着老板的”一样,李宝莉搬出“生恩”和“养恩”说服小宝;可在小宝看来,他不需要母爱,也没有过母爱。有备而来的他搬出了最后一个杀手锏:“的确是你杀死了父亲!”小宝是阴险狡猾的,他在得知父亲自杀最后一根稻草(嫖娼)的真相后,隐忍不报,直到决战的这一刻才抛出。李宝莉霎时萎了,她先前试图在母亲、儿媳中建构起来的角色重新被“杀人凶手”淹没。
于是像公路片一样,她踏上了找自己的道路。比起小说“李宝莉自己冥思苦想就想通了”,电影对这里的处理是精妙的:李宝莉来到丈夫自杀的大桥,试图与冥界的丈夫沟通。这时,一群年轻人要求他拍照,他们毫不在意这个“婆婆”(他们甚至不称“阿姨”)心不在焉,自顾自地享受美好的大学生活。因此,我认为她同意搬家的动机“觉得小宝也应该有这种美好的生活,自己留在这里只是连累了他”只是借口。她只是又完成了一次断裂:从年轻人身上,她第二次发现原来人生还是可以为了自己活,毕竟旁边的阿姨看起来再伤心,你同样可以请她帮忙拍照。
此时,李宝莉最后的同情心终于流向了自己。这时的建建赶来,更让她明白自己原来还有人爱,尽管面包车一时歇火,就像她还在对这副刚捡到的主体犹豫不决一样;但面包车还能发动,那么她也能。
马家三人(马学武、马母、小宝)在这个以家庭为核心的父权制系统中各司其职。需要注意的是,他们几乎没有为自己的地位自辩,十年如一日地保养这个父权体系的反而是受害者李宝莉。我们可以将这个家庭看成一次父权制实验,它建构了一种特殊的、非典型的家庭关系,验证其运行的有效度。这次实验成功了,它甚至以双轨制的体制自洽运转:从金钱关系看,李宝莉是马氏资本家集团的“打工人”,马家甚至不需要付出任何价格成本,与其说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投资关系,毋宁说是封建社会的寄生关系;但从家庭结构看,她却成了这个家里的“寄生虫”,情感上的“外人”。
1 马学武:父权制的幽灵
在马学武跳江前,这个家庭看上去是一次父权制的颠倒:男性赚钱占据主导地位,却在家庭关系中对女性惟命是从;女性收入微薄,只能补贴家用,却敢僭越自称“老子”。李宝莉敢这么干很大部分是由于这场婚姻的起因本身就并非封建式的媒妁之言,方方设置了几个女性—男性的对垒“城里人—乡下人”“美丽—普通”“文化程度低—文化程度高”“下嫁—上娶”。李宝莉坚信自己除了文化程度低和社会决定的收入少,没什么是马学武比得上的,她有高傲的资本。因此她一次次地打破父权制的自尊,这时的小宝已经自发当起了父权卫士,对每一次父母吵架都站在爸爸那边。——这时的父权制若隐若现:它在显性的家庭结构上退场,却在隐性的意识形态上显现。
马学武自杀的原因可以用涂尔干的《自杀论》作分析:他在书中提出了四种自杀类型:利己型自杀、利他型自杀、失范型自杀和宿命型自杀。其中失范型自杀(anomic suicide)是由于社会规范的崩溃或失效,个体无法找到行为的方向和目标。工厂下岗和李宝莉的阴阳怪气使他失去了生活本就不多的稳定性。尤其在得知举报人后,他原本的生活规范和价值观崩溃了。这种社会失范导致了他对未来的迷茫和绝望,最终选择自杀。
马学武跳河了,这个父权制理论上最大的受益者似乎没沾到一点好处就死了。然而他的荣光从死亡才开始,从小宝把遗照摆在客厅起就显灵:父权制终于走上了台面。(电影0:58:00)遗照转移到了李宝莉床上,她只好把它藏进抽屉。在接下来的一个全知视点镜头中,她直面镜头,这是她在搬家前最后一次敢于与父权对峙。因为下一秒,就来到了“十年后”。
如想从理论层面理解父权制象征意义和个人记忆是如何通过物品(如遗照)来传递和强化的,本雅明的理论非常适合:本雅明在他的作品中探讨了物品、记忆、历史的关系,尤其是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他提到了“灵晕”(aura)的概念,指出在复制技术普及的现代,物品失去了其独特性和传统的仪式感。但遗照并非大众文化的附庸,它同样是“具有本真性的照片”,因而具有灵晕。尤其是在小宝心目中,遗照不仅仅是马学武个人的记忆载体,更是父权制这一社会结构在家庭中延续和强化的媒介。遗照的移动和存放方式(从半公共的家庭聚餐到私人的抽屉),象征了李宝莉与父权制之间的紧张关系。
2 马家祖孙:父权制的卫士
马家祖孙对待李宝莉的态度是小说和电影出入最大的地方:小说中马家有小宝、婆婆、公公三人,在马学武死后基本视其为提款机,几乎找不到任何主动的善意,甚至在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把李宝莉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电影删除了公公这一角色,在新房这个“父权制的瓦解与重建”交杂的男权-女权博弈空间中,描绘“马学武—李宝莉—小宝”的原子家庭到“马母—李宝莉—小宝”的三代同堂关系,且马母对李宝莉态度有所缓和,在小宝闹脾气时会打圆场,充当了一定的缓和剂作用。也因此,我认为小说和电影在父权制批判的向度略有差异。
(1)小说版:冷酷的父权制系统
小说被很多读者批评为“马家人脸谱化”,因为在他们身上看不到对身为人的李宝莉的一丝同情(除了得知李宝莉为供养生活费卖血时略微收敛外),但这正是方方选择的叙事策略——换言之,马家人成了这种纯粹的生活叙事中最“符号化”的部分,成为“报应”的能指。正是这种纯然的、无来由的、无止境的“折磨”让李宝莉在心理描写中一次次自省“为了谁”,又在自我洗脑和母亲“忍”字的种种合力下一次次让步。
随着小宝长大,李宝莉需要赚的钱越来越多,她在家里待的时间也就越来越短。在高考前她突然回家,想给小宝做顿好饭,却发现马家其乐融融,看陌生人一样地凝视她。这时,单向度情感付出的肥皂泡终于戳破,但对孩子“养儿防老”的希望在高考前尚存。她唯二的爆发(重庆出版社版P154、P185)全是因为小宝“长大了就孝顺”的预期完全走偏,但又在小宝两次基于父权制的回击中败下阵(你欺负我爷爷奶奶、父亲是因你举报而死)。这个版本小宝的“不懂事”与公公婆婆的“不理睬”共同组成了一种冷酷的父权制系统。
(2)电影版:伪装的父权制系统
而电影版放大了小宝和李宝莉的母子矛盾,我们并不知道马母同小说一样,在李宝莉挑扁担养家的日日夜夜中挑拨离间“都是你妈害的”,电影借小宝之口,似乎将这种父权制卫士的主体性赋予小宝自己——他是自己独立发现父亲跳桥的真相,也是独立地全然否定母爱。这个版本小宝的“我就恨你”与婆婆的“中和剂”形成了另一种披着现代伦理的温情之皮,实则在马学武的照片凝视下在场的、伪装的父权制系统。
当然,父权制的巩固只靠李宝莉的自我PUA是不够的。小宝的“不懂事”无时无刻不让母亲自省“他这么恨我终究还是我造成的”,学者张瑶精准地指出“小宝对母亲的仇恨程度已经超越了任何一种青春期叛逆,他在替父亲施行对母亲违背夫权的惩罚”。总而言之,李宝莉的“报”“忍”策略、小宝不自觉的欲擒故纵、马母潜移的推波助澜共筑了这座父权制的牢固宝塔,让这个本来反叛父权制的新房回归到和宏观的“大汉口”一样的女性地位。
3 小宝:教育的杀威棒
小宝的特殊身份是学生,这意味着他在成长的十年间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即逃离一切社会生产和家庭矛盾,钻进自己房间这个安乐窝。就算他对建建这个陌生人说几句脏话,也能因学生身份逃避责任。他从小到大充分运用了自己的特权:在母亲尝试修复母子关系时,他只需要一句“我在学习”就能堵住一切话语。
李宝莉对马家的付出始终是单向的,小说中连公公婆婆都没喊过她“儿媳”,电影最起码在小宝要求分家时婆婆说了几句好话。但无论是哪个版本,母子关系都是单向的。但小宝不怕,因为他知道李宝莉是一个没文化但尊重文化的人,他可以将文化话语权放心交给隶属于马家的奶奶。
吊诡的是,李宝莉以及读者觉得他是利用学生身份对李宝莉吃拿卡要,他却觉得自己因为学生身份受了李宝莉的委屈,他隐忍直到高考后的两次大爆发:(小说)第一次,小宝不顾自己700分、可以上清华大学的成绩,毅然决然选择武汉大学,因为这样可以“让爷爷奶奶不受你欺负”;第二次,小宝本科毕业选择就业,因为有了收入来源就能带着爷爷奶奶住进武昌的别墅,逃离李宝莉的“魔掌”。小宝的这两次人生重大选择共同点就是他坚持选择了旁人看上去一点都不合理的“烂牌”(清华还是武大,就业还是读研),但他知道自己的选择兼具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在于李宝莉的供养是马家的“软肋”,他不是不愿意做寄生虫,只是供养的回旋刀早晚有一天要打到他身上;合理在于他的确是个天才,“我要是个人才,在武大读书也能成才”。
结语
李宝莉的故事不仅是一个女性在家庭与父权制斗争中的成长,更是对女性主体性觉醒和传统父权制力量做博弈的故事。通过仿照阿尔都塞的症候阅读法和巴迪欧的“事件”理论,我们看到李宝莉在两次重大“事件”中的断裂和重构:马学武的自杀和小宝的成长,这些外源性的事件促使李宝莉不断反思并重新定义自己的角色。借助本雅明的“灵晕”概念,父权制借遗照的象征性在家庭中隐秘而持久的存在。
李宝莉最终的觉醒和重生,象征着她对抗父权制的部分胜利,她拾回了自我,也因为亲情放弃了自己应得的居住权、被赡养权。《万箭穿心》不仅仅是一个家庭故事,更是父权制对抗和女性主体性的一次寓言。
参考文献
[1] 方方:《万箭穿心》,重庆出版社2013年版。
[2] 张瑶:《社会的文化转型与人物的“万箭穿心”——电影《万箭穿心》的文化考量》,载于《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13年第1期。
[3] 让·保罗·萨特:《存在与虚无》,三联书店2014年版。
[4] 阿尔贝·加缪:《西西弗神话》,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
[5] 巴利巴尔:《阿尔都塞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载于《现代中文学刊》2013年第2期。
[6] 瓦尔特·本雅明:《启迪:本雅明文选》,三联书店2014年版。
[7] 瓦尔特·本雅明:《摄影小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8] 埃米尔·迪尔凯姆:《自杀论》,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